個人住房裝修合同範本

  住房裝修問題一直是居民關心的問題,那麼對於個人住房裝修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個人住房裝修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個人住房裝修合同範文一

  發包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包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住房裝修,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裝飾施工地點:

  2、住房結構: 房 廳 套,施工面積 平方米。

  3、裝飾施工內容:房屋所有裝飾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自2013年8月27日開工,至2013年10月27日竣工,工期60天。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總價款:¥ 元,大寫人民幣: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對預算設計認可簽訂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訂金,第二次付款時扣除。

  2第二次在9月10日前支付38萬元。

  3竣工驗收當天,支付工程總造價的餘款。

  三、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乙方負責本工程的材料採購,所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同產品。

  2、乙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裝置,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裝置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定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係為偽劣產品,應按材料、裝置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四、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專案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絡,雙方同意後,方能進行該專案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

  3、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後,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4、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五、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護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甲方負責和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並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生產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2、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應予認可。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裝置管線。

  七、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1000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800元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如對合同執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 電話:

  乙方簽章: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住房裝修合同範文二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

  1、承包方為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並有關機關審定具有裝飾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裝飾施工地點:

  3、住房結構: 房型 房 廳 套,施工面積 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總價款:¥ 元,大寫人民幣: 其中:材 料 費: ,人工費:管 理 費: ,設計費: 垃圾清運費: ,稅金 %: 其 他 費 用: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材料供應

  1、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表》。本工程發包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承包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承包方應及時向發包方書面提出,發包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發包方承擔。發包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承包方驗收,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

  2、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材料報價單》。

  3、承包方對發包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裝置,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飾,非經發包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裝置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發包方。

  4、承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如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裝置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發包方。

  三、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 方設計施工方案。

  3、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於承包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發包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專案時須提前與承包方聯絡,在簽訂《工程專案變更單》詳見附件見後,方能進行該專案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雙方商定。凡發包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發包方自負,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發包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發包方不

  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承包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發包方應予承認。事後,若發包方要求複驗,承包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承包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發包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承包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發包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並承擔承包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安全生產:

  發包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承包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發包方責任的,發包方負責和賠償;屬於承包方責任的,承包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工程價款

  1、工程款付款方式:

  2、工程結算:詳見《工程結算單》。

  3、工程保修期壹年。雙方簽訂《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須開具發票。

  六、其它事項

  1、發包方工作:

  1發包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向承包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 份,並向承包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應採取保護措施。向承包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並承擔承擔有關費用。

  2、承包方工作:

  1參加發包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現場交底。

  2指派 為承包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承包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承包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承包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發包方。

  3未經發包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裝置管線。

  七、違約責任:

  1、由於發包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發包方應補償承包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發包方付承包方 元;發包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違約金。

  2、由於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按發包方已付款的 %向發包方支付違約金。

  3、發包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承包方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共用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發包方負責並擔責任。

  4、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或共用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八、爭議解決雙方約定,在履行本設計協議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爭議協商或訴訟期間,承包方應繼續按約定履行義務。如果承包方停工視為違約,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九、變更和解除:

  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 %支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約定本合同一式_貳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發包方簽章: 承包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住房裝修合同範文三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裝修專案: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和工程價款

  1.專案地址:2.房型: 4 室 2 廳 1 廚 1 衛,施工面積:130 平方米。

  3.工程總天數:60天

  工程開工日期: 2011 年 10月 15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11 年 12月 15 日

  4.工程價款 : 壹 第二條 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專案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3.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材料供應及付款方式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修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換或挪作他用。乙方如擅自更換或挪作他用,應按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並付清工程價款,乙方開具收條,向甲方辦理移交及發放裝修工程保修書。甲方按合同總價的3%扣留質保金,一年以後沒有出現質量問題質保金全部返給乙方。

  4.工程施工中如有專案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雙方簽字確認。增減專案的價款,當場結清。

  第四條 工程工期及工程驗收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按300元/天的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

  2.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3.工程質量驗收,隱蔽工程需乙方通知甲方分段驗收,其它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通知甲方進行竣工驗收。裝修過程中,若乙方刻意隱瞞隱蔽工程中的施工原料及工程質量造成安全或美觀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進,若乙方拒不改進,甲方有權扣押工程款,直到乙方改進則返還。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甲方

  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通過甲方與鄰里友好協商。

  2.乙方

  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或其它說明,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定期完成施工任務。

  按照小區物業要求,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甲方概不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全部賠償。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小區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因違反小區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發生的責任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

  嚴格履行合同,不要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在裝

  修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進合格之日算起,為3個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九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業主蓋章:___ 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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