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範本

  承包經營權是承包人從事生產經營專案而承包使用、收益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的約定期限內營利權利,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山林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山林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範文篇一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原、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 鎮 村 組的 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生產經營。

  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甲方應於2011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3種方式計算:

  1.每年每畝支付實物名稱 公斤, 公斤。

  2.每年每畝支付人民幣 元,共 元大寫: 。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轉包出租價款近下列第2種方式支付:

  1. 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2. 一次性支付:於2011年4月23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出租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茺,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6.轉包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出租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長率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範文篇二

  根據《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有關規定,經村集體經濟組織稽核同意,甲方轉讓方資源將承包期內的耕地 轉包給乙方受讓方 經營,特簽訂如下轉包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村和鑑證機關各一份。

  一、甲乙雙方姓名及住址

  甲方轉讓方現住 乙方受讓方 現住

  轉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四、轉包土地用途

  轉包土地用途

  五、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轉包收入。

  2、有權監督乙方按約定的化妝包土地用途經營和使用土地。

  3、轉包土地後,與原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關係不變,繼續享有農資綜合直補、糧食直補等其他補貼。

  4、維護乙方的土地經營權,生產和收益自主權。

  5、轉包期滿後按約定收回所轉包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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