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賣房合同簡單版

  合同由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賣房合同,希望對大家的工作和學習有所幫助,歡迎閱讀!

  【篇一】賣房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區縣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件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專案名稱為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字______號,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稽核,准予上市銷售,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內證經字第______號。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願意出售,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佔用範圍內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項,訂立本合。

  第一條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上述面積已經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測繪。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______元。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購房價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購房價款全部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銀行。甲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並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並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後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利率計算。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無能為力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九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條雙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代理人: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篇二】賣房合同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地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的房屋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房屋座落在山西省絳縣振興東街山西金甲藥業有限公司大門外,房屋為磚混結構商品房,房屋在第 層,面積為 平方米,佈局結構為 。

  第二條 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第三條 房屋配套附屬設施水、電、暖由甲方負責,室內裝飾統一為水泥地面,牆壁為防水白色塗料,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情況已充分了解,自願購買上述房地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將房款付給甲方。具體時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交付貳萬元;2005年1月30日前付伍萬元;其餘在產權轉移時全部交清。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於2005年4月30日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乙方以房產證交付為標誌。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地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八條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後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賣房合同

  出賣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事項訂立本《商品房認購協議書》,以資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認購甲方開發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小區的下列物業:

  1。商品住宅:______號樓______座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2。商鋪:______號樓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3。車位庫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上述房屋的價格

  1。商品住宅: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優惠價為____________,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買受人如選擇公積金按揭貸款方式,商品住宅的優惠價為____________元,成交價格為____________元

  2。商鋪: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優惠價為____________,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元。

  3。車位:人民幣每間位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_元。

  以上______項合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協議書的同時向甲方交付簽約定金人民幣______萬元整其中住宅定金______萬元,商鋪定金______萬元,車位定金______萬元甲方另開《收款收據》。

  四、乙方選擇的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須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同時,一次性付清購房款已付的定金抵作價款

  2。分期付款:

  1首期付款:乙方須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交付總房價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已付的定金抵作首期付款

  2第二期付款:乙方須於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______天以內,交付總房價款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

  3第三期付款:乙方須於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______天以內,交付總房價款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

  4第四期付款:乙方必須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之前十天付清餘款,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付清餘款後,方可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甲方通知延期交房的,交款時間順延。

  3。銀行按揭商品房個人按揭貸款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已充分了解個人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2乙方須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交付不低於總房價款的______%作為首期付款已付的定金抵作首期付款,計人民幣______元,餘額計人民幣______元,由乙方向銀行辦理個人銀行住房貸款。買受人的按揭申請由銀行審批確定,如銀行認為需要買受人增加首付款或不同意放貸,買受人須增加首付款或更換付款方式。

  3按揭的具體手續按貸款銀行有關規定辦理。

  五、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已仔細閱讀了甲方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及《業主臨時公約》,完全清楚合同內容並予以接受。

  六、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次日起______日內主動到____________售樓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及簽署《業主臨時公約》。甲方可以另行指定簽約地點。

  七、乙方前來簽訂上述合同等法律檔案時,應當攜帶下述證照及檔案:

  1個人購房的,須持本人身份證及本協議書;

  2委託他人代購房產的,代理人須另持購房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和本人身份證;

  3單位購房的,須持單位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書及本協議書,經辦人不是該單位法定代表人的,須持該單位授權委託書及經辦人的身份證。

  八、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在本協議書第六條約定的期限內未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及簽署《業主臨時公約》並交納相應的購房款的,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並自動放棄該套物業的認購權,甲方有權將乙方原認購的物業轉售他人,乙方無權收回所交定金。

  九、如甲方在本協議書第六條約定的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而將乙方認出購的上述物業另售他人的,雙方的認購關係即行解除,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定金,不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十、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等法律文書後,簽約定金即轉為履約定金。

  十一、本協議書所有手書之資料、文字內容均已經乙方核對無誤。

  十二、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協議書一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電話: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

  稽核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四】賣房合同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層高】【淨高】為:________米,【坡屋頂淨高】最低為:________米,為:_______米。該商品房朝向為:_______________。有______個陽臺,其中________個陽臺為封閉式,________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第四條抵押情況

  1、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____。

  第五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1、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幣,總金額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2、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金額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3、按照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七條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設計變更的約定

  一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設計審查單位批准,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的下列設計變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設計審查單位批准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並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逾期付款責任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並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交付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規劃驗收批准檔案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該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出賣人已取得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房屋權屬證明;

  第十二條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承諾

  1、市政基礎設施:

  2、其他設施

  第十三條逾期交房責任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該時限應當不小於第十條第1項中的時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小於第十條第1項中的比率,並於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並於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面積差異處理

  1、根據第五條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2、根據第五條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築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十六條商品房質量、裝飾、裝置標準的約定

  1、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2、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內該時限應當不低於60日,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並按照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二十一條共有權益的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外牆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第二十二條前期物業服務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為:__________,資質證號為:__________。

  二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__________/月。平方米建築面積,由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年】【半年】【季】收取。價格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八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申請辦理該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出賣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未申請預售登記的,買受人可以申請預售登記。預售的商品房已抵押的,預售登記應當由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共同申請。

  出賣人:

  簽約日期:

  買受人:

  簽約日期:

  簽訂購房合同之前審查“五證”及開發商資質

  “五證”是人們在實踐中對我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的統稱。

  這些都是由各個行業管理部門稽核並頒發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也是法律要求房地產開發商和銷售商在銷售、預售商品房之前必須辦齊的檔案。

  一、銷售許可證

  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和預售許可證,就說明開發商、銷售商應該有其他的相關證書。特別是購買期房的風險較大,購房者一定要認真審查許可證,審查有問題之後才能往下進行。

  審查銷售許可證,要特別主要以下方面:

  1。注意是否在有效期內。

  2。銷售主體是否合法。如果你所購房的銷售商是開發商,你要注意銷售商的委託身份也許可權。

  3。所售房屋是否在許可銷售的範圍之內,這是審查的關鍵。如果購買了不在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允許銷售範圍內的商品房,房屋的產權將沒有保障。

  現房的銷售只需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即可,銷售許可證不是必須的法律檔案。如果開發商沒有辦理“銷售許可證”,而改為辦理大產權證的審批手續,去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一定要看清楚開發商的房屋所有權證是否包括你想買的房子。

  提示:最後不要忘記把預售許可證的編號寫入合同。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國有土地批准性檔案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可以進入商品房開發市場的土地只能是國有土地,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的。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必須依據出讓的方式取得國有土地的使用權。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只有在受讓人繳納了全部的土地出讓金後才能取得。如果開發商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說明是非法適用土地,其上的建築就很有可能被認定非法建築。審查土地使用證要注意以下方面:

  1。正式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應同時加蓋人民政府公章和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公章;

  2。土地證上應加蓋“有償土地使用證專用章”,如果土地證上加蓋了“臨時土地使用證專用章”,則表明土地使用者未繳足地價款,會給日後辦理產權證帶來隱患;

  3。注意土地證上是否有土地使用權抵押記錄;

  4。土地證上載明的土地使用者應當和開發商的名稱一致;

  5。土地使用證標明之土地是否所售專案房屋所在位置,有無不一致之處;

  6。土地使用權的種類和規劃用途;

  7。土地使用權年限、剩餘期限;

  8。土地證不得擅自塗改,如有塗改痕跡應警惕;

  最後,我們還是建議購房者在購房合同中把土地使用權證號、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權性質等內容予以明確。

  三、建設規劃許可證

  根據《城市規劃法》第31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需要申請用地的,必須持國家批准建設專案的有關檔案,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定點,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規劃涉及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凡未取得該證,而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檔案佔用土地的,批准檔案無效。所以對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要給予足夠的重視。該證內容比較簡單,一般包括用地單位,用地專案名稱、用地位置、用地面積、附圖及附件名稱。

  在審查時注意以下問題:

  1。如果賣房人沒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則說明其開發的土地未經規劃;

  2。注意開發商所使用的土地的用途、位置和界限上是否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相一致。

  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是建設活動合法的法律保證,是建設活動中接受監督檢查時的法定依據。每一項工程建設在實施之前均應獲得規劃部門的同意,開發商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方可申請辦理開工手續。如果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開發建設,開發商的建設行為屬於違法、其工程建築是違章建築,就不能取得房地產權屬證件,而且很有可能被強制拆除。

  五、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也就是建設工程開工證,是建築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准檔案。當各種施工條件完備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計劃批准的開工專案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開工證的建設專案均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是期房銷售,應該注意該期房工程開工手續是否齊全;如果開發商銷售的是現房,則應檢視建委的建設工程竣工備案表。

  六、開發商的資質

  根據建設部《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申請核定企業資質等級,未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級證書的企業,不得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該規定把我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註冊資金,經營年限、開發業績、開發質量、管理技術人員等條件分為一、二、三、四,四個資質等級,一等,四等最低。

  從正常的角度來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越高,其開發能力、經濟實力就越強,出現問題後,其承擔風險及責任的能力也越強。反之,如果開發企業沒有開發資質或者資質很低,則有可能由於後續資金不足和組織設計施工經驗欠缺等,出現延期交房甚至樓盤爛尾等問題。但是資質證明並非萬無一失的,同樣也存在著開發質量的風險。而有一些資質並不是特別高的開發商同樣具有較高的實力和較好的誠信度。所以看一看開發商最近的業績是最主要的選擇標準。

  根據該規定,一級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房地產專案的建設規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國範圍內承攬房地產開發專案;二級資質及二級資質以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承擔建築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下的開發建設專案。所以在審查開發商資質的時候還要注意他是不是在業務範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

  七、營業執照

  房地產開發企業是指依法設立、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也就是說必須是擁有自由資產、能夠自主從事活動、自主承擔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未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購房產開發業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房地產開發業務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也規定,領取預售許可證以及現房銷售必須持有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