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作協議書範本

  合作協議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具有隸屬關係的地方政府之間,為實現特定的行政目的,在平等協商、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協議的行為。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公司合作協議書相關範本。歡迎參考閱讀!

  一

  甲方:xxxx公司

  北京市朝陽區

  乙方:北京xxxxxx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市海淀區xx路xxxx號x號樓x單元x層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共同建立“對外經貿大學xxxx教育中心”,合作舉辦xxxxx教育專案,職業資格證書培訓,非學歷研究生專業學位教育,大學後繼續教育及其它中、高層次人才培訓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章總則

  一、合作宗旨

  以互惠、互信、互利為原則,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進行強強聯合,實現社會和經濟利益的共贏,進一步提升各自的社會影響力和品牌,共同為開發繼續教育和終生教育市場而努力。

  二、合作範圍

  雙方同意共同成立“對外經貿大學xxxxxx教育中心”,以聯合宣傳、共同招生、合作舉辦xxxx教育專案為龍頭,帶動其它非學歷教育培訓專案,開發全方位的中、高階非學歷培訓專案、資格認證培訓專案,以及國內及國際緊缺人才培訓專案。

  三、合作期限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x年。協議到期前三個月,如雙方一致認為可以繼續合作,可正式續簽協議。

  四、辦公地點

  “對外經貿大學xxxxxx教育中心”設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校內。

  五、資金來源

  本專案的前期宣傳推廣、專案籌備、招生諮詢、教材及教學資料、教師課酬、教學及教務裝置和設施等資金投入及各項費用的支出均由乙方負責。

  六、學習費用

  專科層次:每人每個專業每期兩年人民幣¥xxxx元;

  本科層次:每人每個專業每期兩年人民幣¥xxxx元。

  學習費用不含教材費、輔導資料費報到註冊時可分學年繳納。

  七、利益分配

  1、甲方按所收學員學費總額的xx%提取;

  2、甲方負責支付向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繳納管理費;

  3、乙方按所收學員學費總額的xx%提取。

  第二章 專案實施

  一、專案實施

  1、本合作辦學協議經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批准後立即生效,並在15天內成立“對外經貿大學xxxxxx教育中心”。

  2、2005年8月開始,合作協議正式簽署後在國內主要媒體展開宣傳推廣,同時進行專案介紹,專案諮詢等活動,時間約為1-3個月。上述活動將由乙方牽頭,甲乙雙方共同完成。

  3、宣傳推廣工作展開後,可開始招生報名工作。具體招生報名的有關工作將由乙方負責。

  4、全部教學工作將於2006年1月1日正式開始。

  第三章雙方職責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專案開辦的相關立項和報批手續,及時傳達國家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有關繼續教育的方針、政策;

  2、負責審定專案策劃、推廣、招生諮詢、招生簡章的內容和文字;

  3、負責提供辦學所需的基本條件包括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正式收費收據、中心公章等,免費提供x間辦公室;

  4、 負責制定教學大綱、教學計劃,選定教材和輔導資料,並對教學計劃的實施進行全程監控;

  5、 負責收取學員的學費,並開據正式票據;

  6、 負責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應分成的學費部分劃撥到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為確保學員的合法權益,劃撥將以分二次完成,第一次,乙方應得學員所交學費的xx%在學員完成交費後的20個工作日內劃撥;第二次,乙方應得學員所交學費的xx%在第二學年開學後的50個工作日內劃撥;

  7、 負責審定教材及輔導資料收費標準,委託乙方收取,並負責監督乙方完成教材及輔導資料費的多退少補工作。

  8、負責在審查學員學習達到結業標準後,頒發寫實性畢業證明書及其它相關專業資質證書。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辦學資金投入,支付全部辦學費用;

  2、負責提供全部資質檔案及專案相關資料,以便甲方能順利進行專案考察、立項、報批等有關手續;

  3、負責草擬全部宣傳推廣,招生廣告的策劃、設計、文字和內容;

  4、負責租賃設施完善的教室、機房、辦公室,提供必備的辦公裝置和設施;

  5、負責全部日常教學管理具體工作宣傳推廣、招生廣告、招生諮詢、招生報名、教學組織、教學安排、教材郵寄、學生管理、學員答疑等;

  6、負責對甲方開出其應分學費部分的正式收據;

  7、接受甲方委託,負責按甲方審定的教材及輔導資料收費標準收取學員的上述費用,完成教材及輔導資料費的多退少補工作,並承擔相關責任。

  第四章本協議的變更、中止、終止及不可抗力

  一、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有變更,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協議的中止

  1、本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有不規範操作,違背協議約定,在對方提出三次整改要求後仍未改正的情況下,對方有權提出中止本協議。

  2、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協議,需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後中止本協議。但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職責,完成未完成的培訓。

  3、如果本協議中止,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妥善處理並完成與培訓相關的一切善後事宜,不得侵犯已入學學員的合法權益。

  三、協議的終止和不可抗力

  1、本協議有效期滿時,自動終止。

  2、任何一方提出續簽本協議,需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後可續簽本協議,但有效期不得超出x年。

  3、 由於政治原因、自然災害、戰爭及其它不可預見因素,和對其發生及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不能按預定條件履行的,遇上述不可抗拒因素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應在三十日內提供詳情及有效證明檔案。按其對本協議的影響程度,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本協議,或部分免除協議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協議。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終止時,簽約雙方互不承擔經濟責任。

  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終止時,簽約雙方應共同對參加本專案學習的學員做出妥善安排並將學員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五章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一、違約責任的認定和賠償

  1、簽約的任何方,不能按指定的時間、方式和要求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已方的責任、義務和承諾,均視為違約行為。

  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造成本協議目標不能實現或給簽約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 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或因已方不當行為侵害了學員的合法權益,或社會相關方面合法權益,或違反了國家法律及政府法令,均視為單方面違約,應獨自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 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或因已方不當行為引發與第三方糾紛,致使無責任的簽約方被要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時,無責任的簽約方有權要求有違約責任或實施不當行為的簽約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二、爭議的解決

  1、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欲告之對方的重要事項,以書面確認函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不能協商解決的爭議,甲、乙雙方同意選擇設在北京市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並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仲裁解決。

  第六章其它

  一、如學員提出質疑、投訴或訴訟,甲、乙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各負其責,由簽約負責方負責妥善解決。

  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具有法人授權書籤字蓋章成立,有效期從簽約當日至本協議約定完成期滿時終止。

  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政府法令、法規規定,本協議在簽署完成後,報經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批准後正式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xxxx大學    北京xxx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20xx年月日        20xx年月日

  二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丙方:        身份證:

  就甲、乙、丙三方合夥經營x公司一事,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達成合夥協議如下:

  一、合作原則

  三方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均沾的原則,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確保所經營的公司穩步發展。

  二、合作期限

  初步商定,合作期限為10年。自20xx年x月x日開始,至20xx年x月x日止。

  三、投資要求及規模

  初步商定,本公司全部出資額為x萬元。其中甲方出資x萬元,佔出資比例的%;乙方出資x萬元,佔出資比例的x%;丙方出資x萬元;佔出資比例的x%。

  四、出資要求

  本協議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投資各方必須在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天內交齊本協議所約定的出資額。凡逾期交納出資額的,按預期天數,承擔每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五、利益分配及風險承擔

  每個日曆年終了後,進行財務決算,按盈虧狀況和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利益分配和虧損負擔。

  若有盈利,利益分配應當在次年的1月31日之前完成。分得利益者可以將盈利取走,也可以將盈利的部分或全部留在公司作為再投資,公司接受後,應當對該部分新增投資給予計付不低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利息,或按議定的利率計付利息。

  若出現虧損,按投資比例分擔虧損。虧損可以按公司的議定原則處理,由以後的贏利彌補;也可以由各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所分擔的虧損額另行出資,補足虧損額。

  六、退夥或轉讓出資

  本協議生效後,合夥人不得退夥。如遇特殊情況,必須退夥時,應取得其他合夥人的同意。若中途有人需轉讓出資,首先應當在合夥人內部轉讓出資。其他合夥人不收購轉讓人的出資額時,可以向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出資。

  七、重大事項的議定原則

  本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正常經營時按議定的管理辦法處理。若出現正常經營以外的情況或有另外的經營變化或改變經營策略、經營方向時,應當召開全體合夥人會議待通過之後方可實施。

  八、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本合同履行期滿自然解除。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遇有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自然災害、戰爭等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終止,互相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按時足額出資,視為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除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利息承擔以外,還應賠償因不能足額及時出資所造成的經營損失。

  正常經營過程中,如果有人非法佔用合夥資金,視為違約,按本公司正常經營過程中該本分資金所能獲得的盈利給予賠償。

  十、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