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書

  土地承包經營權不是立法者的立法技術選擇的成果,而是國家所有權在法律上的創制,對於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證方: 縣 鄉 村

  依據國家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承包經營及新農村建設政策,乙方通過發展,對周邊的用地調查和自身發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戶主的引進,並規劃在村民組所屬範圍內的黃橋頭地段種植大樹、花卉苗木和水草養殖,蔬菜藥材按國家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積:

  鄉 村 組 戶主 ,水田 丘,

  田畝名稱

  面積 畝。

  二、 承包土地經營期限:

  甲方同意將自家所分包的責任田在本輪三十年責任制所剩年限約 16 年,即 2011 年 3 月 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流轉承包給乙方開發經營。

  三、 承包土地經營價格:

  承包價格按每畝每年人民幣 1400 元。每4年遞增200元畝/每年,即2011年至2014年為每年1400元,2015年至2018為每年1600元;2019年至2022為每年1800元;2023年至2026為每年2000元。

  四、 承包土地經營費付款方式

  此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經過村組監證認定後,乙方即向甲方交付 1500 元,作為土地到期稻田還原費。田租一次性預付四年即2011至2014年的田租,計費標準依據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四年期滿後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第五年期滿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往後依次類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滿後,每年付款的時間定為11月—12月之間。最後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過期不付甲方有權處理苗木。

  五、甲、乙約定事項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權經營期內,有規劃、必須的建設、開發、投資、經營、填土、管理等自主權,並獨立核算,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及責任,乙方必須合法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進行干涉和另立專案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費用。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需增加的稅收概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的徵地,按國家徵地標準將各項徵地補償費甲、乙雙方分劃收取,即:

  1土地、勞動力安置補償費、原有的農田建設和原有的水利設施等全部歸甲方的村民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國家有水稻田補償費用全部歸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範圍內的所有花卉苗木、樹木、構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魚塘補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企事業單位徵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項第二條執行外,甲、乙雙方必須協商一致方可實施。

  4、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後,乙方在承包土地範圍內所有構建無償給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樹木和可移動產歸屬乙方,由乙方自行處理。

  5、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後,如甲方土地不再對外承包,則由乙方的土地還原費抵給甲方作為土地還原費用。如甲方同意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6、乙方承包土地經營期內保證周邊的水源、道路暢通。甲方現有水利設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損壞,甲方協助維護乙方所建園內的安全設施。

  7、乙方承包土地經營開發在新改革、新發現、新技術等各種創新,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辦理有關手續。但一切開支費用全部歸屬乙方。

  8、在稻田公路兩邊預留 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過路通道。

  9、乙方在生產種植過程中,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六、甲、乙雙方責任

  1、對於 2011 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證合同簽定生效之日 2011 年 3 月 日前不得在已承包處的耕地內繼續種作物,合同前已經種植了過期作物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確保乙方進場使用,但不得超過 2011 年 4 月 31 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提供現有的用水水源不變,用電杆點不變給乙方,機械裝置、電費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期內,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及時配合乙方解決周邊環境矛盾及相關問題。如乙方需勞動力做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甲方及當地村民,但必須遵守乙方的勞動制度。

  4、乙方必須在承包期內合法經營,遵守當地村規民約,按時繳納甲方及甲方村民組的費用。

  5、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造成水土流失責任自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維護乙方合法經營、合法利益,支援協助乙方各項工作。

  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流轉土地乙方可採承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限的剩餘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以上條款,不得因雙方法人代表的變動而變動。如一方違約,承擔賠償對方雙倍經濟損失。

  九、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範圍內的所有責任田農戶全部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餘的歸甲方。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到期滿甲、乙雙方處理好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事物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2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為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範圍。

  第二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並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三條:甲方轉讓承包土地位於_____,編號為_____,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見附件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

  第四條:乙方與土地所有者另行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年限。

  第五條:土地用途:生產經營、種植業。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進行轉讓;

  2.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不得將轉讓價洩露給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