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合夥經營合同

  賓館經營管理每個時期的變革都會與新技術融合,那麼對於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範文1

  甲方:

  乙方:

  丙方:

  2011年8月,甲、乙、丙、三方達成共同出資經營賓館的意向,經三方共同選址並共同出資,在廣元市南河敬國路興旺大廈租賃一、二層1000餘平方米房屋開辦興旺賓館。現賓館已經裝修完畢,各項證照齊備,已正式營業。為進一步規範賓館管理,明確三方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合夥共同經營興旺賓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以國家改革開放、西部開發為契機,抓住國家鼓勵民營資本發展的機遇,利用合夥人自身資金,經營旅館業,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經營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性質和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賓館名稱為:興旺賓館。經營場所位於:廣元市南河敬國路興旺大廈。

  賓館性質:以甲方張泳郯的名義辦理各項證照,實際經營性質為合夥經營。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旅館業。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8年零4個月,自2011年8月起,至2019年12月止。

  第五條 三方出資額比例、方式

  本合夥經營出資已於賓館正式營業時基本完成,2011年8月經三方

  共同核算,本合夥三方已出資共計人民幣100萬元,其中,XXX出資金額10萬元,佔總出資的10%;XXX出資金額50萬元,佔總投資的50%;XXX出資金額40萬元,佔總投資的40%。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按份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份額仍為個人所

  有,協議終止時三方協議分割。

  第六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

  1、財務結算和利潤分配原則上每月進行一次;

  2、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債務承擔:

  興旺賓館在2011年8月26日以前所有債權債務及所欠稅金及相關部門的規費等由XXX和XXX共同承擔,與乙方胡興波無任何關係。2011年8月26日以後興旺賓館合夥經營過程中如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首先用合夥收益償還,合夥收益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合夥人喪失管理、經營旅館的能力;

  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③合夥人因其他原因被有關部門強制執行了其在合夥企業中的70%以上或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合夥人退夥時,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但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胡興波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代表賓館履行賓館負責人的法定事宜;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積極配合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

  4、與其他合夥人協議決定經營價格;職員聘用、辭退;職員工資福利待遇;擴大或者縮小經營規模、範圍;購進常用物品;

  5、支付合夥債務;

  6、辦理各項證照的年審、換證等工作;

  7、完成合夥人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胡興波為賓館財務管理人,其許可權為:

  1、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並對賓館收入、支出明細賬目進行登記;

  2、辦理賓館辦公、業務費用的報銷、支付;

  3、稅費、水電費用的繳納;

  4、職員的教育、培訓;

  5、配合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搞好賓館日常管理;

  6、做好每月一次的財務清理、利潤分配;

  7、完成合夥人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事情大小、資金多少,均由全體合夥人同意或簽字後方可實施和入帳報銷。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按月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其他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任何人不能以合夥企業興旺賓館的名義進行抵押借款,否則造成損失由該合夥人全額承擔並將其除名,所投入資金及所佔股份全部歸其他合夥人所有。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喪失經營、管理旅館能力、喪失或者部分喪失行為能力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近親屬的選擇,既可以按退夥對待,旅館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合夥人的近親屬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某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清算後,按下列順序清償:賓館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賓館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利潤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對外出質、抵押或者清償其他債務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六違約責任金額為違約責任人合夥投資金額的20%。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合夥人均可向提交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系全體合夥人共同起草,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

  範文2

  協議合夥人: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共同合夥人為三方,合夥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賓館,合夥人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一、合夥的經營專案、賓館住宿、經營地址:

  二、賓館經營宗旨:共同經營,並獲得滿意的利潤為宗旨;

  三、合夥期限:自 年至 年,共 年。

  四、投資方式:

  1、金額: 大寫合夥人每份投資額 。合夥人的資金可分成兩小股,為一方投資的資金,需提供投資人的姓名及身份證但不得參與管理、經營方式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大寫,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設立投資存取賬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共有賬戶,並設立合夥方的手機簡訊業務。

  五、合夥共同協商管理人 。管理須敬業,負責的態度管理好賓館。按時上賬、打款、盈利分紅、按投資比例分紅。由於合夥人為五戶聯保,取得農村信用社信用貸款,管理人須按時清息還款。

  六、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所佔股金比例分配取得分紅;

  2、經營過程中先以還清貸款後現金每月分紅;

  3、各合夥人貸款期限到期前一個月,盈利不足以還清貸款時,各合夥人須負擔還清自己名下剩餘貸款;

  4、不得影響他人信譽度或以後的發展。

  七、合夥負責人事務。

  1、 為合夥負責人,要對合夥事件進行日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帳目管理等。

  2、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生效。

  3、財務須每日每月客戶數目清楚。

  4、每月月底合夥人要對管理人帳目核查,簽字後生效。

  八、合夥人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共有;

  2、共同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債務;

  3、合夥人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九、退出轉讓

  1、需要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

  2、如要退出,折舊與增值三方同意,由余下兩方由回股份方可退出;

  3、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出;

  4、不得在淡季退出每年11月、12月、1月、2月

  5、不得轉讓他人,否則按退出方式對待;

  6、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出造成損失,應當賠償損失;

  7、退夥後,以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十、合夥退出清算

  1、合夥期間解散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合夥人擔任。如有清算不成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3、清算後如有剩餘資金,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還清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認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夥協議經合夥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姓名及簽字:

  年 月 日

  範文3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其所有的的位於惠州市博羅縣石灣鎮 路的經營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原賓館名字為: ;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 經營專案:住宿。

  二、甲方以原來賓館的裝修、裝置、人員作為甲方的出資額,乙方向一次性投放現金叄佰萬元¥3,000,000元對賓館進行重新裝修。該資金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轉賬到雙方共同指定的賬號。

  三、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合夥經營期間,本賓館經營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能插手;賓館的出納由甲方負責。

  五、合夥經營期間,甲方必須提供相關生效手續履行協議,包括房地證、特種營業許可證、稅務證等相關有效證件共同營業。

  六、合夥經營期間,涉及風險承擔,盈利分享,按甲方35%:乙方65%進行分配。

  七、如一方要求散夥,必須經另一方同意,並清算認可後簽字生效。

  八、任何一方違反上述任何一條款視為違約,違約金的賠償對方損失。

  九、上述協議,雙方本著友好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的。雙方意思表示真實。

  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簽收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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