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麻精神藥品管理制度範文

  為加強毒麻精神藥品日常管理,確保藥品使用安全合理,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毒麻精神藥品管理制度篇,希望你喜歡。

  毒麻精神藥品管理制度篇一

  一、購買麻醉藥品須向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經上一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發給《麻醉藥品購用印鑑卡》按照購用限量規定,到指定的麻醉藥品經營單位購買。

  二、在採購麻醉藥品時須向麻醉藥品經營單位填送麻醉藥品申購單,麻醉藥品經營單位在供應時必須詳細核對各項印章及數量。供應數量按衛生部規定的麻醉藥品品種範圍及每季購用限量的規定辦理。

  三、使用麻醉藥品的醫務人員必須具有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並經考核能正確使用麻醉藥品,且具有麻醉藥品處方權。

  四、麻醉藥品的每張處方注射劑不得超過二日常用量,片劑、酊劑、糖漿劑不得超過三日常用量,連續使用不得超過七天。麻醉藥品處方應書寫完整,字跡清晰,開處方醫師簽名後加蓋病區章並註明疾病診斷。配方應嚴格核對,稽核人、配方人、核對人和發藥人均應簽名,並建立麻醉藥品處方登記專冊。住院病人所開每日用的麻醉藥品,由護理部專人加鎖保管。手術室給予少量麻醉藥品作為基數,由專人加鎖保管。手術中用麻醉藥品憑空安瓿按規定處方實際用量向藥房領取。醫務人員不得為自己開處方使用麻醉藥品。

  五、經醫院臨床科室診斷為惡性腫瘤的患者或確需使用麻醉藥品的危重病人,核發《麻醉藥品專用卡》,患者憑卡按規定開方配藥。

  六、麻醉藥品實行“五專”專人負責、專櫃加鎖、專用帳冊、專用處方、專冊登記管理,麻醉藥品處方由藥房加蓋麻醉藥品專用章發給病區,按上述規定使用。處方儲存三年備查。對麻醉藥品濫用者,藥?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庇腥ň芫?⒁??⒓笆畢蛟毫斕薊乇ǎ?諮拼?懟?/p>

  七、定期檢查麻醉藥品使用及管理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及時處理,必須做到帳物相符。需報損處理的麻醉藥品,經當事人寫明真實、詳細情況,報主管院長批准,完備各種手續後方可處理。

  八、藥房每天對麻醉藥品領用情況進行登記、做帳、交接,藥庫保管人員發登記專用卡,每天盤存,盤存數兩人簽名,科室不定期抽查。

  毒麻精神藥品管理制度篇二

  一、機構與人員管理

  1、有由院領導、藥劑、護理、醫療、保衛等人員組成的管理組織。

  2、有專職藥學人員負責日常工作,有本院印製的《知情同意書》及門診病歷管理制度。

  3、有相關工作制度和崗位人員職責,如採購與驗收、儲存與保管、發放與調配、報損與銷燬、值班等制度。

  4、有定期進行專項檢查的制度,並落實且有記錄。

  5、相關法律法規等知識培訓到位。

  二、儲存與使用

  1、藥庫有入庫驗收本,記錄齊全,驗收記錄雙人簽名。

  2、對出庫藥品有專用帳冊,進行逐筆記錄,做到帳、物、批號相符。

  3、門、急及住院部藥房的週轉櫃,總數不超過院規定的數量,並做到每天結算,門診藥房應當固定發藥視窗,有明顯標識,由專人調配,印鑑卡由非麻醉藥品採購人員專人保管,開具麻醉藥品的醫師需取得麻醉藥品處方資格。

  三、安全管理

  1、藥庫必須配有保險櫃,雙人雙鎖,門窗設有防盜設施,專櫃不得混放其他藥品。

  2、門、急診及住院藥品設有周轉櫃,也應裝備保險櫃,凡存放該類藥品的科室如病房、手術室均應裝備必須的防盜設施。

  3、空安瓶由專人負責計數、監督銷燬,並作好記錄。

  四、處方管理

  1、有專用處方。

  2、處方進行專冊登記,並儲存至有效期滿後麻醉藥品處方不少於3年,精神藥品處方不少於2年。

  3、處方格式符合要求。

  4、用量和要求:杜冷丁、二氫埃託啡為一次用量,分別僅限於醫療機構內、二級以上醫院內使用;癌痛、慢性中和重度癌痛注射劑用量不超過3天,其他劑型處方不超過7日量;注射劑處方為一次用量,其他劑型不超過3天量,控緩釋劑不超過15日量。

  毒麻精神藥品管理制度篇三

  1.藥品購買後申請人需將購貨發票影印件交給藥房管理處備案,並填寫《領取及使用登記表》,辦理藥品出庫手續。

  2.設立專櫃儲存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由專人負責,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做到防火、防盜,並建立藥品專用賬冊,專用賬冊的儲存期限應當自藥品有效期期滿之日起不少於5年,專業處方、專冊登記,一類精神藥品、醫用毒性藥品做到專人、轉賬、專櫃加鎖管理,二類精神藥品定位集中存放,定期清查,出入手續正規,嚴防差錯。

  3.藥品入庫雙人驗收,出庫雙人複核,做到賬物相符。

  4.藥品使用單位應當每段時間主管部門報告本單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相關情況。

  5.藥品使用完畢後,安瓶交回、填寫登記表,並簽名確認交回藥房管理處存檔。

  6.對過期、損壞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應當另行登記造冊,交回庫房,由職能部門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銷燬。

  7.發生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被盜、被搶、丟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的,案發單位應當立即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時報告主管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毒麻精神藥品管理制度篇四

  為保證臨床用藥及社會治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

  管理法》、《麻醉藥品管理辦法》,結合我院情況特別制定《麻醉藥品管理制度》。

  一、 適用範圍:

  我院麻醉藥品可用於住院患者及門診患者使用。

  二、 購進途徑:

  1、麻醉藥品購入由專人負責,按照“麻醉藥品購用印鑑卡”的購用限量標準,在市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麻醉藥品經營單位購進。

  2、在進購麻醉藥品時要向麻醉藥品經營單位填送“麻醉藥品申購單”。

  3、禁止私自或從非制定麻醉經營單位進購麻醉藥品。

  4、購進麻醉藥品專冊登記。進購前須經主管院長簽字批准,購進後須經主管院長驗收簽字,交由專人專櫃保管。

  三、 保管措施:

  1、麻醉藥品儲存在藥庫的專用保險櫃中,雙鎖防盜。

  2、麻醉藥品專人負責,建立專用帳目。認真記錄麻醉藥品購進、使用情況。

  3、發放時,嚴格按照處方內容填寫麻醉藥品使用登記簿。並妥善保管麻醉處方至少三年。

  4、定期由主管院長檢查麻醉藥品保管

  第一文庫網、使用情況。核對後記錄在冊。

  四、 使用方法:

  1、擁有麻醉處方權的醫務工作者必須擁有主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經衛生行政部門考核後能夠正確使用麻醉藥品。

  2、擁有麻醉處方權的醫師必須在藥房、麻醉藥品專管員處留簽字字樣,以備藥劑人員發藥時查對。

  3、使用麻醉藥品必須用麻醉藥品專用處方開出,並註明診斷和簽字開方醫生姓名,字跡清楚,藥品不能縮寫和簡寫。配方應嚴格核對,配方和核對人員均應簽名,並建立麻醉藥品處方登記冊。

  4、麻醉藥品的每張處方注射劑只限一次用量,片劑、配劑、糖漿劑等不超過三日常用量,連續使用不得超過七天。注射劑使用完後,須將空安瓿送還麻醉藥品專管員處。

  5、麻醉藥品處方書寫要求:處方要用專用處方紅底黑字書寫工整,字跡清晰,寫明病情,醫師籤全名,劃價、配方、發藥及核對人員均應籤全名,並進行麻醉藥品處方登記。

  6、醫院藥劑科應根據國務院對麻醉藥品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和監督本院麻醉藥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儲存、轉讓或借用麻醉藥品,對違反規定濫用麻醉藥品者,藥劑科有權拒絕發藥,並及時向院領導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7、醫院搶救病人時,急需麻醉藥品者,如手續不完備時,可先發放該病例一次性使用劑量之後補辦手續。

  8、藥劑人員在調配麻醉藥品時,要嚴格審查處方,對不符合規定的麻醉藥品處方,拒絕調配。

  五、 監管制度:

  1、醫院領導親自把關,定期組織學習麻醉藥品使用、管理的專項檢查,認真組織學習《藥品管理法》、《麻醉藥品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使醫院工作人員執法、懂法、守法,管好、用好麻醉藥品。

  2、麻醉藥品專管員會同主管院長要定期對有關病區、手術室的麻醉藥品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3、對於殘留麻醉藥品及麻醉藥品空安瓿由麻醉藥品專管員負責及時收集,在主管院長和藥事委員會其他人員,三人在場的情況下集中銷燬。

  4、對於麻醉藥品質量問題、不良反應、失竊現象及時上報院領導,經封存藥品、保護現場後,向市藥監部門彙報。

  5、嚴禁非法使用、儲存、轉讓、借用麻醉藥品,一經發現及時報院領導,同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按國家相關法律和部門規章進行處罰,對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6、醫務人員不得為自己和他人開具不符合規定的處方,騙取、濫用麻醉藥品。一經發現,取消其麻醉處方權,並予以相應

  處罰。情節嚴重者,解除聘用關係,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嚴禁院內私自配置麻醉藥品。已經查處依法辦理。

  8、應指定責任心強、無違法違紀行為的職工為專職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的採購員、保管員,人員要相對穩定,非專職人員不 從事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採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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