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承諾書是否有法律效力

  在生活中,我們經常看到,某某人作出關於什麼之類的個人承諾書,希望能取得他人信任。有的朋友就會疑惑,這種個人承諾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今天,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用。



      關於個人承諾書的法律效率問題

  承諾書實際上是合同的一種,當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諾書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承諾書無效。

  3,沒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諾人只能基於自己有權處分的物進行處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總而言之,承諾書有無法律效力主要依據承諾書是否具備以上三個條件。當然,在實踐中,只有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表達,且沒有違法法律相關規定和沒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諾書才算有效,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以上就是我們對承諾書的法律效力是怎麼樣的解答,希望對您目前面臨的問題有所幫助。因為承諾書屬於合同中的一種,所以我們更加尊重和保護當事人的自主意願,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即具有法律效力,但這一切的前提都是不得違反我國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

  承諾書格式

  可依次由標題、啟語、正文、結語、署名、日期六部分組成:

  標題:或以文種“承諾書”為題;或由事由+文種“承諾書”組成,如“廉潔自律承諾書”;或由單位名稱+事由+文種“承諾書”組成,如“××市××局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承諾書”。

  啟語:說明簽署承諾書的目的,表達作出承諾的意願,用“我鄭重承諾”、“我向……作以下承諾”一類語句引出正文。

  正文:其內容主要是作出具體的承諾,大多采用分條式寫法。

  結語:是一些表態性語句。

  署名:是承諾人的簽署。承諾人是單位的,先寫單位全稱,加蓋單位印章;後由主要負責人簽署,或蓋上其簽名章。承諾人是集體的,先寫上集體名稱,後由該集體內所有成員一一簽署,或由該集體主要負責人簽署。承諾人是個人的,由個人簽署,簽上姓名。

  日期是簽署之日,年、月、日齊全,規範書寫。

  寫作要求:

  其一,承諾書是簽署人內心真實意願的表示,忌搞形式、走過場,忌出於無奈。

  其二,承諾書的內容要有針對性、概括性、可行性,要突出重點,要簡明扼要。

  其三,承諾書本身雖無法律效力,但有約束作用,簽下承諾書,就得考驗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