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中國民族平等政策的論文

  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是馬克思列寧主義解決民族問題的根本原則,也是中國共產黨制定民族政策,解決民族問題,做好民族工作的理論根據和基本原則。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解放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民族平等團結政策及其啟示》

  摘 要:解放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把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民族問題的理論和中國民族問題的實際結合起來,制定和實施了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政策,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取得了革命的勝利。本文通過對解放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制定和實施的關於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政策的一系列重要的指示、決議進行文獻解讀,從中分析得出其對做好當前民族工作的啟示。

  關鍵詞:解放戰爭;中國共產黨;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啟示

  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是馬克思列寧主義解決民族問題的根本原則,也是中國共產黨制定民族政策,解決民族問題,做好民族工作的理論根據和基本原則。是否承認與堅持這個原則,是檢驗真假馬克思主義的試金石。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中國共產黨從一切民族的共同利益出發,堅持民族平等,加強民族團結。

  一、民族平等政策

  民族平等,是馬克思主義解決民族問題的根本原則之一。馬列主義民族理論認為,民族只有大小之分,只有發展階段上先進與落後,沒有優劣之分。各民族不論大小,都應該一律平等,任何民族不能享有任何特權。馬克思、恩格斯在《神聖家族》中提出了“古往今來每個民族都在某些方面優越於其他民族……任何一個民族都永遠不會優越於其他民族”的著名論斷,其中蘊含著各民族之間應該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光輝思想,也是最早提出的關於堅持民族平等的言論。列寧在《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綱領草案》中提出:“廢除等級制,全體公民不分性別、宗教信仰、種族和民族一律平等。”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於民族平等思想的重要論述,是中國共產黨制定民族平等政策的理論基礎。解放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民族平等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的規定

  少數民族歷來受到國民黨反動派的民族壓迫和歧視,抗戰勝利後,為了團結全國各少數民族參加爭取和平民主及隨後的反對國民黨反動統治的鬥爭,中國共產黨反覆重申,必須堅持民族平等的原則,各民族都有平等的地位和權利。例如,1946年1月16日,中國共產黨提出的《和平建國綱領草案》中明確提出“在少數民族區域,應承認各民族的平等地位及其自治權。”接下來,4月23日,陝甘寧邊區第三屆參議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陝甘寧邊區憲法原則》中規定:“邊區人民不分民族,一律平等。”1947年4月27日,內蒙人民代表會議通過的《內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綱領》明確規定:“內蒙古自治區域內蒙漢回等各民族一律平等,建立各民族間的親密合作團結互助的新民族關係,消除一切民族間的隔閡與成見”。1949年9月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總綱第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並在第五十條再次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這樣,我們黨把民族平等寫進起臨時憲法作用的《共同綱領》中,從而用法律的形式確定了中國境內各民族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權利,這充分說明了中國共產黨堅持民族平等政策的堅定立場。

  二承認和保護少數民族平等權利的規定

  列寧說“我們要求國內各民族絕對平等,並無條件地保護一切少數民族的權利”。所謂一切權利方面的平等包括: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各個方面的平等。中國共產黨歷來堅持馬列主義民族平等原則,堅持各民族不論大小一律平等和各民族在一切權利方面的事實上的平等,承認和保護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並幫助其實現。

  1.保障少數民族人民參政權的主張

  中國共產黨主張,各民族在權利方面的平等是多方面的,不僅包括政治上、法律上的平等,而且還包括經濟、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平等。就政治方面的平等而言,各民族都有參加管理國家的平等權利。參政權利是實現民族平等權利的重要體現,為使少數民族能平等參加民主政治與本民族事務的管理,在解放區各級人民政權的選舉中,明確規定各民族一律平等,都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參加政權的權利,並專門對少數民族代表名額作出了規定,以保障少數民族參政議政的權利。例如,1945年9月6日,陝甘寧邊區政府在關於選舉工作的訓令中明確規定:“堅持不分階級、黨派、民族、性別、信仰的,不受財產與文化程度限制的,普遍、平等、直接、無記名投票的選舉原則。”1949年1月1日,《東北解放區縣村人民代表選舉條例草案》規定:“凡年滿十八歲以上的中國公民,不分性別、民族、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居住年限、社會職業及財產狀況,經選舉委員登記依法審查合格後,均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同年8月18日,在中國人民政治協會議即將召開之際,毛澤東親自給新疆伊犁特別區人民政府阿哈買提江發去電報,誠邀三區人民派出五名代表前來參加全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商議成立新中國的各項具體事宜,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切實保障少數民族參政議政權利的立場。此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六章第五十一條規定:“凡各民族雜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區內,各民族在當地政權機關中均應有相當名額的代表。”《共同綱領》在當時起到臨時憲法的作用,中國共產黨通過法律形式保障了各少數民族參加管理國家和本民族內部事務的權利,使少數民族的參政權真正落到了實處。

  2.保障各少數民族群眾平等享有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規定

  在土地改革運動中,中國共產黨的土地政策明確規定:保障少數民族群眾平等分配土地的權利,必須保障廣大少數民族群眾與漢族同等獲得其應得的土地。例如,1946年5月18日,《中共中央華東局關於回民工作的指示》中明確指出,“在土地改革運動中,使廣大回民基本群眾同等獲得其應得的土地,並扶助其工商業發展。”1947年4月27日,內蒙古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內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綱領》明文規定:“保護蒙古民族土地總有權之完整。保護牧場,保護自治區域內其他民族之土地現有權利。”同年9月7日,中共中央東北局在《關於回民問題的通知》中作出規定:“回民間之地主惡霸由回民鬥,果實分給回民,……在有回民的村、屯、街道內,鬥爭漢人地主惡霸時,必須吸收回民參加並同等分得果實。在鄉村有回民的地區與漢人同等分得土地。”同年12月28日,中共東北行政委員會頒佈關於施行中國土地法大綱補充辦法草案規定:“在東北解放區境內各少數民族應與漢族同等分地,並享有所有權。”少數民族和漢族平等分配土地的權利,體現了中國共產黨民族平等的原則,調動了廣大少數民族群眾的積極性,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

  3.反對大漢族主義和狹隘民族主義的主張

  這是中國共產黨為徹底實現各民族的平等團結而採取的一項基本政策。在解放戰爭時期,這項政策的主要內容包括,肅清歷史上和國民黨政府實行的大漢族主義政策,打破民族間的隔閡;教育中國共產黨的幹部不能帶有大漢族主義的思想殘餘;通過反對大漢族主義消除少數民族中存在的狹隘民族主義。

  二、民族團結政策

  民族團結是指在民族平等基礎上的各民族之間和各民族內部的團結。馬克思列寧主義主張各民族在完全平等的基礎上團結、聯合起來,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視和民族壓迫。他們提出了“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全世界無產者和被壓迫民族,聯合起來!”兩個著名的口號,號召各民族團結起來,反對民族壓迫,實現各民族平等團結。

  解放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運用馬克思主義關於民族團結的原則,制定了有利於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的政策,號召全國各族人民團結起來,為實現民族解放和國家統一而共同奮鬥。例如,1945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發表《對目前時局的宣言》,明確提出了“和平、民主、團結”三大口號,闡明瞭中國共產黨關於“在和平民主團結的基礎上,實現全國統一,建設獨立自由與富強的新中國”的主張。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民族團結的指示精神,各中央局在涉及回、蒙、滿等少數民族問題時,分別提出了加強回漢、蒙漢、滿漢以及各民之間的團結的主張。此外,中國人民解放軍在解放西北各省的作戰過程中,高度重視民族團結的工作。194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西北局編寫的《回回工作簡要手冊》對西北迴民同胞提出了“回漢人民團結起來,打倒共同敵人國民黨,消滅胡宗南匪軍,解放大西北!”“回族同胞團結起來,抗糧、抗款、抗丁、抗差、反對蔣胡暴政!”“中國各民族大聯合萬歲!”等口號。在民族團結旗幟的指引下,西北各族人民迎來了民族解放。1949年9月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六章第五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實行團結互助,反對帝國主義和各民族內部的人民公敵,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各民族友愛合作的大家庭。反對大民族主義和狹隘民族主義,禁止民族間的歧視、壓迫和分裂各民族團結的行為。”這是中國共產黨對民族團結內涵的深化,使之成為了新中國處理民族問題的基本原則。

  三、對進一步做好當前民族工作的啟示

  解放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始終把堅持民族平等,團結各族人民作為爭取和平民主的重要政策,並把它作為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一項重要原則。中國共產黨尊重少數民族的權利,維護他們的利益,堅持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政策,從而把少數民族團結在黨的周圍,共同為解放全中國做出了重要貢獻。在黨的領導下,各民族人民團結一致,英勇奮鬥,終於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徹底勝利,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成為引導中國革命走向勝利的武器,這一武器對處理當今中國的民族問題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因此,在新的歷史時期,正確處理我國的民族問題,最根本的也是要始終不渝地堅持民族平等,加強民族團結,推動民族互助,促進民族和諧。

  中國共產黨成立九十多年來,在黨的正確領導下,少數民族地區的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但是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一些少數民族地區在經濟、社會發展方面與發達地區的差距依然明視訊記憶體在;另一方面,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反華勢力利用民族等問題,加緊對我國實施“西化”和“分化”的圖謀。這種以民族問題開展的滲透與反滲透、顛覆與反顛覆、分裂與反分裂的鬥爭將是長期的。這就要求我們在新的歷史時期,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民族理論為指導,從國家命運和民族興衰的戰略高度,充分重視民族工作,堅持不斷髮展各民族之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加強民族團結,鞏固祖國統一,始終堅持“三個離不開”,即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也離不開漢族,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的思想。

  是否堅持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是關係到國家命運的重大問題。實踐證明,只有堅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才能維護國家的穩定和民族地區的穩定。當前,我國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就是穩定。沒有一個穩定的局面,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就難以順利進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也難以實現。建國以來,黨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正確的民族政策,成功地解決了我國的民族問題。現在,我國的民族地區,從總體上來說是穩定的。但是,在區域性地區,也出現了極少數分裂分子挑起的嚴重騷亂。比如拉薩“3.14”、烏魯木齊“7.5”等事件,對破壞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起到了惡劣的破壞作用。我們要更從思想上、行動上自覺地堅持黨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政策,旗幟鮮明地反對分裂分子的破壞活動,及時揭露他們的陰謀,依法懲處分裂祖國統一和破壞民族團結的犯罪分子,以維護邊疆民族地區的穩定和全國的穩定,切實保障各民族的大團結和祖國統一。

  參考文獻:

  [1]中共中央統戰部.民族問題文獻彙編[G].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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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編.馬克思恩格斯論民族問題[G].上.北京:民族出版社,1987:46-47.

  [4]列寧全集[G].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100.

  [5]列寧全集[G].第2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1.

  [6]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編[G].列寧論民族問題.上.北京:民族出版社,19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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