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的經營範圍有哪些方面

  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的持續發展,為中國旅行社業的跨國經營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環境。那麼旅行社的經營範圍是什麼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旅行社的經營範圍,希望能幫到你。

  旅行社的經營範圍

  旅行社按照經營業務範圍,分為國際旅行社和國內旅行社。本條例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規定。國際旅行社的經營範圍包括入境旅遊業務、出境旅遊業務、國內旅遊業務。國內旅行社的經營範圍僅限於國內旅遊業務。

  旅行社的選擇

  1、不要只看旅行社的牌子,旅行社的門市部門基本都是加盟方式,一定要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

  2、考察選擇旅行社的時候一定要多比較,不能只聽單一的報價,一定要問清楚包含和不包含, 尤其是機場建設費、燃油附加費、保險和一些自費專案。

  3、很多旅行社都把價格門檻制定得很低,但是又附加很多必須消費和選擇消費,一定要事先做功課。你會發現必須消費的景點都很差,稍微好一點的景點都要自己再出錢。

  4、合同簽字一定要認真閱讀,把每一項條款看清楚。口頭承諾永遠是假的,有什麼要求和問題必需寫清楚,才能夠作為事後證據。

  5、選擇旅行社一定要選門面大的,那種上門服務或者是在門面租個房子的都不可靠。

  旅行社的保證金

  第八條 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交納質量保證金:

  一國際旅行社經營入境旅遊業務的,交納60萬元人民幣;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交納120萬元人民幣。

  二國內旅行社,交納20萬元人民幣。

  質量保證金及其在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期間產生的利息,屬於旅行社所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從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

  三質量保證金的適用範圍:

  1旅行社違反旅遊合同約定,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經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查證屬實的;

  2旅行社因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遊者預交旅遊費用損失的。

  請求質量保證金賠償的實時效期限為90天,從賠償請求人受侵害事實發生時計算。

  四質量保證金不適用情形

  1 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

  2旅遊者在旅遊期間發生人身、財物意外事故的;

  3適用保證金情形之外的其他經濟糾紛;

  4超過規定的時效期限的;

  5司法機關已經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