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經營承諾書範文

  誠信經營對現代商場意義重大,但多數現代商場在誠信經營方面卻存在著諸如價格欺詐、虛假宣傳、售後服務不到位等問題,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本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誠信經營的承諾書範文,僅供參考。

  篇一:

  文明誠信經營承諾書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時代呼喚誠信,消費者需要誠信,我們一定堅持“以人為本、文明誠信”的經營理念,進一步規範經營行為,努力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積極倡導誠實守信的良好風氣,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在此,我們作出如下承諾:

  一、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標準,履行經營者法定義務,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積極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交易原則,不以欺詐牟利,不取不義之財。

  二、規範合同,公平交易。合同文字通俗易懂,避免混淆或歧義,忠實履約。公平交易、有序競爭,不以壟斷或優勢地位損害消費者合法利益、訂立不平等條款,不以不正當經營手段破壞市場秩序。

  三、保證質量,安全消費。確保商品和服務質量符合標準,滿足功能用途,確保安全,讓消費者舒心、安心、放心。發現商品或服務缺陷,及時告知消費者,並召回相應商品,採取必要補救措施。

  四、化解糾紛,公正及時。認真聽取消費者意見和建議,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公正解決消費爭議,滿足消費者合理要求,營造和諧社會環境。

  五、節約資源,注重環保。提供符合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原則的商品或服務,不以奢華功能或過度包裝謀求企業利益,不以破壞環境和犧牲子孫後代的福利為代價發展經濟。

  六、飲水思源,回報社會。樹立正確的財富觀和公益觀,積極參與扶危濟困、捐資助學、抗災救災等社會公益慈善事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在社會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承諾人:

  年 月 日

  食品公司篇二: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xx商貿有限責任公司xx分公司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二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

  三經營場所保持內部環境整潔。

  三、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裝置或者設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裝置及設施空間佈局和操作流程設計合理;

  二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裝置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起運輸;

  三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誌明顯,防止直接食品與非直接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裝置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保持個人衛生,銷售食品時洗淨雙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館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採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儲存期限不少於二年。在條件成熟時儘量使用電子方式記錄臺帳。

  實行統一配送,由總公司統一查驗供貨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七、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對於自檢或行政部門公佈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採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並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承諾人:

  年 月 日

  商品公司篇三:

  為全面加強商品質量管理,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消費安全,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的要求,現向社會公承諾如下:

  1、自覺履行商品經營者的義務,保證所經銷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保證所經銷的商品應當具有的質量、效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並自覺承擔“三包”責任。

  2、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

  3、不壟斷貨源、哄抬物價、強買強賣、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條件。

  4、不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兩,不銷售假冒偽劣產品。

  5、不銷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爛變質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規範、不合格的計量器具銷售商品。

  7、不銷售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的商品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銷售走私和國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銷售危害消費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10、本單位個人若違背以上承諾,除接受相關執法部門處罰外,還要依法承擔對消費者所造成的損失。

  11、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的監督。

  12、自覺接受廣大消費者的監督。

  承諾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