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基本內容的製造要素

  個人簡歷是求職者給招聘單位發的一份簡要介紹。包含自己的基本資訊: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政治面貌、學歷、聯絡方式,以及自我評價、工作經歷、學習經歷、榮譽與成就、求職願望、對這份工作的簡要理解等。

  一份個人簡歷首先由四個最基本內容組成的,其中包括基本情況、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其他。細節決定成敗,想要寫好一篇個人簡歷就需要這樣的基礎,打下堅實的基礎才能寫出一份好的個人簡歷。

  基本情況中有什麼需要注意:

  個人簡歷中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名族、家庭住址、出生日期、婚姻狀況、聯絡方式等等。這時候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狀況,如果你是女性已經結婚還未生育,儘量不要把婚姻狀況寫在個人簡歷上,已婚未育會讓用人單位有顧慮。而大齡未婚或者離過婚的會讓用人單位感覺你處理不好自己的生活可能工作也無法勝任。不要覺得對公司隱瞞了實情,這只是不想讓個人隱私對大眾公開而已。

  教育背景該如何正確編輯:

  在個人簡歷中教育背景要按實際順序列出從初中一直到最高學歷,其中要提到最高學歷的學校,所學專業和主修課程。如果參加過技能培訓也可以寫出來。

  最重要是工作經驗:

  工作經驗是一份簡歷中的精華,在寫工作經歷的時候要按照時間順序寫出工作地點、時間、職務以及離職時間。要注意突出每個職務的職責、性質等。這是一份求職簡歷的精髓。

  其他包括哪些:

  個人簡歷中其他包括:個人特長及愛好、其他技能、證明人等。

  一份好的簡歷是用心打造基礎而來的,一篇好的個人簡歷就是需要這樣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