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法制手抄報大全

  法制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基礎性工作。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小學法制手抄報大全,希望大家喜歡。

  1:青少年案例

  案例一

  王某男,20歲、李某男,21歲社會青年,並有前科。結夥在校學生方某男,18歲、呂某男,18歲、吳某女,18歲於2009年4月一天下午,到某鎮一遊戲房玩。途中王某提出身上沒有錢,李某說問學生敲,方某、呂某無反對,吳某說夠刺激的,我要去看看。進入遊戲房後發現有3個學生正在打遊戲玩,王某叫呂某去將靠右面的學生叫出來,呂某沒有動,方某為逞能,即上去把該學生拖拉出遊戲房,拖至旁邊一條弄堂內,其他2名學生隨後也跟了出來,李某上去問被拖的學生要錢,遭拒絕,王某拔出事先攜帶的西瓜刀朝該學生背後肩膀部猛砍3刀,造成輕微傷。該學生即從褲袋內拿出50元,給了王某,其他2人怕吃虧也拿出106元給了呂某。贓款均被5人揮霍。

  案例二

  初中學生孫某,不懂法,看到本村常丟東西,居民意見很大,孫某認為是租房的外地菜販子所為,於是萌發了報復“老外地”的想法,曾多次結夥攔劫、打傷過往的外地菜販子,共搶人民幣幾千元。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263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孫某有期徒刑8年。

  圖一

  圖二

  圖三

  2:青少年權益保護知識

  1、施暴學生有什麼特點?

  1依賴性強,缺乏自主、自信和負責任的精神;2具輕佻性,缺乏忍耐性,抑制挫折和不滿的能力薄弱;3在群體中,自我表現慾望強烈,活動力甚強;4以我為中心,罪惡感淡薄,常帶給他人困憂、麻煩等;5完全沒有體諒對方的立場和心理的意識。

  2、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上負有哪些職責?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有關部門教育和挽救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預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3、校園暴力行為有哪些特點?

  1暴力行為有日益凶暴的傾向;2暴力事件的普遍性;3暴力事件的共犯日趨普遍;4校園暴力的施暴地點,多在空教室、體育館、樓梯間、廁所內、運動場或其他視角上死角處,而且多在上學或放學時發生。

  4、什麼是校園暴力?

  校園暴力是指發生在學校校園,由老師、同學和校外人員針對學生身體和精神實施的,達到某種嚴重程度的侵害行為。

  5、家庭和學校應當如何矯治未成年人的嚴重不良行為?

  1對未成年人實施嚴重不良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2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相互配合,採取措施嚴加管教;3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