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黨風廉正責任書

  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正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力保證。農村基層黨風廉正建設的好壞,直接關係到黨組織能否起到領導核心和戰鬥堡壘作用。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篇一:

  會龍鎮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明確學校主要負責人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和目標責任,確保反腐倡廉任務落實,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XXX年度我鎮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點,簽訂本責任書。

  一、增強責任意識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要求,各學校主要負責人對本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要自覺樹立“一崗雙責”的責任意識,切實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部署、同落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根據工作分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二、切實履行職責

  1、加強行風建設。堅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的行風建設原則,全面提高本學校教職工服務意識,從源頭上防治不正之風問題發生,努力創辦讓人民滿意的教育。

  2、積極推進學校校務公開。進一步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不斷拓展政務和校務公開範圍,規範公開內容和形式,完善公開機制,接受民主監督。

  3、認真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財務“收支兩條線”規定,嚴禁收入不入帳、設立帳外帳、私設小金庫、弄虛作假列支、虛報冒領套取專項經費等。切實加強教育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有效避免學校財務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

  4、堅決治理教育亂收費。認真落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各項措施的落實。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制,所有涉及學生的收費專案和標準都必須及時向社會公示。

  5、加強對行政權力執行的制約和監督。在幹部選拔任用、教師交流、聘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晉級等工作中,堅持按照規定程式組織實施。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學校重大決策,大額資金使用必須經領導班子集體決定。

  6、切實採取有力措施。強力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開展,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深入動員,認真清權;排查風險點不留死角,制定防控措施切合實際。按時完成各階段工作任務。

  7、加強對教職工的管理和監督。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早提醒、早解決。對本學校發現的黨員幹部、教職工違紀違法問題敢抓敢管,並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及時處理。發現的重大違紀違法案件,要及時向中心學校和縣教育局紀檢監察部門報告,並認真配合做好查處工作。

  三、帶頭遵守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

  認真貫徹執行中紀委提出的“四大紀律、八項要求”和“五不許”。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人事紀律,切實做到政領暢通,令行禁止,自覺樹立教育系統良好形象。積極開展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公開承諾。嚴格遵守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管好家庭成員、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恪守師德,嚴格約束自己的道德行為。

  四、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凡因工作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導致職責範圍內反腐倡廉工作不落實、問題突出的,實施責任追究。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中心學校、責任學校各一份。

  會龍鎮中心學校蓋印 主要負責人簽字:

  責任學校蓋印 主要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篇二:

  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責任書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上級關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維護XX改革、發展、穩定的良好局面,根據縣紀委的具體要求,特簽定責任書。

  一、責任物件

  各村居黨支部書記、主任,部門負責人。

  二、責任要求

  1.落實縣委、縣政府和鎮黨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法規制度,分析研究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狀況,研究制定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加強理論學習,提高黨員、幹部自覺遵守《黨章》、《準則》及各項法律的自覺性,組織黨員幹部、職工學習領導及上級黨委和紀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理論,進行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

  3.嚴格標準、嚴格程式、規範操作,公開、公平、公正地完成組織發展、困難救濟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

  4.要嚴格遵紀守法,建立規範的經濟賬目,隨時接受鎮財政的檢查,杜絕貪汙和經濟違紀。

  5.節約、合理開支辦公經費,規範管理集體財產,嚴防假公濟私。

  6.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完善管理機制、監督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7.積極支援紀檢及監察機關或職能部門履行職責。

  8.堅持求真務實、艱苦創業,大力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牢固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做到群眾公認、履行職責圓滿。

  三、責任考核

  1.積極配合鎮黨委對村居班子和村居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工作。抓好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檢查工作。負責好對所轄黨員幹部的考核。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及時研究解決發現的問題。

  2.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述職報告和工作總結的一項重要內容。

  3.對因教育和管理不力導致本單位所轄人員發生嚴重違紀問題,要承擔領導與管理責任。

  4.主動向鎮黨委彙報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對本單位出現的違紀問題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四、獎勵及責任追究

  1.達到下列要求的責任人給與表彰獎勵:

  1責任心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成績突出,年度內未出現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事件,大多數群眾滿意;

  2嚴於律已,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受到群眾的好評;

  3堅持原則,敢於監督,勇於檢舉違法違紀問題;

  4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取得顯著效果;

  2.責任人不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情節較輕的給與批評教育或責令作出檢查。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要依法規追究其責任:

  1對出現的嚴重問題不及時上報、不認真解決,或對存在的問題不按要求整改的。

  2對問題隱瞞不報,包庇違紀行為,干擾、阻撓、妨礙職能部門正確履行職責的。

  3對群眾反映問題不及時查糾,釀成嚴重後果的。

  4不接受鎮紀委或群眾監督,因失職瀆職給鎮或村居造成重大損失的。

  中共XX鎮委員會 村黨支部

  XX鎮人民政府 村民委員會

  XXXX年XX月XX日

  篇三:

  鄉鎮XXX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決定》 ,進一步明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黨風廉政建設應負的責任,有效推進我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落實,結合全鄉實際,特制定本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

  一、責任範圍

  鄉領導班子成員,鄉直各單位負責人、各村黨支部書記為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鄉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責任範圍, 對分管、聯絡單位,所聯絡村“兩委”班子的廉潔從政行為負責,並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加強監督和指導。各村黨支部書記對村“兩委” 班子成員的廉潔從政行為和本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

  二、責任內容

  1、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明確鄉直各單位及村黨支部是第一責任主體,黨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履行第一責任人的政治職責,對班子內部和管轄範圍內的反腐倡廉建設負總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抓好自已職責範圍內的反腐倡廉建設。

  2、切實加強領導,及時研究和安排部署本單位和本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時研究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重要問題,及時向鄉紀委舉報發生在本村、本單位的違紀違法案件。鄉直各單位負責人、各村支部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督促班子其他成員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班子其他成員要督促所分管鄉直單位和所聯絡村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抓住關鍵環節,深入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縣委、縣政府確定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要及時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抓好工作落實。

  4、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宣傳教育,採取多種形式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法紀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規定。 規範責任範圍內公職人員廉潔從政行為,切實解決好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

  5、支援紀檢監察工作,要在人力、財力、物力上大力支援紀檢監察機關按照黨章和法律規定有效地開展工作,創造有效開展工作的條件、協調有效開展工作的合力、營造有效開展工作的氛圍。要定期聽取紀檢監察工作彙報,及時就重大事項作出決策,幫助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6、加強幹部作風建設,改善黨群幹群關係。集中整治鄉村幹部“庸、散、懶、慢、拖”的問題,切實提高工作效率;發揚艱苦奮鬥精神,著力增強勤儉節約意識。 嚴禁領導幹部違規駕駛公車,嚴禁公車私用。

  三、責任考核

  l、鄉直各單位負責人、各村黨支部書記抓黨風廉政建設和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要作為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由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負責進行考核。

  2、領導班子成員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要列為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

  3、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結果,作為對幹部政績評定、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四、責任追究

  對不認真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明確的責任範圍和責任內容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1、對職責範圍內發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制止、不舉報,或對上級交辦的重大事項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結,致使黨風廉政建設達不到要求的。

  2、職責範圍內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致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造成惡劣影響的。

  3、違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選拔任用幹部,或提 拔任用明顯有違紀違法行為的人。

  4、違反《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有關規定的。

  5、默許、授意、指使、強令下屬人員違反財政、金融、稅務、審計和統計等法規,弄虛作假的。

  6、對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紀違法知情不管、知情不 報或包庇、縱容的。

  7、對職責範圍內發生重大違紀違法行為不責成有關部門查處,或不支援執紀執法機關依紀依法查處的。

  8、領導幹部違規駕駛公車、公車私用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情節較輕的,由個人寫出書面檢查,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嚴肅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