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裝置轉讓合同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技術裝置的使用越來越多,那麼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轉讓方簡稱甲方:

  承接方簡稱乙方:

  一、合同內容:

  1、甲方將產品生產技術和配方轉讓傳授給乙方。 2、甲方將生產裝置不包括原料轉讓給乙方見清單。

  3、轉讓合同總金額為貳萬伍仟元整¥25,000.00元。 4、自合同簽定訂時,乙方先向甲方交納壹萬元作為保證金,待學會操作時辦全部轉讓,並將餘款全部交清。 5、甲方在收到全部合同款時,將生產配方全部交給乙方注:學習技術期間不交配方。

  6、此合同是甲乙雙方簽訂,與租房事宜無關。甲方現在同房東的租房協議到期後,自行終止。乙方如果繼續使用該房,自行與房東商議。

  7、學習技術時間為30天合同簽訂之日起,期間如果學會的時間短,可由乙方確定何時終止,並辦理全部轉讓事宜。如果在學習時間到期後仍需要繼續學習,甲方可再延長學習時間,但不能超10天。如果還需延長學習時間,雙方另行商議。

  二、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自合同簽定後應執行合同約定。

  2、如果乙方在合同簽定後不想執行合同了,甲方不退保證金。

  3、如果甲方在合同簽定後不執行合同不想轉讓給乙方,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並付違約金壹萬元。

  4、本合同自願簽訂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如不執行即按違約辦理。

  三、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2011年3月21日

  範文二

  一、 序言

  合同名稱:中國聯豐技術裝置公司關於新型液壓泵的裝置買賣和技術轉讓合同 合同編號:KSG200908

  簽約時間:2009年8月18日

  簽約地點:中國遼寧省大連市興豐路24號

  受讓方:中國聯豐技術裝置公司中國遼寧省大連市興豐路24號,

  轉讓方:德國SCHECK有限公司德國柏林庫爾費斯騰達姆商業街56號,

  受讓方買方法人代表:林一凡

  轉讓方賣方法人代表:Jhon.whine

  二、 關鍵詞

  1、受讓方:中國聯豐技術裝置公司

  2、轉讓方:德國SCHECK有限公司

  3、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資料、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4、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除錯、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5、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三、 技術轉讓的範圍和內容

  1、技術轉讓物件為德國SCHECK新型液壓泵生產裝置和製造該新型液壓泵裝置的專有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技術要求轉讓方所轉讓技術符合附件二中有關細則的規定。

  3、受讓方在收到約定裝置後,轉讓方需派遣技術人員,指導中方人員對裝置的操作,並負責培訓中方人員掌握約定技術。

  4、轉讓方應每年向受讓方進行技術援助和技術改進,同時轉讓方所轉讓裝置需與附件二中所規定的裝置相符,不得有任何扣減和缺陷。

  5、受讓方獲得的技術資料具有永久使用權,除非是受讓方的過失,不得終止受讓方的資料使用權,或要求受讓方退回資料。

  6、轉讓方所提供的技術所生產的產品的測量值不得超過中國產品質量檢測所規定的測量公差。

  四、 價格的支付

  1、受讓方引進裝置的費用總額為36.75萬元人民幣,技術資料及人員培訓費用為19.35萬元人民幣,合同價格共計56.10萬元人民幣含稅價。

  2、受讓方對所引進裝置和技術費用進行分期支付,首次支付新型液壓泵生產裝置及技術資料和人員培訓費用為26.10萬元人民幣,剩餘30萬元人民幣從第二年開始每年付費10萬元人民幣,分三年付清。

  五、 保證與索賠

  1、受讓方應保證按期支付轉讓費用,轉讓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技術符合附則一中的有關規定,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所生產的產品的測量值不得超過中國產品質量檢測所規定的測量公差。

  2、轉讓方如果所提供的產品不符合附則一、附則二中的規定,受讓方如果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受讓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轉讓方負責包換和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轉讓方不能修理或更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如果受讓方未按合同準時支付貨款,應自款項的最後支付日的七天後的次日起,每日向轉讓方償付逾期付款總值得2%的利息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金額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