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留學簽證所需材料詳解

  德國留學簽證辦理需要準備大量的資料來想簽證官證明自己的留學資格。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德國留學所需材料

  1.三份認真填寫的申請表rk1200,四張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兩寸彩色證件照片,申請表上各貼一張,另外一

  張申請簽證時遞交。

  2.有效護照

  3.德國大學的無條件bedingungsloserzulassungsbescheid錄取通知書入學申請證明即bewerberbestätigung不行

  4.具有在德國上大學的資格證明,即最高學歷證明大學畢業證書,如大學尚未畢業,須出示高考成績單和大學在讀證明

  5.留學期間的資金費用證明,可採取下列方式:

  a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銀行帳戶上存有一學年至少為7020歐元的存款證明。附加限制性條款:每月取款不得超過585歐元。這種帳戶也可在德國某一銀行駐北京辦事處開設其他的經費來源必須通過有說服力的相應材料來說明。

  b由一位居住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人出具的不限金額數的經濟擔保書或不可撤回的銀行擔保。此擔保須包括外國人居留法第66條至68條中提到的各種費用交通和其他旅費、管理費、必要的官方陪同費,用於維持生活的公共資金,包括提供住房和可能需要的醫療和護理等費用

  c獲獎學金證明

  6.根國家逗留期間的境外醫療保險證明,其中境外醫療補償一項的保險金額不得低於三萬歐元,須提供原件和一份影印件駐北京德國大使館接受所有能提供此類險種的保險公司的證明。

  7.要求以掛號形式將護照寄回的申請人,請在申請簽證時提供一個貼好10元人民幣郵票的信封,寫清收信人郵編、地址及收信人的姓名;委託他人代取護照的,被委託人須持本人身份證、簽證申請人本人親筆簽名的代領委託書及簽證申請人的收據領取護照。

  8.對於音樂類學生:請於面試時攜帶可以隨身攜帶的本專業樂器鋼琴除外,樂譜及在可能的情況下:樂譜架。

  9.個別情況可能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所有材料須提交一份原件和兩份影印件。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德國使館和德國主管機構可以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簽證申請人須最遲在德國大學開學前8至12周到使館提交簽證申請。若遲於該時間,簽證申請通常不能得到及時處理。

  簽證申請人須本人按預約時間親自到簽證處申請簽證。申請簽證須先預約,預約時須提供簽證申請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並索取自己的預約號碼。屬於德國駐北京大使館轄區的簽證申請人只能通過電話01065321925預約。預約時間如下:

  週一至週四:上午8:00-11:45;下午13:15-16:30

  週五:上午8:00-11:45;下午12:30-13:45

  德國留學簽證被拒絕交材料的原因

  德國留學簽證手續已簡化,只要留學生遞交的材料充分即可免面試。但還是有很多留學生在遞籤的時候由於材料準備不充分而被拒絕遞交材料。其中被拒絕遞交材料,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1.需要提供一張本人簽字的簽證附加申請宣告 Zusatz zu dem Visumantrag。

  2.必須提供在德國逗留期間為期三個月的醫療保險證明Reisekrankenversicherung原件一份和影印件兩份保險證明的開始時間可以按簽證申請表的第23項,申請入境的開始時間起算。

  3.想獲得留學加語言簽證的會員,一定要有報名交費4個月以上3個月的話,需要出示和德國大學聯絡過的證明的語言班課程,即必須持有時間為4個月以上的德國語言學校通知書及4個月以上的交費證明。

  4.語言學校開課或大學通知書上開學或語言考試的時間,離遞交材料當天的時間不能少於6周。但該規定有一定的伸縮性,根據以往經驗,只要不少於1個月就可以了。少於1個月的話,材料是肯定不能被接收的。

  5.語言學校或大學在法蘭克副地區的簽證遞交材料裡,一定要有本人的無犯罪證明公證及翻譯件。可到派出所或檔案所在地開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