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制教育校長講話

  加強民主與法制教育是新時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項重要,艱鉅的任務。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特別是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法制教育,越來越顯示出它在思想政治工作實踐中的重要位置。首先從穩定局勢看,需要深入普法,進行法制教育。當前,我們全國各地政治形勢、經濟形勢是穩定的,社會治安也是基本穩定的,這是主流,是必須充分肯定的。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僅供參考。

  一:

  各位領導、各位教師、全體同學們:

  大家好!

  為增強廣大師生的交通法規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今天在我校召開法制教育現場會,邀請了下營交警支隊的領導,為我校師生舉辦法制教育報告會。參加我們今天報告會的還有羅莊子鎮洪水莊中心小學的領導、老師和同學們。

  下面為大家介紹參與本次活動的幾位警官,他們是:下營交警支隊,XXX職位XXX。讓我們用熱烈的掌聲歡迎幾位警官的到來。

  進行法制教育,我覺得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這是我們急需上好而且必須上好的一堂課,這將會使我們獲益匪淺,希望通過今天的報告會,能讓大家進一步增強法制觀念,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今天是一個難得的機會,也希望大家保持會場安靜,專心聽講,認真記錄。

  下面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歡迎XXX警官給我們作報告!

  老師們、同學們,剛才X警官的報告,結合中小學生的年齡特點,結合學校實際,用一個個具體的事例,以案釋法,以法論事,深入淺出的給我們做了場生動精彩的報告,學校政教處的工作中心就是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規範學生的行為習慣,處理學生的違紀情況。德育處將會密切配合公安機關加大力度處理來自校內外嚴重影響教學秩序的不利因素,努力保證全體師生有一個安靜安全的工作和學習環境。為此,讓我們再一次以熱烈的掌聲感謝X警官的精彩報告!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今天法制教育報告會的主要內容,讓法律意識在同學們心中生根、發芽、開花、結果。我向大家提出幾點希望和要求:

  1、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認真落實守則和規範,為進一步建設平安校園,給自己和他人創造一個和諧安全的學習環境貢獻自己的力量。

  2、通過今天的報告會,全體同學要對照自己,提高認識,在今後的生活中要做到自覺遵紀守法,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的中學生。各班回去後,要以這次報告會為契機,舉行一次以法制教育主題班會。

  3、通過寫聽報告體會、黑板報等形式,全方位的開展法制教育活動。會後,同學們要認真反思,積極總結,撰寫聽完本次報告的感想。每班交4篇心得體會,下週二前交到德育處。學校將對優秀的文章進行表彰。希望大家踴躍參與。

  老師們、同學們,以人為本,依法治校,共同建立美麗和諧校園是我們每一位師生義不容辭的責任,讓我們大家攜起手來,凝心聚力,齊抓共管,為我們學校的明天做出更大的努力!今天的法制教育活動到此結束。讓我們再次以熱烈的掌聲感謝派出所幾位警官的辛勤付出。

  請各位警官退場。

  二:

  尊敬各位老師:

  作為一名現代教師,應該不斷轉變觀念,不但要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也要注重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做到與時俱進,促使師生關係的和諧與健康發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決不能徜徉在昔日神話般的夢中,終日懷著“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的家長心態,信奉“棍棒出孝子,嚴師出高徒”的狹義教育信條。而應清醒的認識到,在教育民主化、法制化的今天,如果我們通過體罰等方式來執教,以捍衛自己的教師權威,這不僅是錯誤的,也是有害的。體罰學生,不僅是違背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而且還是違法侵權的行為,我國《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規定,“禁止體罰學生”;我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也明確規定,“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要給教師行政處分或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為。”顯而易見,教師體罰學生,侵犯了學生的人身權、人格權。因此教師體罰學生不僅對我們自己,對學生,對教育都是一種很大的傷害也難為現代教育所接受和支援;只會讓我們陷入“山重水複疑無路”的無奈又無助之中,決不會找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欣喜。

  從法律意義上看,學校、老師與學生之間是一種教育、管理、保護的法律關係,而並非是監護或委託監護的關係。學生與老師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享有法律賦予的人格尊嚴權、身體權等一系列的權利。學生與老師作為學校的兩方面的主體,應該互相尊重對方的這些權利。但鑑於孩子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對於孩子的某些做法,教師作為理性的成年人應該予以寬容與諒解,絕對不能以任何理由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者變相進行體罰。

  面對教育教學中的各種問題與困境,應加強教育教學研究和策略探索,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面對知識經濟、資訊化時代的要求,廣大教師應加強學習,不斷掌握廣博的知識,秉持正確的教育理念去影響和教化學生,擔當起“傳道、受業、解惑”的傳統使命,承擔起傳承人類文明的責任;同時還要不斷摸索出在當代社會管理學生的一套策略和本領。面對無知幼稚甚至是蠻橫的學生,作為教師沒有必要與之“鬥氣”,即使“蹩腳”的時候也沒有必要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畢竟特定的教育不是萬能的。當我們的思想、主張及要求難以在學生那裡得到積極的響應,甚至遭到學生抵制或反對時,我們不妨調整一下自己的心態,而不能視自己為“高高在上”的教師。這樣會少一些心理上的尷尬、失落與不平衡,避免一些摩擦或衝突的發生。

  當然,廣大教師在依法維護學生權利的同時,也不能忽視自身正當權益的維護,更不能在遭受侵權後委曲求全、息事寧人,而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作為一名教師的尊嚴。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然而作為人民教師的我們,在這支隊伍當中對教師法的認識可以說是盲人摸象。以前,我國的教師長期處於無法可依的境地,因而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毆打教師、拖欠教師工資、無故開除教師等。然而如今,還有許多教師不懂教師法,即使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這些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故有法等於無法。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養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教師法》明文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對於學生毆打教師,雖然《教師法》沒有作出明文規定,但有關律師認為:假如學生毆打教師,教師可以直接起訴其監護人。

  總之,作為一名現代教師,不僅是道德上的模範,而且是傳授知識方面的專家,更是遵紀守法的標兵與楷模。我們不僅要學法懂法,而且更要守法用法,用合乎法律的手段去處理一系列棘手的難題,用法律來維護作為一名教師的尊嚴與權威,從而做一名真正的“法制型”教師。

  三:

  老師們、同學們:

  剛才我們學校的法制副校長冷有權警官給我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安全教育課,這堂課讓我們懂得了要時刻注意安全,一舉一動都要想到安全,要時刻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在這裡我向大家提幾點要求:

  一、要注意活動安全。嚴禁攀沿各樓層護欄,不得在各樓層的樓梯或走廊追逐,奔跑,打鬧,以防跌倒、摔傷;課間操、放學下樓梯、升旗集會解散時不要擁擠,推搡。同學間遇到矛盾時,一定要冷靜理智,不要動手動腳,以免給自己和同學帶來不良後果。

  二、要注意飲食安全。同學們在購買袋裝食品時,要看食品是不是變質腐爛有異味,如有問題不得食用;同時注意不要暴飲暴食。

  三、要注意教室和寢室的安全。要求大家不要用手觸控插座、電線和燈管,發現電器損壞後不要擅自修理,應向老師和學校報告,請專人修理,嚴禁將管制刀具、打火機等帶進寢室,寢室內嚴禁點蠟燭。嚴禁在寢室床鋪上翻上爬下地打鬧。

  四、要注意交通安全。大家在往返學校路上要靠右行,要主動避讓機動車輛,不在公路上來回穿梭玩耍。過馬路時要先觀察兩邊車輛情況。走讀學生放學後要按學校的要求,結伴直接回家,不在路上停留或到他處玩耍。

  五、要注意 防溺水,防泥石流安全,天熱了不準私自下河洗澡,經過可能會發生泥石流滑坡的危險地帶要選擇安全路線繞道而行。

  六、全體學生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培養樂觀向上的品格,不吸菸、不喝酒、不打架罵人,不進入網咖及遊戲廳。

  老師們、同學們,我們每個人都是整個家庭的百分之百,是社會中的唯一,我們每個人的平安健康不僅是個體健康成長的需要,更是關係到個人家庭的幸福團圓,關係到學校的穩定和發展的大事。事關重大,責任重大,因此我們全體師生要從點滴小事做起,從一舉一動做起,時刻牢記安全,嚴格遵守紀律,養成良好學習生活習慣,為共同營造一個優美和諧的學習環境,為共同建立一個平安和諧的玉華中學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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