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制的演講稿有哪些

   法制從奴隸社會就有,後來的封建社會,資本社會法制都是國家安定和諧的保障之一,社會主義社會同樣需要法制,法制之下,人人平等,這是法制的最大特徵之一。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於法制的演講稿,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法制的演講稿篇1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制使人生更美好》。

  同學們,你們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國的什麼日子嗎?對了,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

  所謂法制,就是用來約束我們一言一行的規定。而我們應該做一個文明的學生,讓自己得到身心的健康成長,做一個守法的公民。時刻都要以法律為我們心中的準繩,時刻緊省自己的行為舉止以及自己的思想,一旦有脫軌的現象就一定要及時規範過來,千萬不要走錯人生的道路。否則會令你後悔終生的。

  我們國家有一句俗話:“沒有規矩,就不成方圓”。是的,如果沒有法律的約束,人們的生活就沒有條理。生活中,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就拿我們的交通來說吧:如果,沒有條條款款的規定——紅燈停,綠燈行。那麼車輛不必停車等待綠燈,這時就極容易發生車禍,釀成慘不忍睹的悲劇。但是有了法制,就可以使我們的生活更有條理,使社會更和諧,也可以提高個人的修養。就可以減少慘不忍睹的悲劇產生。

  在前幾天,我聽到了一條令人髮指的事件。在一個某地,幾個孩子,最大的14歲最小的才十一二歲,他們在一個山坡上玩耍,由於,最小的一個小男孩與其他的幾個孩子鬧矛盾。於是那幾個孩子對這個小男孩拳打腳踢,完後又挖了一個坑,把小男孩埋在了裡面。只有頭露在外面,然後最大的一個孩子就用打火機燒那個小男孩的耳朵。燒後還覺得不過癮,就用稻草蓋在那個男孩的頭上,然後又把稻草點燃。火越來越大,那幾個孩子還在那兒哈哈大笑。絲毫沒有因傷害他人而緊張和恐慌。這幾個孩子就是心中沒有法律的存在,沒有法律的意識,肆意妄為。而事後才追悔莫及,只不過這已經遲了。所以,我們首先要知法,做到心中有法,再要守法。與法同行,人生才會幸福美好!

  我們也知道,我們這個時代是一個資訊的時代,在網路上有很多東西,有的可以幫助我們,但是也有危害我們的資訊。所以,我們應該分辨上面的好壞。我不相信那幾個孩子能做出這麼禽獸不如舉動,難道他們就沒有受到來自外界資訊的干擾嗎?所以,同學們千萬不要受到來自外界的干擾,學會排斥不良的資訊。這樣才會是你的人生更美好。

  而我們,作為一名剛進入初中的學生,我們的法律意識還不到位,社會經驗還很少,所以我們應該遵守法律,遵守《中小學生守則》還要熟讀與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等需要我們知道的法律條規。我們既要做到知法又要做到守法。還要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讓它成為自己最強大的武器。記住:“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其次,一定不要與法律作對,因為法律是神聖的!是嚴肅的!

  同學們,法律就像一把利刃,它既規範我們的人生,又是我們最強大的武器。我們就用它來譜寫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用它來奏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

  關於法制的演講稿篇2

  尊敬的各位來賓:

  大家好!我是XXX,今天很高興能在這裡與大家共同探討普法工作的重大意義。我演講的題目是:“學法用法,從我做起”。

  談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會陌生,或多或少的對它都有一定的瞭解。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無法正常的執行。也許有些人對此會不以為然,認為人應該擁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來決定的。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在一個有規則、有規矩的社會中生活,你能不顧一切地去追求這樣的自由嗎?當然不能!做為一個社會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為中心,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因為在這個社會裡,並不是只有你一個人,我們所擁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約束下的自由,如果沒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麼我們也不會擁有自由。法律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離不開它的束縛。有了法律,社會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則我們將生活在一個混亂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麼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們就應該要遵守法律,遵守規則。

  我想通過這麼一說,大家都瞭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來就應該要學法了。

  我們中國有句古話叫“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就是告訴我們凡事要講道理,如果我們人人不講理,那我們的國家將是怎樣一副場面,這個國家怎能還稱其為一個國家呢?所以我們一定要培養法律意識,提高我們的法律素質,這是非常有必要的。這就需要我們不但要好好學習它,還要合理的運用,才能更好的遵紀守法,維護自身的利益。

  新中國成立以來,一直朝著建設民主法治國家的方向在努力。國家一直在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教育公民自覺守法,並且學會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而對於執法機關,普法的意義則在於能促使執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職能,懲治違法犯罪份子,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來,我們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電影《秋菊打官司》裡的秋菊一樣,有很多原來對法律一無所知的人,如今都能運用法律來尋求一個說法。隨著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在全國範圍內深入的開展,使得人民群眾逐漸接受了法律意識的培養,並自覺自願地運用法律。我作為一名社群工作者,並且從事著基層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我沒有什麼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傳教育之所以取得這樣的成效,總結其中的一條經驗,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學法用法,從我做起。”

  應該會有很多人同意我的這個看法吧?有句古話說:“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點滴小事,積累成山。別看這“學法用法,從我做起”,說著容易,可要真正做到,還是得有很強的法律意識和覺悟的。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要從身邊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質修養的體現,或許在不經意間你就做了一個好公民,也或許在不經意間你就違反了規章制度。舉個再簡單不過的例子,當你在過馬路的時候,你有沒有嚴格按照交通規則呢?“紅燈停、綠燈行、黃燈等一等”的規定你有沒有銘記在心呢?這雖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體現公民的素質和修養。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從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學法用法,遵守法律,進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會形成大家都來學法用法,大家都遵紀守法的大好局面,這樣我們的社會就會有越來越好的治安環境和社會秩序,違法犯罪活動就會大大減少,人民群眾就能過上安居樂業的美好生活,我們的國家就會逐步成為健康、文明、法治的國家,這不正是我們普法的目的所在嗎?

  同志們,為了我們的國家,為了我們的社會,為了我們自己,請記住“學法用法,從我做起”!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關於法制的演講稿篇3

  各位同學:

  你們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長的身份,給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課,希望大家進一步提高法制觀念,在學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幫助。,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同時更是拋磚引玉。由於本人的學識和能力所限,加上時間有限,準備不足,有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我今天講的題目是《學法、懂法、做一個守法的公民》。

  一、我們應懂得哪些法律常識:

  ***一***法是如何解釋的這個問題,有無數種說法,漢語中的法字。古代寫作 。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 來自“神明裁判”故事裡的一頭剛直的獨角神獸。傳說當兩方打官司時,審判官便把 拉出來,它的角去頂撞誰,誰就是不直者,誰就敗訴。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國法律一詞的本來含義就是以國家強制力作保證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規定公民權利和義務,對社會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

  ***二***法制,有廣義和狹義之解,廣義的法制,指國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總和。狹義的法制,指全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職人員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嚴格按照法律辦事。社會主義法制是按照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意志建立起來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執法、守法和監督法律實施幾個方面的統一。中心環節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職人員和全體公民都要嚴格地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以確立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實現統治和進行建設所必須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體系:我國的法律可概括為兩大類,一類是憲法和法律,另一類從屬於憲法和法律的規範性檔案。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礎。它經過嚴格的立法程式,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內容和制定機關而言,可分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訴訟法律、行政法律、經濟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標法、海關法、食品衛生法。

  ***四***什麼是違法與犯罪?

  在這裡,我先給大家講一個案例,事情發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縣城水上花園小區的住宅樓,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學生在四樓的樓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四樓摔下,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這裡我給同學們出三個思考題:***1***第一步應該怎麼做,***2***甲失手致傷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構成犯罪,犯什麼罪。結果應是***1***儘快送附近醫院或是拔打120急救電話,治療傷者,同時報警。前提是如果鑑定部門確定為重傷,且甲的年齡已滿16週歲,首先是甲的這種行為構成犯罪,其次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這個案例要考慮兩個問題:一是受害人的傷勢,如果是輕微傷,構成治安違法,如果是輕傷,則是自訴案件,適用刑法。再次就要考慮的是刑事責任年齡的問題。所謂刑事責任年齡,就是指對犯罪後果承擔刑事責任的法定年齡。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的,應負刑事責任。同時《刑法》第十四條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6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所以在這個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滿16週歲,不構成犯罪。因為他是過失傷害,而不是故意傷害,但是某甲的監護人將承擔治療費用和行政處理。這裡我特要提醒違法和犯罪不是同一個概念。

  首先違法是指違反法律、法規禁止做的及不允許做的或是應當做的而不去做的行為。犯罪是指觸犯《刑法》,嚴重危害社會,依照《刑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

  其次根據我們的辦案實踐,違法行為主要表現在違法治安管理的行為,觸犯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犯罪觸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違法的處罰種類有治安警告、治安罰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對犯罪分子處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

  從以上我給大家介紹的有關法律常識和案例分析,違法不等於犯罪,犯罪必定違法,無論是違法與犯罪,同學們都不能觸犯,要從點滴做起,從遵守校紀、校規入手,做學法守法的好學生、好公民,禁止對老師的教育置若罔聞,否則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人生會面臨許多選擇,當你正處於十字路口不知道該何去何從時,你將做出如何決擇?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選錯了道路使自己後悔一生,當然尤其是我們青少年。 由於這方面的原因,學校為我們組織了一節法制教育課。這對於我們來說真可畏意義重大。 我認真地聽完了這次報告會的內容,給我的感觸很深。我想那些少年犯們走上這條不歸路的,一定很後悔而且為失去自由而無奈和悲哀。

  他們用自己犯的過錯來警示我們——這些正處於美好青春年華的少男少女們,這些正享受著生活的美好與自由的可貴的我們,告訴我們要從小樹立省法律意識。遵紀守法,要學法、懂法、守法,做一個社會上的好公民。同時還告訴我們要慎重交友並無論處於何時何地都不忘父母對我們的恩情。這是一個處於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發自內心的悔恨和領悟。他想把這些道理傳達給擁有自由的我們。這對於我們來說是有很大的啟發,甚至可以產生心靈的震撼。

  聽完這節課,我想這對於我以後的人生道路起著巨大的作用。它給了我許多真理和啟發,告訴我要想成才必先學會做人,我會一直受用!

  聽了今天的報告,我感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為什麼呈上升趨勢,主要是他們法律意識淡薄,有的不懂法,還有的不知怎樣做是對的,怎樣做是錯的;什麼是自己應有的權利,什麼是自己應盡的義務。沒能真正理解遵紀守法的重要意義,不能在社會行為中自覺地運用法律知識來規範自己的言行。要培養未成年人的自覺法律意識,首先應組織未成年人系統學習法律,多形式組織未成年人學習新《憲法》、《刑法》、《刑訴法》和《社會治安處罰條例》等法律條文,在社會行為中自覺地運用法律知識來規範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與一切違法犯罪的現象作鬥爭。

  學校、家庭和社會應注重引導未成年人瞭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徵,調解自己的情緒,加強自己抗挫能力的培養,以適應社會上各種環境的考驗。因為,未成年人正是長身體的時期,他們已開始產生強烈的獨立意識,不想事事依賴成人,想獨立去處理一些問題,但是,他們的認識和判斷能力又跟不上獨立意識的發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執使自己的行動帶有很大盲目性,這就需要我們成人對他們進行整體引導,逐步提高他們能分析和去解決問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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