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戶安全經營責任書

  商戶的經營需要簽下安全責任書,這樣才能確保商戶在經營過程中各方面的安全。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商戶安全責任書範文篇一:市場商戶安全生產責任書

  為了加強本市場安全生產管理、防止治安案件和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市場、員工、商戶及顧客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1、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各攤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經營者負責;

  2、經營者應合法經營,不得銷售毒品、槍支彈藥、管制刀具以及國家違禁產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3、不準在市場內進行打架鬥毆和偷竊他人財物行為;

  4、不準私自改裝市場內的電器裝置,不準亂掛、亂拉、亂接電源線,如確需要改裝,須報市場辦批准後,由市場電工統一安排改裝;

  5、不準在市場內使用電暖氣、熱得快、飲水機等大功率電器具;

  6、不準在市場內給電瓶車充電;

  7、嚴禁在市場內吸菸、動用明火;

  8、不準在電閘箱和消防通道以及安全出口處懸掛、堆放商品,不得挪用、圍、堵、圈、佔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9、商品碼放不超高、不出紅線,不在攤位內超負荷存放貨物;

  10、攤位裝修,電路設計要符合市場用電安全要求,裝修材料要使用防火材料及不能對人體造成傷害的材料;

  11、每天營業結束時,應對自己的攤位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清除易燃雜物,確認無任何隱患後方可離開市場;

  12、若市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積極配合市場工作人員進行搶險救災;

  1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安全生產事故,後果自負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攤位號:

  經營者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商戶安全責任書範文篇二:商戶安全責任書

  為了加強安全經營的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經營安全事故,保障商戶及顧客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景區的健康快速發展,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根據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訂立此《安全責任書》,以明確各經營商戶的安全責任。

  一、經營單位商戶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經營區域內的安全經營工作。

  二、經營區域內要有明顯的的安全防盜、防搶提示和警示標誌。

  三、商品的擺放要安全,無倒堆、滑落隱患,通道應無雜物,並實施防意外碰傷、滑倒的措施,以保障顧客安全。

  四、經營場所內應配有應急照明裝置,設有安全疏散的方案及設施。

  五、正確使用公司提供的各種固定設施。定期對商鋪內的供電、營業裝置等作安全檢查、保養。

  六、對貴重商品、錢物的保管要訂立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和檢查措施,做好防範安全工作,出現丟失、被盜均由經營戶承擔相應責任。

  七、嚴格按公司管理的有關要求,依據國家的有關法令法規進行合法的經營活動。

  八、各經營戶要嚴格執行國家《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自覺接受食品監督部門的檢查監督,若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均由經營戶承擔全部責任。

  九、經常組織員工進行安全學習,培養員工的安全意識,教育員工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十、經營戶違反法律法規及本責任書的規定,給公司和顧客造成損害或損失的,經營戶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公司和商戶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公司簽章: 商戶責任人:

  年 月 日

  商戶安全責任書範文篇三:商場商戶消防安全責任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商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為確保商場不發生火險和消除火險隱患,特制定商場商戶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責任如下:

  1. 建立本商戶防火責任人為領導,商戶員工參與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和《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定及條款。

  2. 商戶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員工樹立防火意識,參加商場組織的消防知識,消防設施使用、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訓考試。有義務參加消防主管部門和商戶組織的消防宣傳和消防活動。

  3. 商戶按要求必須配備消防裝置器材,定期維護、更換、保養令其隨時處於有效狀態中。

  4. 商戶經營場不得使用明火。商戶裝修是不得隨意改動和損壞內部消防設施。動火時必須經消防主管部門批准,採取有效措施。不用的雜物、垃圾不得佔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5. 火災發生時,有責任保護現場,服從現場統一指揮,協助滅火,組織安全疏散,協助消防機關和商場調查火災原因。

  6. 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義務和承擔相應責任。如因本商戶的疏忽或故意而引起火災,本商戶或責任人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及損失。本責任書的簽字之日起效,直到商場更換經營者為止。商戶中途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訂責任書的,其前任責任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經營戶:

年 月 日

  商戶安全責任書範文篇四:商鋪安全經營責任書

  為了加強安全經營的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經營安全事故,保障商戶及顧客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營銷業務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根據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訂立此《安全經營責任書》,以明確zz內各經營者的安全責任。

  一、經營單位商戶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商鋪的安全經營工作。

  二、商鋪內應有的安全防盜、防搶提示和警示標誌。

  三、商品的擺放要安全,無倒堆、無滑卸、通道應無雜物,並實施防意外碰傷、滑倒的措施,以保證商品及顧客的安全。

  四、商鋪內應配有應急照明裝置,設有安全疏散的方案及設施。

  五、正確使用商場提供的各種固定設施。定期對商鋪內的供電,營業裝置等作安全檢查、保養。

  六、對貴重商品、錢物的保管要訂立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和檢查措施。主動配合zz營運中心做好營業時間內、外的安全工作。

  七、嚴格按《zz物業管理守則》有關要求,依據國家的有關法令法規進行正當的經營活動。

  八、經常組織員工進行"安全學習",培養員工的安全意識,教育員工自覺遵守zz營運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

  九、承租人違反法律法規、《zz物業管理合同》、《z天河物業管理守則》及本責任書的規定,給業主、營運中心和其它承租人、顧客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承租人必須承擔法律和賠償責任。

  十、本責任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物業管理合同》期滿後自行失效。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作為《物業管理合同》的附件之一,簽約雙方各執一份,並與《物業管理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約束。

  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責任商鋪:

  zz營運中心 承租人:

  安全生產總負責人: 安全經營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