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國學經典名言

  國學名言是高考語文必考的重要內容,國學名言的記憶對於高考語文複習是很重要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國學經典名言,請考生認真複習。

  國學經典名言:

  1.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周易》

  2.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三國志》

  3.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 ——《論語》

  4.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 ——《論語》

  5.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小人反是。 ——《論語》

  6.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 ——《論語》

  7.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論語》

  8.當仁,不讓於師。 ——《論語》

  9.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 ——《論語》

  10.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周易》

  11.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 ——《周易》

  12.滿招損,謙受益。 ——《尚書》

  13.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論語》

  14.言必信,行必果。 ——《論語》

  15.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論語》

  16.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

  17.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 ——《論語》

  18.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慼慼。 ——《論語》

  19.不怨天,不尤人。 ——《論語》

  20.不遷怒,不貳過。 ——《論語》

  21.小不忍,則亂大謀。 ——《論語》

  22.小人之過也必文。 ——《論語》

  23.過而不改,是謂過矣。 ——《論語》

  24.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論語》

  25.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 ——《論語》

  26.三思而後行。 ——《論語》

  27.多行不義必自斃。 ——《左傳》

  28.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左傳》

  29.不以一眚掩大德。 ——《左傳》

  30.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 ——《中庸》

  31.知恥近乎勇。 ——《中庸》

  32.以五十步笑百步。 ——《孟子》

  33.君子莫大乎與人為善。 ——《孟子》

  34.人皆可以為堯舜。 ——《孟子》

  35.千丈之堤,以螻蟻之穴潰;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煙焚。 ——《韓非子》

  36.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 ——《詩序》

  37.良藥苦於口而利於病,忠言逆於耳而利於行。 ——《孔子家語》

  38.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明代諺語

  39.千經萬典,孝悌為先。 ——《增廣賢文》

  40.善惡隨人作,禍福自己招, ——《增廣賢文》

  41.學而不思罔,思而不學則殆。 ——《論語》

  42.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論語》

  43.業精於勤,荒於嬉;行成於思,毀於隨。——韓愈

  44.讀書有三到:謂心到,眼到,口到。 ——朱熹

  45.學而不厭,誨人不倦。 ——《論語》

  46.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 ——《荀子》

  47.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 ——王之渙

  48.強中自有強中手,莫向人前滿自誇。——《警世通言》

  49.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 ——《禮記•學記》

  50.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 ——《勸學》

 

 拓展閱讀:

  ■王開嶺\每個故鄉都在消逝

  每個故鄉都在消逝

  我要還家,我要轉回故鄉。

  我要在故鄉的天空下,沉默寡言或大聲談吐。

  ——海子

  1

  先講個笑話。

  一人號啕大哭,問究竟,答:把錢借給一個朋友,誰知他拿去整容了。

  在《城市的世界》中,作者安東尼·奧羅姆說了一件事:帕特麗夏和兒時的鄰居驚聞老房子即將拆除,立即動身,千里迢迢去看一眼曾生活的地方。他感嘆道,“對我們這些局外人而言,那房子不過一種有形的物體罷了,但對於他們,卻是人生的一部分。”

  這樣的心急,這樣的馳往和刻不容緩,我深有體會。

  現代拆遷的效率太可怕了,灰飛煙滅即一夜之間。來不及探親,來不及告別,來不及救出一件遺物。對一位孝子來說,不能送終的遺憾,會讓他失聲痛哭。

  2006年,在做唐山大地震30年紀念節目時,我看到一位母親動情地向兒子描述:“地震前,唐山非常美,老礦務局轄區有花園,有洋房,最漂亮的是鐵菩薩山下的交際處……工人文化宮裡可真美啊,有座露天舞臺,還有古典歐式的花牆,爬滿了青藤……開灤礦務局有帶跳臺的游泳池,有個帶落地窗的漂亮大舞廳……”

  大地震的可怕在於,它將生活連根拔起,摧毀著物象和視覺記憶的全部基礎。做那組電視節目時,竟連一幅舊城容顏的圖片都難覓。

  1976年後,新一代唐山人對故鄉幾乎完全失憶。幾年前,一位美國攝影家把1972年偶經此地時拍攝的照片送來展出,全唐山沸騰了,睹物思情,許多老人泣不成聲。因為喪失了家的原址,30年來,百萬唐山人雖同有一個祭日,卻無私人意義的祭奠地點。對亡靈的召喚,一直是十字路口一堆堆凌亂的紙灰。

  一代人的祭日,一代人的鄉愁。

  比地震更可怕的,是一場叫“現代化改造”的人工手術。一次城市研討會上,有建設部官員忿忿地說:中國,正變成由一千個雷同城市組成的國家。

  如果說在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只能指認和珍藏一個故鄉,且故鄉資訊又是各自獨立、不可混淆的,那麼,面對千篇一律、形同神似的一千個城市,我們還有使用“故鄉”一詞的勇氣和依據嗎?我們還有抒情的可能和心靈基礎嗎?

  是的,一千座映象被打碎了,碾成粉,又從同一副模具裡脫胎出來,此即“日新月異”“翻天覆地”下的中國城市新族。它們不再是一個個、一座座,而是身穿統一制服的克隆軍團,是一個時代的集體分泌物。

  每個故鄉都在淪陷,每個故鄉都因整容而毀容。

  讀過昆明詩人于堅一篇訪談,印象頗深。于堅是個熱愛故鄉的人,曾用很多美文描繪身邊的風物。但10年後,他嘆息:“一個煥然一新的故鄉,令我的寫作就像一種謊言。”

  是的,“90後”一代肯定認為于堅在撒謊、在夢囈。因為他說的內容,現實視野中根本沒有對應物。該文還引了他朋友的議論:“周雷說,‘如果一個人突然在解放後失憶,再在今年醒來,他不可能找到家,無論他出生在昆明哪個角落。’杜覽爭辯道,‘不可能,15年前失憶,現在肯定都找不到。’”

  這不僅是詩人的尷尬,而是時代所有人的遭遇。相對而言,昆明的被篡改程度還算輕的。

  2

  “故鄉”,不僅僅是個地址和空間,它是有容顏和記憶能量、有年輪和光陰故事的,它需要視覺憑證,需要歲月依據,需要細節支撐,哪怕蛛絲馬跡,哪怕一井一石一樹……否則,一個遊子何以與眼前的景象相認?何以肯定此即夢牽魂繞的舊影?此即替自己收藏童年、見證青春的地方?

  當眼前事物與記憶完全不符,當往事的青苔被抹乾淨,當沒有一樣東西提醒你曾與之耳鬢廝磨、朝夕相處……它還能讓你激動嗎?還有人生地點的意義嗎?

  那不過是個供地圖使用、供言談消費的地址而已。就像北京的車站名,你若以為它們都代表“地點”並試圖消費其實體,即大錯特錯了:“公主墳”其實無墳,“九棵樹”其實無樹,“蘋果園”其實無園,“隆福寺”其實無寺……

  “地址”或許和“地點”重合,比如“前門大街”,但它本身不等於地點,只象徵方位、座標和地理路線。而地點是個生活空間,是個有根、有物象、有豐富內涵的資訊體,它繁殖記憶與情感,承載著人生活動和歲月內容。比如你說“什剎海”“南鑼鼓巷”“魯訊故居”,即活生生的地點,去了便會收穫你想要的東西。再比如傳說中的“香格里拉”,即是個被精神命名的地點,而非地址——即使你永遠無法抵達、只能詩意消費,也不影響其存在和意義。

  地址是死的,地點是活的。地址僅僅被用以指示與尋找,地點則用來生活和體驗。

  安東尼·奧羅姆是美國社會學家,他有個重大發現:現代城市太偏愛“空間”卻漠視“地點”。在他看來,地點是個正在消失的概念,但它擔負著“定義我們生存狀態”的使命。“地點是人類活動最重要、最基本的發生地。沒有地點,人類就不存在。”

  其實,“故鄉”的全部含義,都將落實在“地點”和它養育的內容上。簡言之,“故鄉”的文化任務,即演示“一方水土一方人”之邏輯,即探究一個人的身世和成長,即追溯他那些重要的生命特徵和精神基因之來源、之出處。若拋開此任務,“故鄉”將虛脫成一記空詞、一朵謊花。

  當一位長輩說自個兒是北京人時,腦海裡浮動的一定是由老胡同、四合院、五月槐花、前門吆喝、六必居醬菜、月盛齋羊肉、小腸陳滷煮、王致和臭豆腐……組合成的整套記憶。或者說,是京城餵養出的那套熱氣騰騰的生活體系和價值觀。而今天,當一個青年自稱北京人時,他指的一定是戶籍和身份證,聯想的也不外乎“房屋”“產權”“住址”等資訊。

  前者在深情地表白故鄉和生壤,把身世和生涯溶化在了“北京”這一地點裡。後者聲稱的乃制度身份、法定資格和證書持有權,不含感情元素和精神成分。

  3

  讓奧羅姆生氣的是他的祖國,其實,“注重空間、漠視地點”的生存路線,在當下中國演繹得更赤裸露骨、如火如荼。

  “空間”的本能是膨脹和擴張,它有喜新厭舊的傾向;“地點”的秉性是沉靜和忠誠,無形中它支援保守與穩定。二者的遭遇折現在城市變遷中,即城區以大為能、建築以新為尚,而熟悉的地點和傳統街區,正承受垃圾的命運。其實,任何更新太快和喪失邊界的事物,都是可怕的,都有失去本位的危險,都是對“地點”的傷害。像今天的北京、上海、廣州,一個人再把它喚作“故鄉”,恐怕已有啟齒之羞——

  一方面,大城慾望製造的無邊無際,使得任何人都只能消費其極小一部,沒人能再從整體上把握和介入它,沒人再能如數家珍地描敘和盤點它,沒人再能成為名副其實的“老人”。

  另一方面,由於它極不穩定,容顏時時變幻,佈局任意塗改,無相對牢固和永久的元素供人體味,一切皆暫時、偶然,沉澱不下故事——於是你記不住它,產生不了依賴和深厚情懷。總之,它不再承載光陰的紀念性,不再對你的成長記憶負責,不再有記錄你身世的功能。

  面對無限放大和變奏、一刻也不消停的城市,誰還敢自稱其主?

  所有人皆為過客,皆為陌生人,你的印象跟不上它的整容。而它的“舊主”們,更成了易迷路的“新人”,在北京,許多生於斯、長於斯的長者,如今很少遠離自己的那條街,為什麼?怕回不了家!如此無常的城市裡,人和地點間已失去了最基本的約定,同一位置,每年、每月、每週看到的事物都閃爍不定,偶爾,你甚至不如一個剛進入它的人瞭解某一部位的現狀,有一回,我說廣內大街有家館子不錯,那個在京開會的朋友搖搖頭,甭去了,拆了。我說怎麼會呢?上月我還去過啊。朋友笑道,昨天剛好從那兒過,整條街都拆了。我嘆息,那可是條古意十足的老街啊。

  吹燈拔蠟的掃蕩芟除,無邊無際的大城巨集圖,千篇一律的整容模板……

  無數“地點”在失守,被更弦易幟。

  無數“故鄉”在淪陷,被連根拔起。

  何止城市,中國的鄉村也在淪陷,且以更驚人的速度墜落。因為它更弱,更沒有重心和屏障,更乏自持力和防護性。我甚至懷疑:中國還有真正的鄉村和鄉村精神嗎?

  央視所謂“魅力小鎮”的評選,不過是一臺走秀,是在給“遺墟”頒獎。那些古村名鎮,只是沒來得及脫旗袍馬卦,裡頭早已是現代內衣或空空蕩蕩。在它們身上,我似乎沒覺出“小鎮”該有的靈魂、腳步和炊煙——那種與城市截然不同的生活美學和心靈秩序。

  天下小鎮,都在演出,都在偽裝。

  真正的鄉村精神——那種骨子裡的安詳和寧靜,是裝不出來的。

  4

  “我回到故鄉即勝利。”自然之子葉賽寧如是說。

  沈從文也說,“一個士兵要麼戰死沙場,要麼回到故鄉。”

  他們算是幸運,那個時代,故鄉是不死的。至少尚無徵兆和跡象,讓遊子擔心故鄉會死。

  是的,喪鐘響了。是告別的時候了。

  每個人都應趕緊回故鄉看看,趕在它整容、毀容或下葬之前。

  當然還有個選擇:永遠不回故鄉,不去目睹它的死。

  我後悔了。我去晚了。我不該去。

  由於沒在祖籍生活過,多年來,我一直把70年代隨父母流落的小村子視為故鄉。那天梳理舊物,竟翻出一本自己的初中作文,開篇叫《回憶我的童年》。

  “我的童年是在鄉下度過的。那是一個群山環抱、山清水秀的村莊,有嘩嘩的小溪,神祕的山洞,漫山遍野的金銀花……傍晚時分,往蘆葦蕩裡扔一塊石頭,撲稜稜,會驚起幾百只大雁和野鴨……盛夏降臨,那是我最快樂的季節。踩著火辣辣的沙地,頂著荷葉跑向水的樂園。村北有一道寬寬的水坡,像一張床,長滿了碧綠的青苔,坡下是一汪深潭,水中趴著圓圓巨石,滑滑的,像一隻只大烏龜露出的背,是天然的游泳池……”

  坦率說,這些描寫一點沒摻假。多年後,我遇到一位美術系教授,他告訴我,30年前,他多次帶學生去膠東半島和沂蒙山區寫生,還路過這個村子。真的美啊,他一口咬定。其實不僅它,按美學標準,那個年代的村子皆可入畫,皆配得上陶淵明的那首“曖曖遠人村,依依墟里煙。狗吠深巷中,雞鳴桑樹顛。”

  幾年前,金銀花開的仲夏,我帶夫人去看它,亦是我30年來首次踏上它。

  一路上,我不停地描繪她將要看到的一切,講得她目眩神迷,我也沉浸在“兒童相間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的想象與感動中。可隨著剎車聲,我大驚失色,全不見了,全不見了,找不到那條河、那片葦塘,找不到蝦戲魚濺的水坡,找不到那一群群龜背……代之的是採石場,是冒煙的磚窯,還有路邊歪斜的廣告:歡迎來到大理石之鄉。

  和于堅一樣,我成了說謊者,吹噓者,幻覺症病人。

  5

  沒有故鄉,沒有身世,人何以確認自己是誰、屬於誰?

  沒有地點,沒有路標,人如何稱從哪裡來、到哪裡去?

  這個時代,不變的東西太少了,慢的東西太少了,我們頭也不回地疾行,而身後的腳印、村莊、影子,早已無蹤。

  我們唱了一路的歌,卻發現無詞無曲。

  我們走了很遠很遠,卻忘了為何出發。

  ■王開嶺\權利的傲慢

  耶路撒冷有一間名叫“芬克斯”的酒吧,面積僅30平方米,卻連續多年被美國《新聞週刊》列入世界最佳酒吧的前15名。究其奧妙,竟和這樣一則故事有關――

  酒吧老闆是個猶太人,羅斯恰爾斯,在其悉心經營下,酒吧小有名氣。一天,正在中東訪問的美國國務卿基辛格來到耶路撒冷,公務結束後,博士突然想光顧一下酒吧,朋友推薦了“芬克斯”。

  博士決定親自打電話預約,自報家門後,他以商量的口吻說:“我有10個陪同,屆時將一同前往,能否謝絕其他顧客呢?”按說,出於安全考慮,是可以理解的,何況這樣的政要造訪,對一家商戶來說,是求之不得的幸事。

  誰知老闆不識抬舉,他接受了預約,但對國務卿的附加要求卻不接受:“您能垂幸本店,我深感榮耀,但因您的緣故而將他人拒之門外,我無論如何也做不到。”博士幾乎懷疑耳朵聽錯了,氣沖沖掛了電話。

  第二天傍晚,“芬克斯”的電話又響了,博士語氣柔和了許多,對昨天的失禮致歉後說,這次只帶三個同伴,只訂一桌,且不必謝絕其他客人。

  “非常感謝您的誠意,但還是無法滿足您。”

  “為什麼?”博士驚愕得要跳起來。

  “對不起先生,明天是禮拜六,本店例休。”

  “但,我後天就要離開了,您能否破一次例呢?”

  “作為猶太人後裔,您該知道,禮拜六是個神聖的日子,禮拜六營業,是對神的褻瀆。”

  博士聞後,默默將電話掛上。

  讀完這則故事,我默然良久,為那棟叫“芬克斯”的小屋怦然心動。

  我想,基辛格博士是不會輕易忘掉這件事的。

  這樣的事既令人沮喪,也令人鼓舞。人人生而平等,人最重要的權利即拒絕權力的權利……博士從這位傲慢店主身上領教到的“公民”涵義,從一份商家紀律中感受到的“尊嚴”與“權利”,比那些鐫刻在紀念碑、印在白皮書上的,顯然更深刻,更有分量。

  權利,面對權力,應該是傲慢的。

  後來,我竟莫名地打量起它的真實性來,會有這等傲慢發生嗎?

  很快我明白了,疑心完全是“以己推人”的結果。是對自己和周圍不信任的結果。是在一個完全不同的文化和制度環境中深陷太久的結果。無論地理還是靈魂,耶路撒冷,都太遙遠了,像一抹神話。

  一件小事,仔細品味卻那樣陌生,那般難以企及。從開始到完成,它需要一個人“公民”意識的長期儲備,需要一種對尊嚴和規則牢固的持有決心,需要一個允許這種人、這種性格、這種人生――安全、自由、穩定生長的環境……

  坦率地說,我對這等事發生在自己身上不抱信心。即使這個故事讓我倍受激勵,假如我有一間“芬克斯”,便能重複那樣的傲慢嗎?***哪怕是作秀,哪怕是一個市長***作為一記閃念,或許我陡然想對權力說不,但該念頭是否頑固到“不顧世情”“不計彈性”的地步,是否有足夠的決絕以抵禦慣性的糾纏――而絕無事後的忐忑和反悔?我真是一點信心沒有。

  我是我環境的產物。我的一切表現都是環境和經驗支付的,我實在拿不出有別於他人的“異樣”。從發生學的角度看,遺傳的力量總是大於變異。

  我向往,但我不是。

  ■熊培雲\守住良心的“一釐米主權”

  許多人熱衷於討論人權高於主權,還是主權高於人權。其實,不唯國家有主權,每一位國民也有主權。而且,個體主權之是否淪陷,更是人人最要面對的精神事件。

  所謂個體主權無外乎兩種:一是“對物”;二是“對己”。

  “對物的主權”,18世紀的歐美賢良已有精彩論述。如英國首相老威廉·皮特有關物權的至理名言——“風能進,雨能進,國王的衛兵不能進”;美國政治活動家詹姆斯·奧蒂斯反對政府的任意搜查令時的慷慨激昂——“一個人的住宅就是他的城堡,只要他安分守己,他在城堡裡就應當受到像王子一樣的保護”。

  至於“對己的主權”,則包括個體的身體自治***行動自由***與精神自治***思想自由***。

  一定條件下,無論“對物”,還是“對己”,兩種主權都具有某種可讓渡性。比如,通過談判你可以變賣房產,替人工作、聽人差遣,甚至接受思想與行為的培訓等等。但是沒人希望自己因此變成奴隸,既失去了“對物的主權”,也失去了“對己的主權”,成了“大公無私”時代裡一無所有的“新人”。

  最常見的情形是,人們敏銳於擁有“對物的主權”,而無視自己成為徹頭徹尾的淪陷區。比如漢娜·施密特,電影《朗讀者》裡的納粹女看守。法庭上的漢娜,猶如阿倫特筆下的艾希曼,優雅、溫順,而且理直氣壯。在那裡,劊子手被還原成普通的德國市民,忠於職守,對上級及既有法令無條件服從。當法官質問她為了不出亂子寧願讓三百人活活燒死時,漢娜反問法官:“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法官一時無言以對。相信這也是人們最怕面對的問題。

  漢娜為什麼最終被判終身監禁,影片未展開,答案在德國的另一場真實的審判中。1992年2月,柏林牆倒塌兩年後,守牆衛兵因格·亨裡奇受到審判。在柏林牆倒塌前,他射殺了企圖而過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

  和漢娜一樣,亨裡奇的律師辯稱這些衛兵僅為執行命令,別無選擇,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奧多·賽德爾並不這麼認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之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最終,衛兵亨裡奇因蓄意射殺格夫洛伊被判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釋。

  體制內的作惡者莫不把體制與命令作為其替罪的藉口,為自己主權淪陷、良心失守卸責。然而,即使是在黑暗年代,生活仍是可以選擇的。君不見,在修砌柏林牆的第一天便有東德衛兵直接逃到西柏林,而柏林牆正是從那天開始了持續幾十年的坍塌。

  你首先是人,然後才是衛兵。亨裡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不忘抵抗與自救,是“人類良知的一剎那”。這一釐米是讓人類海闊天空的一釐米,是個體超於體制之上的一釐米,是見證人類良知的一釐米。

  人類之所以高貴,正在於人類的良知。如梭羅所說,“每一個人都是一座聖廟的建築師。他的身體是他的聖殿,在裡面,他用完全是自己的方式崇敬他的神??”中國人不也常說“頭頂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麼?前者是他律之神,所謂“人在做,天在看”;後者是自律之神,人因有良知而自律,而超越罪惡的樊籬。一旦丟掉了良知,人類神性的廟宇也就坍塌了,人類所能看到的,便只有猥瑣的世相與一望無際的殘酷。

  為了克服阿倫特筆下的“平庸之惡”,抵禦隨時可能發生的權力之禍,尤其在經歷極權主義盛行的20世紀之後,各國越來越注重對其國民抵抗權的保護。這既是一種法律上的救濟、政治道德上的分權,也是一種良心上的共治。具體到今日中國,現行《公務員法》第54條不也規定公務員有抵抗上級的權利麼?只可惜有人於法不顧,以為可以盡享良心淪陷的紅利,且永遠不受責罰。而這也是網民窮追暴力拆遷、跨省追捕等惡性事件之原因所在。

  當一個人因不分善惡、惟命是從而導致自己主權淪陷,這樣“亡國奴”式的人生是否才更可怕,更無希望?在此意義上,所謂良心發現,豈非“救亡圖存”?

  年少時愛看《加里森敢死隊》,如今只記住一個鏡頭:盟軍戰士逃跑時,一位德軍士兵開槍射擊,可是怎麼扣不動扳機,嘴裡還嘟囔著,“什麼老爺槍!”二十年後想起這個細節,仍忍俊不禁。我真希望那是德軍士兵“蓄意不謀殺”,正管理他的“一釐米主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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