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法律知識基礎習題及答案

  法律知識是備考公務員考試中考生需要掌握的基礎知識之一,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公務員法律知識基礎習題,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公務員法律知識基礎習題:

  1.根據我國憲法,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幾年?*** ***

  A.5年 B.4年 C.3年 D.6年

  2.根據憲法和法律,下列哪個表述正確?*** ***。

  A.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著作的自由

  B.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藝術創作的自由

  C.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學研究的自由

  D.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3.某村開始村委會選舉,擬推選以下四位村民為村委會主任候選人。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下列四位村民中哪位不可以被推薦為村委會主任候選人?*** ***

  A.張三,剛過完16歲生日,初中畢業後回家務農,田裡地裡都是一把好手。可其父親老張向來有小偷小摸的毛病,曾偷了呂家的一頭驢被公安機關處罰

  B.李四,23歲,為人忠厚,愛好書法,博學廣聞,但跟著他爺爺學了一些占卜、算卦之類的“技術”

  C.潘五,現任村婦女主任,熱情大方,精明能幹。只是經常與那些年輕後生嘻嘻哈哈,其丈夫死後,她與比自己小好幾歲的小夥子周小滿談戀愛,被老輩人說成是有傷風化

  D.王六,原為村裡的民辦教師,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期間,他學會了多種果樹栽培技術和特種養殖技術。提前釋放回來後便搞起特種養殖和果園開發

  4.在我國,10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屬於*** ***。

  A.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C.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D.民事代理人

  5.繼承法規定,繼承自被繼承人*** ***開始。

  A.出生時 B.死亡時 C.遺產分割時 D.立遺囑時

  公務員法律知識基礎習題答案:

  1.【答案】A。

  解析:《憲法》第98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屬於地方人民代表大會,任期應當為5年,應當選A。相關法條:2004年憲法修正案30條規定,《憲法》第98條規定:“省、直轄市、縣、市轄區的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三年。”修改為:“地方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故本題選A。

  2.【答案】A。

  解析:《憲法》規定的公民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而其他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領域的權利和自由如科學研究、藝術創作、宗教信仰等不屬於政治範疇,而與政治權利並列屬於公民的基本權利。相關法條:《刑法》第54條規定:“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B、C、D項錯誤,A為應選項。故本題選A。

  3.【答案】A。

  解析:根據《憲法》第34條和《村民委員會法》第12條規定,享有選舉權利的村民就可以被推薦為村委會主任候選人。A選項的張三不滿十八週歲,依法不享有選舉權利,因此不能被推薦為村委會主任候選人。相關法條:《憲法》第34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B選項李四搞封建迷信但不影響被選舉權,C選項潘五屬於戀愛自由;D選項的王六儘管犯過罪,但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仍享有選舉權利,可以被推薦為村委會主任候選人。故本題選A。

  4.【答案】C。

  解析:《民法通則》第12條第2款規定,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選項C正確。《民法通則》第11條規定,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排除選項A。《民法通則》第12條第1款規定,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B選項錯誤。故本題選C。

  5.【答案】B。

  解析:《繼承法》第2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選項B正確。

  被繼承人出生時生命剛剛開始,自己享有權利,沒有對他的財產進行繼承必要,排除A;同理,被繼承人立遺囑時生命並未終止,無繼承必要,排除D;遺產分割要晚於繼承開始,繼承開始時確定被繼承人遺產範圍、繼承人範圍,確定遺囑效力,通知繼承人、遺囑執行人,經協商確定份額等相關事項後再執行遺產分割。故本題選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