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人力資源管理

  做好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寬嚴並濟。寬就是讓員工覺得受到尊重,有幹勁。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中小型創業型企業,一般抓住了一個市場機遇,幾個人,幾條槍,老闆是創業者,就發展起來了。發展幾年以後,年銷售額幾千萬到一、兩個億,一般一百人到兩、三百人左右,企業開始要尋找新的機會,要通過夯實管理,把偶然的成功變為必然,讓企業上一個臺階。

  各種各樣的管理措施開始了。規章制度好寫,人力資源怎麼管?員工沒有工作積極性,不按規章制度辦事,中高層管理者為利益各自為政,讓老闆有苦難言。看一看西方的人力資源管理理論,又覺得曲高和寡,太先進,需要太多的基礎。

  實際上,解決中小型企業的尷尬局面的根本方法是:建設一個科學系統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所謂科學,就是在人力資源的四個環節:選***招聘***、育***培訓和培養***、用***績效考核***、留***報酬激勵***都有一套按照管理的基本原則建立起來的方法。系統就是這些方法不一定十分全,十分細,但是成一體系的,不是支離破碎的。對於目前的中小型企業,往往缺乏的,實際上也是最重要的就是:績效管理和報酬激勵。沒有績效管理,員工做事沒有目標,一盤散沙,也做不到對工作結果進行有依有據的判斷,員工就良莠不分,導致員工士氣低落,以勾心鬥角的方法來獲得自己的利益,員工就不好管。

  而報酬激勵,首先需要確定一個員工的回報策略,通過員工接受和認可的報酬方法,讓員工有幹勁,做事情積極。還有一點,就是要能夠講出,為什麼付給張三這麼多,為什麼給李四那麼多,讓員工覺得公平、合理,解決在利益紛爭的內耗,報酬激勵解決的就是:員工好用的問題。

  作為企業老闆,就需要關注這兩點。一是通過績效管理,給大家定目標,並告訴員工怎麼完成目標,二是把目標完成的結果體現在各種利益上。

  要做好這些,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做好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寬嚴並濟。寬就是讓員工覺得受到尊重,有幹勁。不論是經濟收入還是工作空間,規章制度也不要不近人情,甚至是辦公條件上面,讓員工覺得老闆能夠關心員工。嚴就是在原則上不讓步,制定的規章制度必須執行,不合理可以改,完成任務的重賞承諾一定兌現。中小型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是企業能不能上臺階的關鍵因素。在原來創業時期什麼都沒有的情況下,建立一套科學系統體系是必須,而這套體系要運作好,一個關鍵的原則是:寬嚴並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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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並非所有的“不平等”都是不好的,以勞動收入的不平等而言,導致勞動者收入不同的因素中,有些是正常的,甚至是積極的。比如,勤奮的工人理應比懶惰的工人收入高,聰明人比笨人掙得多。影響資本收入不平等的因素中,也有合理的部分。比如,我們預見到未來可能會有收入或支出的不確定性,因而增加儲蓄,這是一種明智而審慎的行為。《伊索寓言》中寫道,螞蟻在夏天的時候忙著儲存過冬的食物,知了卻天天唱歌嬉戲,到了冬天只好餓肚子。

  一個社會中收入最高的10%,往往聚集了這個社會的精英。當我們談論收入不平等的時候,“10%”們很容易產生反感情緒,因為他們相信,自己的一切都是靠個人奮鬥得來的。

  但就收入不平等而言,真正值得擔憂的不是“10%”們。

  階層中又分階層。在收入最高的10%中,又可以再區分出“1%”和“9%”。“9%”們可能感到自己已經能夠和“1%”們在一張桌子上吃飯,只有“1%”們才知道,他們的世界和“9%”們的世界是大不相同的。從“9%”到“1%”,像鯉魚跳龍門一樣困難。

  在“10%”中的“9%”,收入主要來自於工資。只有到了更高的“1%”,甚至是到了最高的“0.5%”,資本收入所佔的比例才超過勞動收入。在“1%”中,收入越高,房產在財富中所佔的比例越低,金融資產所佔的比例越高。金融資產又主要以股票為主。來自股票的收入又主要來自於股票的分紅,而非股票增值後的收入***即炒股票的收入***。

  20世紀80年代之後,首先在美國,然後波及其他國家的一個特殊現象,就是出現了一批高居“1%”的拿天價年薪的“明星經理人”。從20世紀70年代到21世紀初,美國收入最高的“10%”人群的收入佔國民收入的比例提高了15%,這其中3/4盡入“1%”們的囊中。

  為什麼這些“超級經理人”能夠拿這麼多的錢呢?

  如果我們相信,是因為20世紀80年代之後出現了技術革命,只有少數明星企業家才能出眾,順應了趨勢,因此,他們拿那麼多錢是理所應得的,那麼,“超級經理人”應該在全球範圍內出現,但為什麼我們只在英美等國家看到了這一變化呢?

  觀察收入最高的“1%”在國民收入中所佔的比例,“超級經理人社會”主要出現在盎格魯-撒克遜國家。20世紀70年代,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收入最高的“1%”人群的收入佔國民收入比例在6%——8%。到了2010年,美國的這一比例已經高達20%,英國和加拿大的是14%——15%,澳大利亞的是9%——10%。在歐洲大陸國家和日本,收入最高的“1%”人群的收入佔國民收入比例同樣有所提高,但趨勢要緩和得多。難道只有美國出現了網際網路?難道只有在美國出現了對特殊的企業家才能的需求?

  如果我們同意,“超級經理人”的天價高薪是因為他們才能出眾,那麼,我們怎麼解釋“1%”和“9%”之間的巨大鴻溝?年薪在10萬——20萬歐元之間的“9%”,收入水平的增長速度僅僅稍快於平均水平,而年薪在50萬歐元,甚至100萬歐元之上的“l%”,收入水平則大幅度提高。假如收入是由能力決定的,從“9%”到“1%”,收入應該是逐漸提高的,為什麼會突然出現一個躍進呢?“9%”和“1%”這兩個階層的成員,無論從受教育程度、專業技能還是工作經驗上看,都相差不大,何以會有如此巨大的差異?就算是你的老闆比你聰明,難道他能夠比你聰明5倍,甚至10倍?

  其實,我們不必再掩耳盜鈴。“超級經理人”得到天價年薪的理由很簡單:他們的年薪大多是由他們自己決定的。大部分企業都有薪酬委員會,而薪酬委員會的成員要麼是高管的朋友,要麼是和他們一樣有錢的“1%”,有意或是無意,他們都會高估自己的能力,要求給高管更高的薪酬。這不能只是責怪他們貪婪,而是要認識到制度是有缺陷的。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當高管在決定自己薪酬的時候擁有太多的自主權,將會帶來公司治理機制的失效,並且帶來整個社會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