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交通安全村農民交通安全教育的新嘗試朱巨集十幾年來,農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因各種因素的限制,難組織、難開展,成為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年年要解決,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力度,深化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在全鎮各行政村設定道路交通安全員***以下簡稱交安員***。

  第二條 交安員由村委會國家在編幹部擔任,由各村報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稽核,經縣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第三條 交安員持統一的證件開展對本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交安員在當地鄉鎮人民政府領導下,配合本鄉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實施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鎮安全生產委員會道路交通安全交管站負責指導交安員的具體業務工作。

  第二章 職責和權利

  第六條 村級道路交通安全員在本轄區內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對本轄區交通參與人進行道路交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教育。

  ***二***負責建立本轄區機動車及駕駛人的分類臺帳,對轉賣、購進的機動車輛以及新增駕駛人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三***發現本轄區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要立即糾正,並將其違法行為抄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農機安全監管部門。

  ***四***本轄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交安員應及時報案,並立即組織施救、保護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五***負責建立本轄區交通安全監督管理網路,明確職責,對機動車及駕駛人實施有效監督管理。

  ***六***負責對本轄區危險路段及事故多發段進行排查、統計、監控,並提出整改建議,報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進行整改。

  ***七***在路檢路查中糾正以及抄告相關部門的違法行為時,要做好詳細記錄,並對抄告違法行為處理情況進行跟蹤。

  ***八***交安員每月至少開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檢查,並對轄區內婚喪嫁娶所用車輛和趕場天及節假日進行打招呼,同時加大路檢路查力度。

  ***九***每月必須組織村、組召開例會,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分析解決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

  第七條 村級道路交通安全員的權利:

  ***一***對本轄區需要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輛登記、駕駛人審驗和機動車檢驗的當事人實施初審把關,並簽署意見,當事人方能到鎮級業務主管部門辦理上述相關業務。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對當事人的申請未履行上述手續的不得擅自辦理相關業務。

  ***二***鄉鎮人民政府每月的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應通知交安員參加,交安員在會上通報本轄區的交通安全動態,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

  ***三***受理抄告的部門未依法及時查處違法行為的,交安員有權向當地政府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反映。當地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要將調查處理情況反饋交安員。

  第三章 責 任

  第八條 村級道路交通安全員承擔下列責任:

  ***一***在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公平、公正、嚴格管理,不得徇私枉法、假公濟私、優親厚友。

  ***二***凡不認真履行職責,失管、失控造成不良後果的,按照黨紀、政紀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對造成重大事故等嚴重後果的,嚴格按照事故責任追究制的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責任。

  第四章 考 核

  第九條 鄉鎮人民政府對交安員日常工作每月考核一次,並納入鎮人民政府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十條 鎮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不定期對交安員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發現不認真履行職責的。

  第 1 次,責成當地政府督促整改;

  第2次,鎮安全生產委員會對當地政府予以全鎮通報批評;

  第3次,取消當地政府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一條 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的交安員,公務員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並取消其交安員資格。

  第十二條 對交安員考核的具體辦法由各鎮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章 獎 勵

  第十三條 鎮人民政府將從安全生產工作經費中拿出一部分資金解決交安員用於交通安全工作所產生費用,同時,鎮安委辦和鎮人民政府對成績突出的交安員給予通報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交安員持有證件由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制發。

  第十五條 交安員使用的文書由縣道路交通安全專業辦公室和農機安全專業辦公室負責提供。

  第十六條 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予以補充和完善。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從行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