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是否吊銷駕照

  機動車駕駛者要是在執行過程中因為自己的違章行為,發生了重大交通事故的話,那麼就會構成交通肇事罪。不過實踐中很多人都有疑問,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是否會弔銷駕照呢?下面,讓小編來告訴大家。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國務院於1991年9月22日頒佈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造成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需要對機動車駕駛員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是駕駛員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體,所謂犯罪主體,就是你就是這個交通肇事罪的罪犯這樣的情況,肯定是要吊銷駕駛證的。但是釋放後可以重新申領或者考取駕照。

  交通肇事駕駛證被吊銷該怎樣恢復

  ***一***受理崗按照下列程式稽核申請材料:

  1、稽核申請人提交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身份證明。申請人同時申請辦理有效期滿換證的,還應當稽核《身體條件證明》。

  2、通過計算機管理系統核查申請人累積記分情況,以及是否具有被扣留、暫扣、登出、吊銷或者撤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

  3、符合規定的,受理申請,錄入相關資訊,收存相關資料,在《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受理崗”欄內簽字或者簽章,製作並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二***檔案管理崗核對計算機管理系統的資訊,複核、整理資料,裝訂、歸檔。注:車輛管理所辦理補證業務時,距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不足九十日的,可以同時辦理有效期滿換證業務。

  ***三***下列資料存入機動車駕駛證檔案:

  1、《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原件。

  2、身份證明覆印件。

  3、屬於同時申請辦理有效期滿換證的,還需收存《身體條件證明》原件。

  另外,駕駛員朋友們還需要注意的是:

  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採用隱瞞、欺騙手段補領的機動車駕駛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將機動車駕駛證和《公安交通管理轉遞通知書》轉遞至車輛管理所處理;機動車駕駛證屬於本行政轄區以外的車輛管理所核發的,轉遞至核發地車輛管理所處理。車輛管理所在計算機管理系統中恢復原機動車駕駛證資訊,將《公安交通管理轉遞通知書》和收回的機動車駕駛證存入機動車駕駛證檔案。

  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注意,此處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此標準,財產直接損失數額不到30萬元,或者損失雖遠遠超過 30萬元但賠償後不足30萬元的,都不構成本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後、吸食***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如果行為人涉嫌交通肇事罪,法官會根據其犯罪情節,也就是造成的損失和是否存在惡劣情節等情況選擇量刑幅度,從而進行判刑。如果交通肇事沒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話,那麼最低可以判處拘役。但要是在交通肇事後又有逃逸行為,且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話,最高能判處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