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十一章原文及翻譯

  《道德經》其要在乎理身、理國。理國則絕矜尚華薄,以無為不言為教。理身則少私寡慾,以虛心實腹為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道德經·第十一章》的原文及翻譯,希望大家喜歡。

  《道德經·第十一章》

  作者:李耳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道德經·第十一章》翻譯:

  三十根輻條彙集到一根轂中的孔洞當中,有了車轂中空的地方,才有車的作用。揉和陶土做成器皿,有了器具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的作用。開鑿門窗建造房屋,有了門窗四壁內的空虛部分,才有房屋的作用。所以,“有”給人便利,“無”發揮了它的作用。

  《道德經·第十一章》註釋:

  ①輻:車輪中連線軸心和輪圈的木條,古時代的車輪由三十根輻條所構成。此數取法於每月三十日的歷次。

  ②轂:音gu,是車輪中心的木製圓圈,中有圓孔,即插軸的地方。

  ③當其無,有車之用:有了車轂中空的地方,才有車的作用。"無"指轂的中間空的地方。

  ④埏植:埏,和;植,土。即和陶土做成供人飲食使用的器皿。

  ⑤戶牖:門窗。

  ⑥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有"給人便利,"無"也發揮了作用。

  《道德經·第十一章》解讀:

  在《道德經》一開始,老子用大部分篇章,通過認識天地、芻狗、風箱、山谷、水、土、容器、銳器、車輪、房屋等具體的東西去發現抽象的道理。他的學說往往是從具體到抽象、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而並非總在故弄玄虛。

  馮友蘭先生曾說:“老子所說的‘道’,是‘有’與‘無’的統一,因此它雖然是以‘無’為主,但是也不輕視‘有’,它實在也很重視‘有’,不過不把它放在第一位就是了。老子第二篇說‘有無相生’,第十一章說‘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這一段話很巧妙地說明‘有’和‘無’的辯證關係。一個碗或茶盅中間是空的,可正是那個空的部分起了碗或茶盅的作用。房子裡面是空的,可正是那個空的部分起了碗或茶盅的作用。如果是實的,人怎麼住進去呢?老子作出結論說‘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它把“無”作為主要的對立面。老子認為碗、茶盅、房子等是‘有’和‘無’的辯證的統一,這是對的;但是認為‘無’是主要對立面,這就錯了。

  畢竟是有了碗、茶盅、房子等,其中空的地方才能發揮作用。如果本來沒有茶盅、碗、房子等,自然也就沒有中空的地方,任何作用都沒有了。”***《老子哲學討論集》第11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