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關於普法知識手抄報圖片

  依法治國,實現法制社會是人類社會發展進步的根本標誌。青少年要加強自己的法律知識。做法制手抄報加強法制教育。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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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學生關於普法知識手抄報的資料

  法律,給人一種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著人們的行為舉止。正是因為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我們這個社會才會變得有條有理:正是因為由於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的權利得到了應有的保障,我們應該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

  作為青少年的我們,我們必須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與法律同行。法律素質如何,就關係到我們的生活,我們的人品道德。遵紀守法,我們要從小做起,從小事做起。不做違法亂紀的事,如:賭博,鬥毆,偷竊……

  我們應該踏踏實實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自愛自重,珍惜自己,在一生中對社會有作為,不做違法亂紀的事,與法

  同行。在我心中,一直有一個小故事教育著我不要做違法亂紀的事:在南京公安機關的預審室裡,17歲嫌疑人小力供述他們的違法犯罪事實:兩年前我帶著錄取通知書來到學校報到,同宿舍6個同齡的同學成為好朋友,好“哥們兒”。不久,我們耐不住學校嚴格管理的業餘寂寞,大家一商量就決定溜出去“熱鬧熱鬧”。從此,我們經常是集體頭出去喝酒抽菸。

  日久天長老是喝酒抽菸,大家都有點煩,再說家裡給的錢老是這樣花也不太夠。一天晚上,幾個哥們在外面喝啤酒,也點不起什麼菜,都覺得很無聊。當時有人說,老是這樣不好玩,咱們不如順便去“拿”點東西。藉著酒勁大家都很贊成。

  從那以後,他們時常夜裡酒足飯飽後,就一塊到附近一些中小學校行竊。起初,他們盜竊也還算有點節制,只是“拿”些鉛筆、橡皮擦、牙刷、毛巾和書本等,不“拿”太值錢的東西。

  後來,經常作案膽子就大了,什麼值錢就“拿”什麼,幾個哥們兒有福同享,作案時互相提醒,每次都很順利,對僅僅到中小學“拿”點東西不感興趣了。最後一次大家商量,快畢業了,今後要分配到不同單位,6個人沒機會一起“拿”了,決定乾點大的,就去了那家手機店。

  因為他們幾個是“鐵哥們兒”心齊,有事經常能互相“打掩護”,先後盜竊的財物達到將近1萬元,學校和家長都沒能發現。

  是呀,那幾位學生因為魯莽和衝動,有僥倖心理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原本是祖國的棟樑變成了社會的負擔。

  與法同行,讓我們懂得歲月之短暫,生命之寶貴;與法同行,讓我們擺脫衝動與魯莽,擁有理智與穩重;與法同行,讓我們擁有燦爛輝煌的明天。願我們在法制的藍天下健康成長,成為二十一世紀的棟樑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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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麗麗的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家境貧困,父母平時忙著掙錢養家,根本沒空管教女兒。在家裡被忽視,麗麗就到外面尋找補償,16歲的阿祥成了麗麗尋找溫暖的港灣。阿祥的家境和麗麗差不多,他因為成績不好輟學後就在學校周邊糾集了一幫小青年,成立了一個“龍騰幫”,阿祥自封“老大”,“龍騰幫”的經費來源主要靠搶在校學生的錢。

  威風八面的阿祥贏得了麗麗的好感,正在讀初二的麗麗很快就成了阿祥的女朋友。他們仿照電影裡的情節,稱麗麗為“壓寨夫人”。

  麗麗這個“壓寨夫人”並非浪得虛名,她心甘情願地幫阿祥經營起了“龍騰幫”。為了擴大勢力,還在學校讀書的麗麗經常遊說同學加入“龍騰幫”。一般的學生都不願意交這筆保護費。見軟的不行,麗麗就夥同阿祥等人來硬的——他們在學校外面堵著,對不交保護費的同學拳腳相加,直到他們乖乖交上保護費。

  和阿祥交往的日子,麗麗經常很晚才回家,有時甚至夜不歸宿,可是她的父母卻置若罔聞。直到阿祥因為夥同他人犯搶劫罪被越秀區法院判了6年徒刑,法官找麗麗的父母做思想工作時,麗麗的父母才如夢初醒。

  因為麗麗事發時還不到受刑事處分的年齡,而且犯罪情節顯著輕微,法院沒有追究麗麗的刑事責任,經過批評教育後,麗麗重新回學校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