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昭經典語錄

  1. 是謂主道得而臣道序,官不易方,而太平用成。若道不平淡,與一材同用好,則一材處權,而眾材失任矣。

  2. 蓋人流之業,十有二焉:有清節家,有法家,有術家,有國體,有器能,有臧否,有伎倆,有智意,有文章,有儒學,有口辨,有雄傑。

  3. 天地隨氣而變化,充盈之氣有損益之變通,此為合道之理。以法令控制事理之端正,此為行事之理。以禮教化而因事制宜,此為合義之理。知人之情而知關鍵與機變,此為合情之理。

  4. 夫人材不同,能各有異。

  5. 然雖有變構,猶有所得;若說而不難,各陳所見,則莫知所由矣。

  6. 人亦以其方思之故,不了己意,則以為不解。人情莫不諱不解,諱不解則怒構矣。

  7. 凡人心有所思,則耳且不能聽,是故並思俱說,競相制止,欲人之聽己。

  8. 不善難者,凌而激之,雖欲顧藉,其勢無由。其勢無由,則妄構矣。

  9. 盛難之時,其誤難迫;故善難者,徵之使還。

  10. 善難者,務釋事本;不善難者,捨本而理末。捨本而理末,則辭構矣。

  11. 理勝者,正白黑以廣論,釋微妙而通之。辭勝者,破正理以求異,求異則正失矣。

  12. 夫辯,有理勝,有辭勝。

  13. 有漫談陳說,似有流行者。 有理少多端,似若博意者。有回說合意,似若贊解者。 有處後持長,從眾所安,似能聽斷者。 有避難不應,似若有餘,而實不知者 有慕通口解,似悅而不懌者。 有因勝情失,窮而稱妙,跌則掎跖,實求兩解,似理不可屈者。

  14. 所謂性有九偏,各從其心之所可以為理。

  15. 抗厲之人,不能回撓;論法直則括處而公正,說變通則否戾而不入。

  16. 剛略之人,不能理微;故其論大體則弘博而高遠,歷纖理則宕往而疏越。

  17. 四家之明既異,而有九偏之情;以性犯明,各有得失。

  18. 質性平淡,思心玄微,能通自然,道理之家也;質性警徹,權略機捷,能理煩速,事理之家也;質性和平,能論禮教,辯其得失,義禮之家也;質性機解,推情原意,能適其變,情理之家也。

  19. 質於理合,合而有明,明足見理,理足成家。

  20. 四理不同,其於才也,須明而章,明待質而行。

  21. 人情樞機,情之理也。

  22. 夫理有四部,明有四家,情有九偏,流有七似,說有三失,難有六構,通有八能。

  23. 夫理多品則難通,人材異則情詭;情詭難通,則理失而事違也。

  24. 夫建事立義,莫不須理而定;及其論難,鮮能定之。

  25. 思心一至,不聞雷霆。

  26. 若道不平淡,與一材同好,則一材處權,而眾材失任矣。

  27. 是謂主道得而臣道序,官不易方,而太平用成。

  28. 其蔽也,知進而不退,或離正以自全。

  29. 故其未達也,為眾人之所容矣;已達也,為寵愛之所嘉。

  30. 故其未達也,為眾人之所忌;已試也,為上下之所憚。

  31. 法家之業,本於制度,待乎成功而效。

  32. 其為業也,無弊而常顯,故為世之所貴。

  33. 急小之人,宜理百里,使事辦於己。

  34. 凡所謂能大而不能小,其語出於性有寬急;性有寬急,故宜有大小。

  35. 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猶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雞;愚以為此非名也。

  36. 厲直剛毅,材在矯正,失在激訐。

  37. 質而不縵,文而不繢;能威能懷,能辨能訥;變化無方,以達為節。

  38. 一至一違,謂之間雜;間雜,無恆之人也。

  39. 兼德而至,謂之中庸;中庸也者,聖人之目也。

  40. 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德為目;兼德之人,更為美號。

  41. 平陂之質在於神,明暗之實在於精,勇怯之勢在於筋,強弱之植在於骨,躁靜之決在於氣,慘懌之情在於色,衰正之形在於儀,態度之動在於容,緩急之狀在於言。

  42. 物生有形,形有神精;能知精神,則窮理盡性。性之所盡,九質之徵也。

  43. 中庸之質,異於此類:五常既備,包以澹味,五質內充,五精外章。

  44. 直而不柔則木,勁而不精則力,固而不端則愚,氣而不清則越,暢而不平則蕩。

  45. 故仁目之精,愨然以端;勇膽之精,曄然以強;然皆偏至之材,以勝體為質者也。

  46. 夫容之動作,發乎心氣;心氣之徵,則聲變是也。

  47. 故心質亮直,其儀勁固;心質休決;其儀進猛;心質平理,其儀安閒。

  48. 故明白之士,達動之機,而暗於玄機;玄慮之人,識靜之原,而困於速捷。

  49. 聰明者,陰陽之精。陰陽清和,則中睿外明;聖人淳耀,能兼二美。

  50. 觀人察質,必先察其平淡,而後求其聰明。

  51. 中和之質,必平淡無味;故能調成五材,變化應節。

  52. 凡有血氣者,莫不含元一以為質,稟陰陽以立性,體五行而著形。

  53. 情性之理,甚微而玄;非聖人之察,其孰能究之哉?

  54. 是以敢依聖訓,志序人物,庶以補綴遺忘;惟博識君子,裁覽其義焉。

  55. 察其所安,觀其所由,以知居止之行。

  56. 天功既成,則並受名譽。

  57. 知人誠智,則眾材得其序,而庶績之業興矣。

  58. 夫聖賢之所美,莫美乎聰明;聰明之所貴,莫貴乎知人。

  59. 故其未達也,為眾人之所進;既達也,為上下之所敬。

  60. 清節之業,著於儀容,發於德行;未用而章,其道順而有化。

  61. 人君之能異於此:故臣以自任為能,君以用人為能;臣以能言為能,君以能聽為能;臣以能行為能,君以能賞罰為能;所能不同,故能君眾材也。

  62. 故或能言而不能行,或能行而不能言;至於國體之人,能言能行,故為眾材之雋也。

  63. 凡偏材之人,皆一味之美;故長於辦一官,而短於為一國。

  64. 夫人材不同,能各有異:有自任之能,有立法使人之能,有訊息辨護之能,以德教師人之能,有行事使人譴讓之能,有司察紏摘之能,有權奇之能,有威猛之能。

  65. 以實理寬急論辨之,則當言大小異宜,不當言能大不能小也。

  66. 骨植而柔者,謂之弘毅;弘毅也者,仁之質也。氣清而朗者,謂之文理;文理也者,禮之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