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割和期權執行的區別是什麼

  作為期貨交易和期權交易了結部位的一種方式,期貨交割和期權執行有相同的地方,促進投資者套期保值交易,對衝風險。小編在此為大家簡單介紹期貨交割和期權執行有什麼不同。

  期貨交割的概念

  期貨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交割方式有現金交割、實物交割兩類:現金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核算交易雙方買賣價格與到期日結算價格相比的差價盈虧,把盈虧部分分別結算到相應交易方,期間不涉及標的實物交割;實物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賣方將相應貨物按質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買方向交易所交付相應貨款,履行期貨合約。一般金融證券類期貨合約以現金交易為主,商品期貨合約以實物交割方式為主。

  期權執行價的確定

  執行價格確定後,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期限內,無論價格怎樣波動,只要期權的買方要求執行該期權,期權的賣方就必須以此價格履行義務。

  如:期權買方買入了看漲期權,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內,若價格上漲,並且高於執行價格,則期權買方就有權以較低的執行價格買入期權合約規定數量的特定商品。而期權賣方也必須無條件的以較低的執行價格履行賣出義務。

  對於外匯期權來說,執行價格就是外匯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匯率。

  期貨交割和期權執行有什麼不同?:

  第一、期權的執行價格***敲定價***是合約產生時就固定的,而期貨交割結算價是在交易過程中不斷形成的,一般為一段時間近交割月期貨價格的加權平均價,較難預計。

  第二、對於期權的執行,買方具有選擇權,而賣方只能被動接受,即只有買方擁有選擇是否執行履約的權利,因此對於買方而言,風險可控而收益無限。反之,期權賣方收益有限***權利金***而風險不可控。對於期貨交割,只有買賣雙方都具有通過交割了結合約的意願,期貨交割意向才能達成,從而進入實物交割或現金交割流程。

  第三、二者履約後的處理流程不同。期權作為一種次級衍生品,履約後的資產頭寸可能仍為衍生品,能夠通過對衝進行風險管理,而期貨頭寸在進行交割之後,買方賣方都不再持有衍生品頭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