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能不能吃藥_孕婦可以吃藥嗎_孕婦用藥注意事項

  孕期是一個很敏感的時候,很多女性都會受感冒等疾病的困擾,孕婦能不能吃藥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孕婦能不能吃藥的解答,供大家閱讀!

  孕婦能不能吃藥

  懷孕後,孕婦的身體狀況有所改變,體內的酶對某些藥物的代謝過程也有一定的影響。並且,胎兒正在生長髮育階段,孕期隨意用藥容易導致藥物被胎兒吸收,尤其是在孕早期胎器官形成時,藥物對胎兒的影響較大。

  由於身體變化,導致藥物不易解毒和排洩,可有蓄積性中毒,不利於胎兒健康發育,因此,孕婦用藥應該非常謹慎,即使是感冒也不可隨意用藥。雖然孕婦用藥有一定的風險,並不是完全無益,一些疾病本身對胎兒、母親的影響遠遠超過藥物的影響,這時,就應權衡利弊,在醫生指導下,合理用藥。

  妊娠期如何安全用藥

  妊娠各時期可使用的藥物是不同的,藥物對胎兒產生的影響也有所不同。胎兒器官形成期,藥物的影響最大;等到器官基本長成後,藥物的影響又會逐漸減小,所以說,孕婦用藥與胎兒的孕周密切相關。

  1、受精後1-2周

  這個時期藥物對胚胎的影響是全或無,即要麼完全沒有影響,要麼會導致流產,一般不會導致胎兒畸形。因此在當你在不知道是否懷孕的孕前或早孕時期服用藥物,一般不會對胎兒有太大影響,不必過分擔心,也不必因此做人工流產。

  2、受精後3-8周***即停經5-10 周***

  這個時期稱為致畸敏感期,也是胚胎各器官加速分化形成時期,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這個階段應該嚴格控制用藥,能不用時果斷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補藥。如必須用藥,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謹慎安全用藥。如有服藥史,可在懷孕16-20 周進行產前診斷***包括B超***,進一步瞭解胎兒生長髮育情況及排除胎兒畸形。

  3、妊娠9周到12周

  這個時期同樣是胎兒器官形成的重要時期,主要是手指、腳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因此用藥不會像前段時間影響那麼大,但同樣要慎重對待。

  4、孕中晚期

  這一時期是胎兒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並繼續生長。這段時間藥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是有些藥物仍可能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

  5、分娩前

  孕婦最後1周用藥應非常注意,因為胎兒成為新生嬰兒時,體內的代謝系統不完善,還不能迅速而有效地處理和消除藥物,藥物可能在嬰兒體內蓄積併產生藥物過量的表現。

  孕婦藥品分級

  目前,評價藥物對孕婦和胎兒的危害程度時,主要依據的是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頒佈的標準,常用藥物一般分為A、B、C、D、X級共五類。

  A級:經臨床對照觀察,未見對胎兒有損害,是最安全的一類;

  B級:動物試驗中未見對胎畜有損害,但尚缺乏臨床對照觀察資料;或動物試驗中觀察到對胎畜有損害,但臨床對照觀察研究未能證實;

  A、B級藥物屬於對胎兒和孕婦沒有或幾乎沒有危害的藥物,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如多種維生素類和鈣製劑,以及一些抗生素,如青黴素族、頭孢類等。

  C級:動物實驗和臨床對照觀察資料皆無;或對動物胎畜有損害,但缺乏臨床對照觀察資料。這類藥物的選用最為困難,而妊娠期很多常用藥物都屬於此類;

  D級:已有一定臨床資料說明藥物對胎兒有損害,但臨床非常需要,又缺乏替代藥物,此時可權衡其危害性和臨床適應證的嚴重程度做出決定;

  C、D級藥物對胎兒有危害***致畸或流產***,但對孕婦有益,須權衡利弊後慎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類藥物。

  X級:動物實驗結果和臨床資料說明對胎兒危害性大,一般已超出治療應用所取得的有利效益,屬於妊娠期禁用的藥物;

  X級藥物對胎兒有嚴重危害,是孕期禁用藥,如抗癌藥物、性激素***雌激素、合成孕激素***等。

  但是,A、B級藥品也不能保證就絕對安全,因為孕婦存在個體差異。而且由於受基礎和臨床研究條件限制,還有很多藥品尚未分級。

  孕期用藥注意原則

  1、禁止隨意用藥

  孕婦不要隨便使用非處方藥,一切用藥都應在醫生指導下進行。當藥物有相同或類似的效果時,應選擇對胚胎、胎兒危害小的藥物。

  2、孕早期避免用藥

  非病情必需,能不用的藥或暫時可停用的藥物,儘量避免在妊娠早期使用。

  3、儘量減少劑量和使用時間

  應按照最少有效劑量、最短有效療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劑量、長時間使用,避免聯合用藥。

  4、用藥前注意閱讀說明書

  用藥前應詳細閱讀《藥物說明書》,儘量不用“孕產婦慎用”和“孕產婦禁忌”的藥。

  5、注意選擇藥物

  如可以區域性用藥有效的,應避免全身用藥;如母親的疾病使胎兒染病時,應選用胎兒、羊水的藥物濃度與母體的藥物濃度相接近的安全的藥物,母子同治。

  6、避免使用不確定的藥物

  避免使用廣告藥品或不瞭解的新藥,或者聽信“偏方、祕方”等隨意用藥。應使用多年廣泛應用於孕婦的藥物,儘量避免使用尚難確定對胚胎、胎兒、新生兒有無不良影響的藥物,僅有理論上評價的藥物慎用。

  7、結合孕周用藥

  用藥必須注意孕周,嚴格掌握劑量、持續時間。堅持合理用藥,病情控制後及時停藥。近臨產期或分娩期用藥時,要考慮藥物通過胎盤而對生產時的胎兒及出生後的新生兒的影響。

  8、藥物檢測

  可以通過DNA檢測技術來區別、掌握在此期間能夠安全使用何種藥物。

  藥物對胎兒的影響

  胎兒在母體內的發育可分為3個時期。卵子受精後到18天左右為細胞增殖早期,此期胚胎尚未進行分化,用藥的影響不表現為致畸,而是導致胚胎死亡、流產或仍能發育成正常個體。卵子受精後3周~3個月***高敏期為妊娠21~35天***是胎兒器官發生期,這一時期胎兒對藥物最敏感,可導致各種致畸現象。妊娠3個月至足月為胎兒形成期,這一時期除中樞神經系統或生殖系統可因有害藥物致畸,其他器官一般不致畸,但可能影響胎兒的生理功能和發育成長。

  1、畸形

  懷孕前3個月是胎兒器官和臟器的分化時期,容易受到藥物影響而導致畸形,易引起胎兒肢體、耳、骨骼畸形;雌激素、雄激素和孕激素常引起胎兒性發育異常;抗癌藥氨甲喋呤可致胎兒顱骨和麵部畸形、顎裂等;氮芥類抗癌藥可引起胎兒泌尿生殖系異常、指趾畸形等。

  2、中樞抑制或神經損傷

  孕婦妊娠期服用鎮靜、***、麻醉、止痛、抗組織胺或其他中樞神經抑制藥,可抑制胎兒的神經活動,並改變腦的發育。產程中給孕婦使用麻醉劑***如乙醚、氯仿等***、鎮痛藥***如***、度冷丁***、***藥,可引起胎兒中樞神經抑制或神經系統損害,娩出的新生兒出現不吃、不哭、低體溫、呼吸抑制或迴圈衰竭等症狀。

  3、溶血

  妊娠後期孕婦使用雙香豆素類抗凝藥、大劑量的苯巴比妥或長期服用阿斯匹林,可導致胎兒嚴重出血,甚至死胎。

  4、器官功能損害

  妊娠期使用氨基糖甙類抗生素如鏈黴素、卡那黴素、慶大黴素等,可導致胎兒永久性耳聾或腎臟損害;妊娠5個月後使用四環素可使出生的嬰兒以後牙齒黃染、牙釉質發育不全、骨生長障礙;抗瘧藥氯喹可引起胎兒視神經損害、智力障礙和驚厥;長期應用氯丙嗪可使嬰兒視網膜病變;抗甲狀腺藥如硫脲嘧啶、他巴唑、碘劑,可影響胎兒的甲狀腺功能,導致死胎、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或胎兒甲狀腺腫大,甚至壓迫呼吸道引起窒息;產前應用氯黴素可引起新生兒迴圈障礙和灰嬰綜合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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