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偶像的一封信

  偶像,是我們喜歡的物件,是我們崇拜的物件,也是我們可以學習的物件。下面小編整理了,供你參考。

  篇一

  親愛的偶像:

  我當然「永遠永遠」支援你!

  身為你的歌迷,我願意為你更改永遠的定義,

  這永遠不會是自我欺騙成份居多的時間的長度,

  我想會是自由心證的感情深度。

  也請你永遠地當我的偶像吧!

  只要我有一天還崇拜著愛,崇拜著自由冒險和善良關懷,

  我就會繼續對你,表達著我的崇拜。

  永遠支援你的歌迷 陳同學

  篇二

  親愛的林志穎先生:

  你好!

  你是我的偶像。

  你是一位優秀的歌手。我聽過你的許多歌,最喜歡的是《十七歲的雨季》、《爸爸去哪裡》,每次和爸爸媽媽去ktv的時候,這兩首歌都是我的必點歌曲。唱完,總能獲得大家熱烈的掌聲。在掌聲的鼓勵下,我的歌聲也越來越好。我暗暗發誓:我要成為像你一樣優秀的歌手。

  我的媽媽是你的超級大粉絲,她告訴你,你還是一位優秀的賽車手。這讓我聽來,真有點不可思議,你怎麼會有時間賽車呢?那種極速賓士的感覺,我真的想體會體會。我很想知道,“您賽車奪過冠軍嗎?”真希望能在電視上見見你奪冠的風采。

  最最讓我喜歡的是你的兒子Kimi,他太可愛了。圓圓的臉蛋,摸上去一定很舒服。帥氣的蘑菇頭讓我也想留一頭他那樣的頭髮了。圓圓的眼睛,小巧的嘴巴,一看,就是個有靈性的小朋友。在《爸爸去哪兒》的節目中,他純真可愛,活潑開朗,和森碟、angal、石頭、天天的不斷成長讓身為大哥哥的我汗顏極了,一次次體驗,一次次見證,我感受到了成長的力量。你對Kimi的關愛,一次次打動著我,有時候,我都拉著爸爸的手,讓他看看你是怎麼教育孩子的,我羨慕有一個你這樣的爸爸,溫暖而有力量。

  你是一位多才多藝的明星,既會開賽車,又是大家的偶像,更是Kimi最愛的人。能做到一項就很了不起了,更別說你能全面發展了呢。從今天起,我要以你為目標,做和你一樣厲害優秀的人。

  好期待你的回信,但我知道,你那麼忙,不太可能,不過我相信奇蹟的力量。

  祝你快樂,幸福!

  篇三

  親愛的偶像:

  我從高中開始聽你的音樂。某一年夏天,我在朋友的車上第一次聽到你的歌,年少的我第一印象,「這人怎麼這樣唱歌呢?」說不上好不好聽,爽朗的歌聲既難以擄獲少女的心;畢竟從未被社會束縛過的我,當然也不懂和自己私奔的快活之處。

  而朋友近乎解體的車,緩慢懊熱又有些微妙的尷尬氣氛,就在對一首一首的歌曲評頭論足之後,時間於是打發了,在你跳脫飛揚的歌聲中,青春也打發走了。

  一次意外誤植了心中愛情定義的邂逅,我在朋友的家中看到了偶像另一塊錄音帶,走不進別人的心,卻意外的走進了你的抒情裡,我幾乎快要執著的愛上不優越的慘澹和平凡。夜深人靜依附著歌詞揣測,我知道迷戀的不是你的具體,而是你彌補了無法滿足的生活條件空洞無秩序,代替我提供了一切不順遂和不快樂的理由。

  我掉進了你那個世代共同的微慍裡,那種再怎麼哀怨愁苦依舊要抱著期待和關懷,我也間接的愛上了所有人的脆弱和敏感,提早在苦澀中提煉真正純粹的甜美。

  縱然甜美不該只從此處才能被完整提煉,關於如何在深藍海洋的冷峭靜默裡,如何在遠方國度無目的流浪,衝動而起的叛逆冒險,甚至在杯酒交錯的短暫時光或只是單純的與一位推拿老師傅的愜意交談;很慢才成熟的我緩緩的意識到,除了對勾勒不出的未來無能為力之外,美好其實無處不在。

  比起少女幻想式的哀愁體驗,所謂真實生活還可以怎麼過,在我心中緩慢成形的「你」,也為我劃出瘋狂和理智的界線。任何人看你自由的在這兩方空間來回走著,很難不回頭想想自己乾澀的人生。

  從不曾主動蒐集你資料的我,竟也在這些由音樂和歌詞和一些你的荒唐訊息拼湊出了完整有機的具體。你之於我的偶像地位於是成立。

  最初曾在士林廢河道你的演出,後來開始參加跨年演唱會。也曾聽說你會出現在某一間我常去的公寓隔壁***後來證實是謠言***,終於我還貼著牆聽隔壁的動靜。

  我的最瘋狂也僅止於此。

  不過,我當然知道偶像不是人當的。

  一般來說,偶像可以素顏,但要有一些基本的原則,不公開戀情,不能有脫序行為,偶像不該亂髮脾氣,不能人間蒸發,不會讓人懼怕,不能隨便改變,不能一成不變,凡事客氣滿意,給的起每一個不分青紅皁白的微笑和擁抱;總之偶像不該是人,偶像之於凡人就應該是儘量延遲我們粗俗的幻滅時間。偶像看起來就該是一個牢籠或懲罰,因為我曾攀附在你身上與你一同飛翔才緊握到的自我認同,那種快樂和害怕墜落的刺激感受全因你而起的,可千萬別把我摔落。

  但怎麼辦?我想到的每一樣每一樣,都在我為你建構完美之前就已經錯過幻滅的時機。我為何可以異常冷靜的看著你的一切,然後敞開心胸地說,「沒錯,你做什麼都是對的」,這樣的肯定呢?

  我想,並不是因為認識你的日子等同於我認識愛情的日子,而是我真的感覺到,你一定就是那個瞭解我的人。

  當然更不是因為後來你認識了那個膚淺而表面的我,而是因為,你真的認識你自己。

  我可以大膽擺出歌迷好大的架子要對你說,偶像不必為了我的信任而忠於自我,也不必為了怕我失望而不敢背棄自己,當然可以為了生存做出深陷泥沼中的人也無暇思索的決定,也可以為了揮霍歡娛的代價自行負責,我不怕偶像拿他的人生驚嚇我,我感激你曾經帶著我的心逃離幽暗的那裡,但我更感激你勇敢的接受你想要的一切。

  即使是你每次出現身邊都伴著不只一位年輕女孩,或曾不情願地出現在醫院裡,還有一次醉醺醺的盯著我一首歌從頭到尾眼睜睜瞎掰,更別說我唱著唱著你就躺平在舞臺上的那晚……在綠島深夜帶我們去露天溫泉當眾裸泳……最可惡的是,要出一本書也不讓我先看就要我寫五百字……而且奪命連環的催稿還叮嚀我千萬要亂寫……

  看你像永不凋謝的花朵恣意嬉笑,陽光下揮汗狂奔,摟抱著來來去去的友誼卻仍不放棄,不間斷的用作品為自己的生命刻印,引導眾人酒神般地隨靈魂起舞……

  而我怎麼能亂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