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酒散文

  想到酒這個字,好像都是排在首位的。如酒色財氣,如酒入愁腸,酒壯英雄膽;下面是有,歡迎參閱。

  :喝酒

  我餓著肚子呢,之所以這樣餓著,只是為了喝一口酒。這口酒,當然不是一般的酒。

  賣它的人說這酒已經放了十多年,買它的人說這酒釀好已有三十幾年,喝它的人說只要喝上一口,就已然喝下了一段歷史。

  我餓著肚子呢,因為要去喝一口酒。我向往這口酒,有些飢渴的,想去喝這口酒,便一直靜靜地等著,默默地盼著,還有肚子咕咕叫著。

  我知道,我已經憋了好久好久,那憋過的時間,對我來說,比十年長!比三十年長!比得了幾個世紀!比得了萬古千秋!我知道,我憋去的,就是歷史,我等待的,盡是滄桑。就一直這樣,只是為了喝上這麼一口好酒。

  我要喝這口酒,想要像亞述人口中的不死鳥一樣,喝一團烈火,我要燃燒整個宇宙。我想喝了這口烈酒,每天都等得失落或者驚喜,每天都等得狼狽或者頹廢,畢竟影響不好的,等的竟然是別人買下的杯中的酒。

  這樣的酒,聽說人間難有,但是也許和這樣的至古獨一的物慾社會一樣吧,這樣的社會難有什麼不能放棄的,難有什麼不能買賣的。人間難有的東西,本該成為一輩子的奢望了,但是,我有福,偏偏不忍一輩子的飢渴,因為有人賣了它!

  是啊,這樣的酒,也會被人賣了,我傾我所有,要買下了它,卻不料被別人先一步買去了。總有人獨具慧眼,總有人和我一樣***吧,到嘴美酒一下沒有了,我好沮喪,感到好痛苦!

  我記得我沮喪地央求,我還痛苦地央求,我央求那位買主,慷慨一點吧,給我留上那麼一口,就一小口!可是買主充耳不聞的,我知道,我是難從買主那裡喝上一口酒的,可我又飢渴確是難耐了,我知道,現在,我並不知道我該怎麼辦了!

  我寄希望於買主也不要喝了它,只是看著它吧!我真希望買主只是個收藏家,花下大價錢,留下我等待的歲月的豪奢!我這麼希望,這麼盼望,無論怎樣,這口酒一定要給我留著!

  我會繼續等著,我會變得更好,我要飲下歲月的烈酒,我要吐出一肚子歲月積澱的、分解的、發酵的、遊離的,那些古怪的、浪漫的、痴心的、猖狂的——一個個小小的又大大的念頭!吐出該吐出的,喝下要喝下的!

  我要吐出一片真心,喝下這一口人間難有!我要吐出寸寸痴情,喝下這一口歲月美酒!

  我不是酒鬼,我也沒有喝醉!我不會唯美,我也不要頹廢!等待一口酒而已,等待我的東西,那酒幾輩子之前就是我的,這輩子我怎麼能不等著。也許這輩子卻不是我的了,那是因為我這輩子不如前幾輩子!但是等待,卻是始終如一的,豈能容得下他人多口多舌!

  我餓著呢,餓了十年?三十年?是幾個世紀麼?幾個輩子?餓的難過,心慌!只是想和上一口酒!我幹嘛餓著肚子等酒呢,大概清楚吧,酒暖迴腸飯才香!

  要超過前幾個輩子,把酒拿回來,喝下去,再積累一生純情,醞釀不死的清香!醞釀人間少有的醇厚!讓後幾輩子的我,再靜靜等著,默默盼著,傻傻餓著吧!

  喝酒,便吐出古怪的念頭;喝酒,定丟下撲朔迷離的文字;喝酒,是為了頂一頂那口美酒的誘惑吧;喝酒,是想洩一洩壓抑滿腔了的激情吧。

  低調的文字,沉默招惹了寂寞;猖狂的文字,囂張煩惱了憂傷!只是要等那口酒,這樣所有低調和猖狂,最多我一人寫下,頂多你一人可見,代言的在這裡恐怕就是第三者了吧!

  我喝酒,等著喝酒,幸甚至哉之時,才發現我此篇又要孤單了吧,無人不懂,卻又無人能懂,懂了也不懂。喝酒,等著乾杯!

  :酒

  淺嘗,微醺,痛飲。

  不為喝酒找藉口。

  步入不惑,離第一次為喝酒找藉口到現在,已將近二十年過去。當那些所謂的孤寂落寞在我這裡已變成無所謂甚至可笑的事情以後,喝酒,更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若將喝酒的量分為五分,那麼,每當我喝到五分之二與五分之三之間的時候,便能看到一些常人或我在正常情況下看不到的現象,當到了五分之四時,我便可以順利的開始與那些異象做很好的溝通了。

  這是一件極有趣的事,我相信很少有人能做到這樣,於是,許多彷彿切身經歷的故事便行雲流水般自筆下潺潺不絕的流出。

  試想,在夜深之極的當兒,獨自在案前寫作,表面上看是那樣:我孤單的工作著,微醺的,實則有那麼一個別人看不到的,除我之外任何人皆感觸不到的‘人’正陪在我的身邊,用一種極緩慢的語速將‘他或她’曾經歷過的故事講述著,只是在‘他們’述說的時候,絕沒有重複累贅的點滴字句。

  即使當時有些醉意,我也必須努力的聽清記錄‘他們’所講述的每個字,還決不能用錄音筆,否則之後播放出來的除了吱吱喳喳的電流聲外別無其它。

  於是到了明天,我總能看到寫好的稿子放在桌面上,而昨夜幾時上床,怎樣睡下卻皆記不清楚了,這一切的過程彷彿從未進入我的大腦,徹底消失沒有任何記憶了。於是我便懷疑酒到終了,我已然坐著入睡,而那些講故事的‘人’卻執著我的手握著筆將餘下未完成的工作做好,繼而扶我上床,為我蓋被後方才離開。

  這樣的情形重複過許多次,我開始深信‘他們’的存在,倘或說脫衣上床是醉後的本能,那麼那些文字呢?那些清晰記錄在筆記本上的鋼筆字,那些我完全無法想起的書寫內容,又會是誰留下的?我不是已然醉倒了嚒?

  當然,這樣也很好,通過我無知無覺的雙手,‘他們’可以將自己的故事寥記紙上,變成我的。於是,有人看,有人喜歡或者斥責,我便無功受益了。這種方式大大迎合了我愛偷懶又愛享虛榮的心情。

  酒可真是好東西,糧食釀造鐘靈毓秀,吸天地日月之精華的產物,懂得喝酒的都是神仙,喝了會吐的皆為半仙。在酒國中的我,頂多算是個賣狗皮膏藥的。

  酒後的名言字句言之不盡,當然酒後闖禍的更是數不甚數。那些死於酒禍的,只要不造成他人損失的,皆不為過,撇開宗教不說,殺了自己不算過錯。

  想錄幾段關於酒的好文字,卻怎樣也想不起來,等我去百度下,繼續寫。

  哦,對了,有那麼一段不用百度也是記得的文字:把酒問青天,明月幾時有!寫這東西的這個傢伙,真夠無賴,你喝酒不請青天對酌,卻要去麻煩人家問天氣預報,無賴呢,人家沒喝你的酒,為什麼要替你辦事。

  還有一句也記得: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飲琵琶馬上催。也正是由此句才想象出古人舉起盛滿葡萄美酒的夜光杯時的情景,也才知道夜光杯原來採用優良的祁連山玉與武山鴛鴦玉精雕細琢而成,紋飾天然,杯薄如紙,光亮似鏡,內外平滑,玉色透明鮮亮,用其斟酒,甘味香甜,日久不變,尤為月光下對飲,杯內明若水,似有奇異光彩。最最關鍵的一點,夜光杯產自甘肅酒泉,我父親也是產自於那裡。他卻滴酒不沾。

  古人喝酒真捨得,用如此美妙昂貴的器具來裝,若是我,隨便用個骷髏頭來盛喝起更爽,那份豪氣大概古人也不及。當然,這樣的豪情也只是嘴巴上過癮罷了,當真如此,我還未到那種境界。

  只是我以為,盛酒最好的器具,應當是酒鬼的嘴巴,酒仙的身體。再如何珍惜高貴的器具也比不上人的身體更合適盛酒,否則寫出那些精彩妙句的就應當是酒具,而不是人了。

  對於酒鬼詩詞,我依舊固執的喜歡李白:花間一壺酒, 獨酌無相親。 舉杯邀明月, 對影成三人。此情此景,也正是我所有,想來我與那李白的酒境界大概相差不遠罷,只是我沒那點才情,否則千古之後亦有人惜我若渴。

  當然,看到此處,你大可以說我是不要臉的,反正愛喝酒的人,沒幾個要臉,要臉的就品不出真酒味啦。

  酒能縱情亂性,有人如此說過。縱情我相信,然而對於一經開喝不到酒醉不盡興的我來說,酒後再要亂性,已經是心無餘而力更不足了。荒野之外天地間,繁星濃雲下攤開肢體將自己化作一片綠苔、一縷山澗輕流,閱星雲幻化銀河滔滔不是更比肉體交合美妙。

  ‘兩人對酌山花開,一杯一杯再一杯。我醉欲眠卿可去,明朝有意抱琴來。’喝酒的境界,應當如此隨心所欲、恣情縱飲,才算是喝了,盡興了。不談人生,不論實事,不言是非長短,只將自身徹底浸於花香風月,才是妙的,好的。揮之即去、招則須來的聲口,不拘禮節、自由隨便才算真酒境。也由此可想而知,喝酒必定要與那熟絡的人在一起才可喝得坦蕩,才可飲得雋永有味。

  其實於酒場中,往往越是能喝的人,直率的人,醉得越是快,因為“沒遮攔”不使心計,也更坦然。

  我愛喝酒,無需理由,一個人喝時候多,一群人喝時候少。因為在我身邊,真能‘懂得’喝酒的如我心坦蕩的人,未見三兩。更因為願意被人照顧的酒鬼,我不算在其內。

  :酒

  自當黃河東來之水滋潤透九州之壙埌,便有滄海桑田之五穀哺育出華夏燦爛之文明。於是,酒這液體的精靈也便應運而生。仙子夷狄採天地之靈秀,醞泉霖之精華,竊自然之奧祕,奪籽實之造化。飴甘為醇,釀脂為漿,煨火蒸餾,甕罌以藏。取精髓,舍糟粕,是以成酒。

  酒成之日,人獸狂舞,鬼神垂涎。一代明君夏禹王亦曾為之傾倒,酣暢過後,三日綴朝。怵然之餘,遂作歌以警世人曰;‘內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峻宇雕牆。有一於此,未或不亡。’酒,浮歡樂而衍墮落,生靈賦而迷心性。窮酒源遠之四千年,其,或致夏傑商紂之荒淫無道,或映鴻門之刀光劍影,或佑魏武煮梅酒以論天下之英雄,或釋太祖兵權之心腹憂患,或成青蓮斗酒百篇之輝煌,或累李後主之離合悲歡。

  酒載浮著是非功過,成敗苦樂把歷史浚了個透遍。然後,扔下一地苦果甜瓜,自顧流芳到今天。

  酒沁萬戶燃明燭,香飄軒宇盈小築。亭臺酗罷性狂巔,孤月枯柳對愁飲。敘饗濟壺迎遠客,馨溫佳節團圓年。

  人謂酒乃歡樂之源泉。酒說;不然,吾亦如墨,近我者黑。吾常與色為伍,與盜為友,與奸為朋,與氣為鄰。我會讓那些把我嚎嚎鯨吞的人胃翻九轉,蝕他的腸,悔他的肝。再叫他昏沉沉不知天高地厚,傻呼呼莫辯西北東南,怒咻咻氣衝牛斗,迷濛蒙走失心竅。莫若為我陪珍饈,亦舊戮你身,殘其後。你道會須一飲三百杯,是要付出代價的。五花馬,千金裘轉瞬便入他人手。

  人之所以有別於禽獸,皆因人具思維和理智,人若喪失思維和理智則比禽獸更可怕。而致人喪失思維和理智的惟有慾望,權利和酒。

  舉杯問酒;汝既然能融成敗苦樂於一壺,爾緣何而伺?酒答曰;‘度’。

看過的人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