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公司登出程式

  在洛陽的公司現在需要做登出了,應該怎麼做才好呢?看完小編整理的後你就會明白了!文章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公司登出程式:

  1、公司登出程式:成立清算組; ***待定,看情況***

  清算的步驟: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質不同而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產而清算,適用《企業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

  2、公司因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自願解散和被責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適用《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一、成立清算組。

  二、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1、接管公司財產;

  2、了結公司未了業務;

  3、收取債權、清理債務;

  4、分配剩餘財產;

  5、 登出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三、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

  1、清算費用;

  2、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

  3、應繳納的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五、分配剩餘財產。

  六、終結清算工作。

  1、清算組在終結分配後,應制作清算終結報告,報股東會或主管機關認可後,申請登出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2、工商局領取登出登記有關檔案並;辦理登出公告***三次***;

  3、辦理稅務登出登記;

  4、辦理工商登出登記,先股權轉讓!.股權轉讓程式:股權是股東所有,所以轉讓款當然是直接打到股東帳戶,和你賣東西付錢肯定是付給你一樣的道理.對外投資形成股權,如為公司以法人股東形式投資形成,應於公司登出前辦理股權變更〈轉讓〉。

  5、可有兩種:對外轉讓,如此可能價格不理想; 對內轉讓,即將股權轉讓〈變更〉至現公司自然人股東名下,將合資公司中原法人股東變更為自然人股東,如此僅為身份性質改變,股權不變,不至於急於轉讓而價格吃虧,除非原公司存心放棄,或股東間難以協調。

  :分公司登出

  第一:公司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登出: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第二:登出程式:

  一、形成登出公司的決議

  二、稅務審計***清算審計***

  三、稅務登出

  四、工商登出

  第三:具體操作

  一、清算的步驟:

  ***一***成立清算組。

  ***二***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1、接管公司財產;

  2、了結公司未了業務;

  3、收取債權、清理債務;

  4、分配剩餘財產;

  5、登出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三***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

  1、清算費用;

  2、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

  3、應繳納的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五***分配剩餘財產。

  六、終結清算工作。

  清算組在終結分配後,應制作清算終結報告,報股東會或主管機關認可後,申請登出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二、辦理稅務、工商登出

  ***一***具體步驟如下:

  ***1***先到國稅拿表格: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稅後,它會收回國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國稅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

  ***2***拿著國稅的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拿表格,補稅後,它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地稅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

  ***3***拿著兩張通知書,銷銀行賬戶。

  ***4***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後交回工商局,然後吊銷營業執照。

  ***二***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帳戶登出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辦理公司歇業要遵守的規定有哪些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 業法人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營業,應當向登記主管機關辦理登出登記。

  第二十一條 業法人辦理登出登記,應當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登出登記報告、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准檔案、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或者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檔案。經登記主管機關核准後,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收繳公章,並將登出登記情況告知其開戶銀行。

  第二十二條 業法人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滿六個月尚未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停止經營活動滿一年的,視同歇業,登記主管機關應當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收繳公章,並將登出登記情況告知其開戶銀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四十八條 業法人根據《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申請登出登記,應提交下列檔案、證件: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二***原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檔案;

  ***三***主管部門或者清算組織出具的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檔案或者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

  第四十九條 商投資企業應當自經營期滿之日或者終止營業之日、批准證書自動失效之日、原審批機關批准終止合同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登出登記,並提交下列檔案、證件:

  ***一***董事長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二***董事會的決議;

  ***三***清理債權債務完結的報告或者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檔案;

  ***四***稅務機關、海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原審批機關批准的,還應提交原審批機關的批准檔案。

  不能提交董事會決議的以及國家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登出另有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二條 記主管機關核准登出登記或者吊銷執照,應當同時撤銷註冊號,收繳執照正、副本和公章,並通知開戶銀行。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 按照規定不需要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的外,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

  ***一***開立銀行賬戶;

  ***二***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三***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

  ***四***領購發票;

  ***五***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六***辦理停業、歇業;

  ***七***其他有關稅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