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連鎖加盟協議書

  一個成功的加盟離不開一份完整有效的加盟協議書。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範文,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現就甲方“嘉樂漢堡連鎖餐廳”特許經營權授權乙方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文字名詞釋義

  1智慧財產權:特指“嘉樂漢堡”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嘉樂漢堡”全套VI視覺系統、“嘉樂漢堡” 經 營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智慧財產權乙方在簽訂合同且經許可有權全部使用;

  2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3嘉樂漢堡餐廳產品:含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嘉樂漢堡”系列產品及甲方取得全國連鎖銷售代理 的其它相關產品。

  第二條:連鎖專賣特許授權

  2.1、甲方特許乙方在省市 ***縣***區,開設“嘉樂漢堡” 連鎖餐廳。

  2.2、在合同執行期間,連鎖加盟店經許可後可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達這些標誌、記號、樣式的標籤和招牌,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遵循甲方統一的營銷模式,服從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2.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甲方授予的連鎖特許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第三方。

  2.4、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員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條:連鎖專賣經營方式

  3.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合法的登記手續,開辦獨立的專賣店,或在商場、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經營。乙方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承擔一切經營債務。

  3.2、連鎖店應配備有相應的通訊聯絡設施,如電話、傳真或計算機,以便快捷收發相應的商務檔案資料。

  3.3、乙方連鎖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銷售過程中,部分產品零售價根據當地市場狀況需要下調的,可報甲方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權利

  ①、甲方有權根據全國各地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②、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核對;

  ③、乙方如果違反合同規定的自身權利與義務,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④、乙方不交納後期服務、宣傳、諮詢等費用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內補交完畢,否則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專賣權。

  4.2、甲方的義務

  ①、嚴格執行“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總原則。乙方加盟所在一定區域範圍內,***2公里範圍內,校區範圍除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權於第二者同樣的經營權;甲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提供乙方辦店所需相應的檔案、資料等;

  ②、負責隨時提供系列產品供給乙方,並不斷設計開發系列新產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包括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④、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加盟店裝修方案***以電子光碟和彩稿***形式,並在乙方加盟店開業前提統一宣傳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訓手冊》並指導協助乙方全方位開發和佔領當地市場。

  ⑥、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銷海報、燈箱片。

  ⑦、甲方免費提供宣傳單的製作和設計,印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①、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經營專賣甲方嘉樂漢堡系列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開展系列經營業務;

  ②、有權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負責加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

  ④、有權享有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交流等活動,其車旅,住宿、就餐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⑤、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2、乙方的義務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營運操作規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銷售與服務工作。

  ②、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訓手冊及培訓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③、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財務、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商務溝通聯絡;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權益。

  ④、乙方按“嘉樂漢堡餐廳”的統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設計方案施工,自行承擔裝修費用。

  ⑤、乙方自行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自主承擔期間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⑥、乙方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對待,對於全國連鎖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但並非在乙方店內購買,乙方有義務做好解釋及協調上報工作;

  ⑦、積極參與甲方安排的全國統一促銷及其他活動。

  ⑧、為保證產品質量,乙方必須在公司統一採購原材料,甲方有權定期檢查;對損害品牌形象、違反進貨規定的行為,將扣除乙方合同保證金。

  第六條:連鎖加盟合作方式

  6.1、甲方實行低門檻加盟政策,加盟費 整 ***¥ 元***,及支付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 元***,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需提前1個月交納,如15天內未提前交納後期服務諮詢 與宣傳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原則取消區域保護。

  6.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權益保證金***¥ 元***。此保證金主要是為了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不被濫用,同時避免加盟店之間產生惡性競爭,以規範完善整個連鎖體系,達成全國所有加盟店共同發展之目的。保證金在乙方合同期滿無息退還。

  6.3、零風險退出機制:甲方全程指導服務乙方的經營活動,對於確實難於改善經營的加盟店有確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總部可根據乙方申請,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關閉或轉讓。其庫存貨品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還甲方貨品在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貨款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供貨、換貨、退貨

  7.1、甲方保證提供貨物的品質全部為合格品,甲方應收到乙方的1-2個工作日內負責將貨發出。

  7.2、乙方每次進貨必須以匯款形式匯入甲方財務部指定的帳戶或以現金支付給甲方財務,款到甲方發貨,運費乙方承付。

  7.3、為保證貨物品種全面性,首批貨物品種配備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定,後期購貨由乙方自主選擇。

  7.4、乙方經營期間在貨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隨時可等值調換其他品種,換貨運輸費由乙方自付;產品如因質量問題退換,其發生的費用全總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違約責任

  8.1、為維護“嘉樂漢堡”的全國統一形象,保證售出商品質量,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其它產品;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必須到甲方處進貨***注:部分冷凍貨除外***,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許專賣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加盟店。

  8.2、乙方店址及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為乙方違約。

  8.3、合同執行期間,甲方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否則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8.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為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須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此情形不視為違約,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9.1、本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9.2、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則應全部歸還甲方各種操作手冊及所有商務機密檔案等資料,並負責銷燬、歸還所有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9.3、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9.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補充協議

  1、

  2、

  甲 方:嘉樂時代餐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 ***:

  公司地址: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範文二

  甲方:***特許方***:

  乙方:***受許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主題:甲方授權乙方以阿坤品牌開設火鍋店。

  第二條:雙方法律地位

  1. 本合同雙方為各自依法註冊登記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關係。

  2. 乙方以自身名義依法申請獲准經營,作為獨立的經營者自主開展經營活動並承擔一定風險和獲取相應的利潤,乙方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總部***無關。

  3. 乙方無權以甲方名義進行任何活動,甲方不對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義務以及任何費用。

  4. 雙方鄭重承諾期一切經營活動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違反國家法律,則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第三條:甲方授予乙方的權利

  1. 使用甲方的國家工商局註冊的商標、標識的權利。

  2. 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樣及標識作為乙方店面招牌及標識的權利。

  3. 使用甲方提供的專用標識物的權利。

  4. 有償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鍋底調味品及相關原輔料的權利。

  5. 使用甲方菜品製作等專有技術的權利。

  6. 使用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資料的權利。

  7. 請求甲方從技術、經營管理、營銷策劃等方面提供支援、幫助、指導的權利。

  8. 經甲方同意,優先代理、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

  9. 在甲方授權經營場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種標準物品、標準圖案的權利。

  第四條:授權區域

  1. 授權地點:

  2. 授權面積: 平方米

  3. 保護區域:以該店為中心,半徑1.5公里內**總部不開設“**”品牌分店。

  4.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變更經營地址,如需擴大經營面積,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繳納相應費用後方可進行,乙方若要另開特許經營點***包括授權保護區域內***須事先向甲方申請並經雙方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5.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甲方所授其他相應權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 甲方在上述範圍內出售產品,乙方有優先代理或他須經營權,起銷售合同雙方另行簽訂。如乙方在甲方書面通知後15日內沒有書面回覆甲方,甲方有權自行或授權他人經營。

  第五條:授權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條:特許經營加盟費、保證金、管理費

  1. 乙方向甲方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於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

  2. 為充分保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珍惜和維護“**”品牌形象,乙方須向甲方戛納品牌保證金

  ----元人民幣,與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

  3. 本合同生效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不退壞加盟費。

  第七條:品牌、商標維護

  1. 甲方授權予乙方在授權弟弟昂享有“**”商標、“**鮮鵝腸火鍋”商號、特有產品標識物的獨家使用權,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和使用。

  2. 乙方認可甲方同意的CI系統並按其規範要求執行。

  3. 無論是在本合同期內或本合同終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眾做出有損甲方品牌、商標的言行。

  4. 乙方負有在本地區打擊假冒甲方品牌、商標的義務。

  5.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重大服務或質量糾紛時,乙方盡最大努力妥善處理以避免事態擴大造成不良影響,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和建議。否則,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保證金,並有權追究乙方賠償責任。

  6. 甲方提供的特有產品如:乙方自行製作或採購,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級或技術要求製作或採購。***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現質量問題,則由乙方自行承擔。

  7. 乙方應充分利用當地良好的社會關係和媒體進行品牌宣傳。如甲方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大型廣告宣傳活動,乙方應分擔一定的廣告費用,但事先甲方應將廣告內容及費用分攤金額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後5日內將廣告費用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8.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從事任何其他火鍋的經營和代理銷售其產品。

  9. 應乙方請求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廣告宣傳計劃,供乙方廣告宣傳時參考、

  10. 如**其他分店因經營原因出現質量問題進行曝光產生負面影響。甲方*****總部***不承擔任何責任,但總部儘量協調和建議,減少**品牌負面影響。

  11. 凡被甲方開除的員工,乙方不得錄用。

  第八條:支援、保障

  1. 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各種火鍋底料並允許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湯料及菜品加工技術。但不得妨礙甲方向該區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該使用權。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及後續培訓。

  如乙方人員到甲方培訓,其往返差旅費、食宿費自理,培訓費、實習費由甲方承擔。 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訓乙方人員,差旅費、食宿費由乙方承擔。

  3. 為充分保證“**”形象的統一、完整,店內及門面設計、施工由甲方負責。設計、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收費標準遵照雙方簽訂的《裝修設計、施工合同》執行。

  4. 籌備工作完成後,開業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開業支援申請,通過甲方開業資格審查後才能開業。

  5. 開業前,應乙方邀請,甲方派出前廳、後堂管理人員及配料師到乙方協助開業工作,工作時間3天。所派人員差旅費、食宿費由甲方承擔。開業後,受乙方請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後續支援,每次時間不超過3天,其往返路費食宿費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進行超時服務,則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務費。

  6. 開業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開業策劃方案和建議。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現場策劃和指導,其所派人員往返路費和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7. 甲方有義務逐步完善和加強運營督導體系的建設,做好服務督導工作。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關營運報表,並接受甲方督導。

  8. 乙方可根據經營所在地民眾的消費習慣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鍋以外的飲食品種以適應市場需求,但須徵得甲方同意。

  9. 甲方在火鍋技術、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術革新,應無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條:物料配送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鍋成品底料及其他輔助材料,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應與其他加盟店一視同仁,不得因此對該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場行情暴漲以外,則按市場行價而定***現為了保證乙方與其它分店的統一味道,總部統一物配:**專用火鍋底料-----元/斤;**專用味精-----元/件;**專用雞精-----元/件;祕製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負責人擅自改動和獨自在外亂採購,給予乙方造成味道改變或損失則與總部無關,總部有權追究一切經濟責任並終止合同。撤銷乙方“**”店招,乙方無條件接受。其他物資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使用。

  2. 乙方從甲方所購材料及各種輔料必須用於乙方在授權地點的經營之中。

  3. 甲方承諾在火鍋底料及各種輔料中絕不新增任何違禁物品。乙方也不得在所購進的底料及輔料中新增任何違禁物品。否則,甲方有權立即停止原料供應,沒收保證金並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

  4. 乙方乙方向甲方所購底料及輔助材料費及運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每次從甲方購原料實行先款後貨,款到發貨原則。乙方應提前6天向甲方提出要貨清單,並將貨款及運費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5. 乙方那個開業前20天向甲方提出首批要貨清單,甲方那個根據乙方清單及時安排物配。

  第十條:保密

  1. 乙方在於甲方合作的過程中所獲得一切有關甲方的資訊,無論資訊的形式和目的均視為祕密。

  2. 乙方無權直接或間接的把從甲方獲得的祕密傳送給第三方。

  3. 只要祕密尚未公開,不論在合同有效期內還是終止後,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該祕密資訊。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 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3萬元。

  2.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並支付違約金,乙方向甲方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自行製作和使用與“**”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降低服務質量或菜品質量,放生被社會輿論工具吧膀胱或消費者嚴重投訴,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將“**”商標向他人裝讓、出借、轉賣、製作和使用。

  未經甲方允許將“**”商標向他人裝讓、出借、轉賣、製作和使用。

  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從而使“**”品牌形象嚴重受損。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各項費用或貨款。

  不接受甲方依據本合同規定進行的督導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

  下列情況造成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1.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但當事人必須在發生之日起5日內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續一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

  2. 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守約方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對方收到書面通知時立即生效。

  3. 乙方遭受嚴重虧損而又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4. 乙方破產、無償還能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5. 乙方財產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6. 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三條:終止程式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不再是被授權的“**”加盟方,但應完成下列事項辦理:

  1. 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項,並清償與其它供貨商的債務。

  2. 在不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商標,包括所有類似“**”的名稱及商標,以及含有“**”的任何其它名稱或標識、標記或類似的圖案、文字。

  3. 在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特許經營體系,包括與“**”相關的物品及輔助資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業祕密、加密資料及專有資料。

  4. 在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儘快在當地工商部門辦理登出執照事宜,並消除在公共名錄中醫“**”名稱刊登的資料。

  5. 在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甲方所有物品、檔案資料及副本。包括甲方授予的授權證書、特許加盟牌、“**”標識、**管理手冊等專屬物品。

  6. 乙方到甲方所在地辦理本合同終止手續時應攜帶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門的登出證明及上訴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備材料。

  7.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眾作出詆譭甲方品牌、商標的言行。

  8. 乙方完全履行手續後,甲方退還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不含利息***。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因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或索賠事宜,雙方一致約定以下列幾種途徑解決:

  甲乙雙方書面通知對方爭議的存在及性質,並通過雙方代表友好協商。

  甲乙雙方意見產生分歧,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可向任命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五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其它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認為其中條款不適用於實踐。可提出修改意見,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簽署補充協議。

  雙方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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