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合夥協議書

  合夥,就是兩人或者兩人以上的群體,發揮各自優勢,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給其帶來經濟利益的事情。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甲方:;聯絡地址:;乙方:身份證號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第一條:合作目的;1、互惠互利,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實現共贏;;2、凝聚人氣,共同發展校園消費市場;;3、提升校園風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塑造品牌美譽;第二條:合作內容;1、甲方授權乙方在市高校內進行校園風網上超市的獨;2、乙方在區域內享有獨家經營權並享受校園風區域保;

  甲方:

  聯絡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運營甲方旗下校園風網上超市及相關業務等,達成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作目的

  1、互惠互利,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實現共贏;

  2、凝聚人氣,共同發展校園消費市場;

  3、提升校園風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塑造品牌美譽度,擴大市場範圍。

  第二條:合作內容

  1、甲方授權乙方在 市 高校 內進行校園風網上超市的獨家運營,並且經甲方允許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商業名稱、商標、服務標準以及相關宣傳品等;

  2、乙方在區域內享有獨家經營權並享受校園風區域保護政策及優先加盟當地其他高校的政策。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合同生效三天內,甲方負責為乙方開通分站,並規定統一網站後臺使用許可權,

  按照乙方的需求保證網站前臺後臺的正常執行,並做好相關的技術工作;

  2、 甲方提供全國聯盟站統一的基於網路的績效管理辦公系統;

  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營管理等各方面提出修改意見;

  4、 如乙方運營出現長期虧損,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60天***,未按照甲方指示

  解決問題即不能正常運營的情況下,甲方在該區域內將有權另選合作伙伴,同時扣除乙方交納的網路服務費並取消乙方的資格及所享受的權利;

  5、 甲方有權保留對網站系統的修改權和解釋權,如網站程式出現問題,造成網上

  超市不能正常經營,甲方須在接到資訊反饋後24小時內解決該問題。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獲准在授權範圍內享有甲方網站系統的使用權及網上超市經營權,並且獨

  自享有本地校園風網路廣告業務的所有收入。

  2、 乙方在自主運營,自負盈虧的前提下,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

  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責任乙方自負;

  3、 乙方應按時出席甲方召開的網路會議和接受甲方的各項工作的網路培訓;

  4、 乙方在網上超市運營中要嚴格規範操作程式,所有的商品銷售一律在電腦系統

  中完成;如違返規程操作或誤漏等,後果由乙方自負;

  5、 乙方不得擅自將區域運營權轉讓他人,並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源經營其他與

  校園風網上超市無關的商業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運營資格;

  6、 乙方不得有如擅自披露公司運營祕密等違反公司忠實義務的行為;

  7、 乙方經甲方授權後,可以自行生產校園風品牌的產品,並有權利面向全國校園

  風其他分站供貨。

  第五條: 保證金與運營費結算標準及支付方式

  1、 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乙方需按照每個學校 1000元/年 的網路服務費向

  甲方支付,首期需交納 。

  2、 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地校園風網上超市銷售額的1%作為運營管理費;每季度初3

  日內乙方將上季度營業額的1%向甲方支付。

  3、 若乙方運營成績良好,並且要求開通當地其他高校的網上超市,甲方需在網路

  服務費和運營管理費上給予乙方八折以下的優惠,具體根據實際情況以補充協議的方式確定。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簽訂後,如果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損失程度向

  對方進行經濟賠償;

  2、 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同時,合同的其它條款可以繼續履行。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1、 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雙方應於30日內通

  報對方,可以提前終止合同,雙方免於責任及賠償;

  2、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並提前通知對方結清雙方的債權債務。

  3、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和利益關

  系***未造成損失的***,如有損失,由不作為方承擔責任;

  4、 任何形式的終止合同,甲方均不再退還乙方交納的網路服務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執行期間,遇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有效期為 1 年。

  甲方: 乙方: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範文二

  甲方:東莞市天傑超市有限公司

  地址:東莞市橋頭鎮橋光大道1號二樓

  郵編:523523

  傳真:0769-81028500

  聯絡人:溫志宇

  ***:***0***13798722264

  乙方:廣州華工信元通訊技術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五山科技廣場a座216

  郵編:510641

  傳真:020-87590710-811

  聯絡人: 董紹勇 李亞成

  ***: 020-87590710-806 ***0***15811856715***0***13433992069

  甲乙雙方為更好的開拓市場和佔有市場,以及為使用者帶來更多的優惠和方便,本著“友好合作、優勢互補、共進雙贏”之原則,經認真協商,就業務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章 合作事項及內容

  1、 合作內容:甲乙雙方整合各自企業資源,乙方為甲方提供 10 萬 張***大寫:_壹拾 萬_張***面值 30 元***含 100 分鐘免費通話時長***的“多方通電話卡”以禮品的形式作為活動之用。甲方根據其營業時間,在人人樂超市向購物顧客贈送乙方的多方通電話卡

  2、 合作期限: 2016 年 03 月 15日到 2016 年 05 月 15 日。合作期為 60 天。本次合作期滿後,根據雙方合作情況及市場反應,雙方可就此協議之內容優先達成長期合作協議。

  3、 該“多方通充值卡”以禮品的形式作為活動之用,所贈送的免費通話時長在充值後兩個連續的自然月內贈送,充值成功後當月贈送 15元***50分鐘通話時長*** ,次月贈送 15元***50分鐘通話時長*** 。

  第二章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須對甲乙雙方合作內容,在甲方營業範圍內進行市場宣傳,其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廣播、服務檯介紹等等。

  2、 甲方須統計派發數量及卡段資料以表格形式整理後反饋予乙方,方便乙方對市場進行有效調查。

  3、 甲方承諾甲方顧客單次購物滿 5元 ***30元*** 以上才將“多方通電話卡”免費贈送給顧客。不

  得將多方通電話卡單獨作為商業買賣使用。

  4、 在此次活動過程中,甲方須對“多方通電話卡”數量進行監控,必須將分貨地址及相關數量以表格形

  式反饋予乙方,合作卡如在合作過程中沒能按期派發完畢,甲方需為乙方繼續派發,直到派送完畢為止***延續派發時間不能超過2個月***。

  5、 甲方須對問及電話卡的顧客做簡單的簡介與使用說明。對此所產生的客服問題需轉移給乙方進行服務。

  6、 甲方有義務收集甲方顧客對“多方通電話卡”的意見與建議,並及時反饋給乙方。

  7、 甲方只負責對“多方通”電話卡的派發工作,所有費用由乙方支出,甲方不付任何費用

  第三章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作為“多方通電話卡”的權屬方,負責“多方通電話卡”的印刷、製作、技術支援,同時提供7*14

  小時客戶服務,客服熱線:8009992258 。

  2、 乙方不遲於 2016年 月 日將卡運送到 甲方指定倉庫地點 。

  3、 乙方須保證“多方通電話卡”的正常使用,及“多方通”系統的正常執行。

  4、 乙方產品資費標準:長途:0.3元/分鐘/方;市話:按當地市話標準;僅政企使用者收取月功能費10元,

  家庭及個人無需收取,所有費用由電信收取。

  5、 乙方有權向甲方瞭解“多方通電話卡”顧客反應情況,及市場反應情況。

  6、 乙方供給甲方的多方通電話卡如因印刷質量問題而不能正常使用,所引起使用者投訴等問題由乙方客服

  受理解決。

  7、 乙方須對 “多方通充值體驗卡”負責,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章 商業保密條款

  1. 商業祕密: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行業資訊、產品計劃、

  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戶資料、財務資訊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式、技術資料、製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祕密。

  2. 保密: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

  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祕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3. 本協議終止後,雙方仍然負有本條下的保密義務。

  第五章 違約責任

  1、 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協議,造成該業務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協議規定的

  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協議,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協議規定通過法律程式終止協議。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非違約方的經濟損失。

  2、 由於一方或雙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雙方應協議解決。

  3、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

  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按照事故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第六章 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有效期內如一方要求中止協議,須提前向另一

  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書面通知,如果對方同意解除協議,則協議在對方在書面通知上簽字後自動廢止。 2、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變更

  事宜,均需書面檔案。

  3、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中文字,共 貳 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壹 份為憑。

  4、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東莞市天傑超市有限公司 乙方:廣州華工信元通訊技術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授權簽字: 授權簽字: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範文三

  授權方 ***以下簡稱甲方*** : 經營方***以下簡稱乙方*** :

  _

  本合同旨在確認乙方為甲方經營美容專案 美容專案。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本著真誠、 美容專案 自願、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發展的原則,為共同拓展市場,特訂立以下合同:

  經營區域: 第一條 經營區域:

  甲方授權乙方的經營區域為 賣

  場內二樓店中店美容區域 賣場內二樓店中店美容區域 2016 年 2 月 28 日止。 。

  合同期限: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至

  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由非透明玻璃圍成不低於 100 平米區域。並配備吊頂,空調,洗手工 作間,水、電線路等固定設施。 3.2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除按實數收取水電費用外不扣點不收取管理費, 次月 起,甲方按當月營業額的 10%收取乙方聯營費。如當月營業額達到 1 萬五千元時則 甲方按當月營業額的 15%收取乙方聯營費。如當月營業額達到 2 萬元以上則甲方按 當月營業額的 20%收取乙方聯營費,雙方協商聯營費率不超過 20%。 3.3 乙方需交納進場保證金一萬五千元,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需向乙方全額退還 保證金。 3.3.1 3.3.2 3.3.3 3.4 乙方經營滿一年。 乙方正常經營並超過 15%繳納聯營費滿八個月以上。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合同的***除扣除相關費用外,剩餘款項可全額退還*** 。

  乙方所經營專案為賣場經營範圍內中的一項,故無需獨立辦理營業執照,無需交納 各項稅收。並保證合法經營則甲方協調處理外部關係。

  3.5

  乙方必須在所屬區域經營沒有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超出經營區域和經營範圍, 甲方統一 管理並有權制止非法經營或經營與本協議以外的專案。 甲方為乙方做好宣傳活動, 乙 方做好配合與後期服務。

  第四條 第四條 結算方式 甲方於次月 15 日之前向乙方按實際銷售額結算上月營業款。 第五條 合同終止

  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除賠付守約方的所有損失外還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2

  合同在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終止,甲方必須在終止後 30 天內付清乙方所有 營業款及其他一切應付款項。 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為第一優先續簽方。雙方續簽協議,合同期滿後,雙 方無合作意向,合同正式終止。

  5.3

  第六條、其它注意事項: 第六條、其它注意事項:

  6.1 若無乙方書面同意簽定或本人授權,甲方不得將任何款項及貨物借給乙方工作人員; 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6.2 若無乙方書面同意或本人授權,乙方工作人員任何承諾均視為其個人意向,不代表乙 方公司立場。 6.3 甲方必須將貨款匯入乙方財務部門指定的賬號;否則,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甲 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 如乙方連續三個月以上營業收入低於 1 萬元,甲方可按 8%收取乙方聯營費。 本合同之前所有其它約定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一律以本合同為準。 若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解決的,交由甲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決。

  第七條、爭議及仲裁: 第七條、爭議及仲裁:

  7.1 7.2

  第八條、本合同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效力:

  8.1 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 經甲、 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甲、 乙雙方各執壹份。 8.2 本合同未涉及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 電 傳 地 話: 真: 址: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傳 地 話: 真: 址: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