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養老保險金查詢

  作為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養老保險在保障退休職工老年生活,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了作用。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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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焦作社保繳費基數

  五險一金的繳費基數

  1986元≤上年度繳費基數的1.1倍≤9930元,即今年焦作市普通參保單位和參保市民的社保繳費基數上限為9930元,下限為1986元。

  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

  據悉,以個體身份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繳費基數是按照下限1986元來計算的,其中,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分為1986元的100%和60%兩個繳費檔次,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選擇其中的任一檔次進行繳費。而靈活就業人員的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則為1986元的60%。

  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全面啟動2016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截止時間為5月31日。

  市人社局提醒,各參保單位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U盤到位於豐收路人社大廈二樓的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拷取資料,也可登入網址***

  據瞭解,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年度1月至12月工資總額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根據國家統計局規定,職工的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是指職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個年度內所取得的全部貨幣收入,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第一個月的工資為繳費基數計算;職工工資低於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計算;高於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按社會平均工資的300%為基數計算;上年度領取工資不滿12個月的職工,按實際發放工資月數的平均數為基數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參保單位按照本單位2015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申報單位繳費基數,參保職工按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申報個人繳費基數。本次繳費基數申報的使用時間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保個人賬戶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將直接降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水平。

  市人社局提醒,各參保單位要按時申報、如實申報,確保新年度參保繳費工作正常開展。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110%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用人單位如果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瞞報、漏報、少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勞動者可以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或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責令其改正,並處瞞報工資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

  從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獲悉,從即日起,我市201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開始。凡在市直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機關及事業單位,從4月12日起到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基礎科,及時辦理申報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基數調整手續。此項工作截止時間為5月31日。

  據介紹,凡參加市直社會保險的所有單位,均應到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申報繳費基數。其中,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及參加公務員醫療保險的省屬、區屬機關應如實申報單位全部***在職和退休***人員工資;各單位凡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員應及時辦理工傷保險變更手續,不再申報繳費基數;在申報繳費基數過程中,如單位有新增人員或調入人員,由單位按格式另行申報。各單位應在4月30日之前帶U盤到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拷貝職工繳費基數申報表格式,領取申報說明;5月31日前將申報表列印並加蓋公章,將紙質資料和電子版同時報送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基礎科。

  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提醒廣大參保單位,必須如實申報繳費基數,對瞞報、漏報和不及時申報的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