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養老保險查詢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當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雙軌制執行,造成較大的待遇差,更加劇了收入差距的擴大,有損社會公平,破壞社會和諧,成為社會的熱點和焦點問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視窗

  2017年四川養老金上調方案

  四川退休人員漲工資,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2017年四川退休上調養老金最新訊息,2017年四川養老金上調最新訊息: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還對7類特殊情形人員予以了政策傾斜,比如年滿70週歲以上的人員每月再增加40元。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下發的有關通知,對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在執行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還對7類特殊情形人員予以了政策傾斜,比如年滿70週歲以上的人員每月再增加40元。

  增加基本養老金從1月1日起執行,近日多個市州陸續將1~4月的補發金額發放到了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並從5月開始按調整後的新標準發放。

  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增3元

  根據通知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普遍調整的辦法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累計繳費年限先按月計算,換算為年,下同***。

  根據通知規定,本次調整,對企業退休人員年齡週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12月31日。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年齡,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已確認記載的資料為準,視同繳費年限按職工符合國家和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不含折算工齡***確定,年齡按實際週歲確定。企業退休人員截至1月1日仍在服刑、勞教等,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7類情形還可重複累加,實施待遇與繳費年限掛鉤

  還有7類特殊情形企業退休人員,先執行普遍調整辦法,再按相關規定的標準和辦法增加一定數額的基本養老金,而且同時符合兩類及以上“特調”情形的,可重複累加享受。

  此次調整,領取待遇與繳費年限掛鉤,我省近年來加大了調待標準與繳費年限相掛鉤的力度,由最初的1元/年上調到3元/年。此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意味著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增幅越大。

  調幅不超社會平均工資

  記者在四川省全省人社工作會議上了解到,今年,省人社廳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同步調整。進一步促進就業創業,積極防範和化解失業風險。此外,今年還有一項重要工作,就是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

  據瞭解,今年,四川省計劃城鎮新增就業80萬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從目標數字上看,跟去年一樣。但四川省人社廳廳長王建軍表示,要在經濟下行壓力進一步加大等情況下實現這些目標,難度大、任務重。對此,省人社廳將制定應對規模性失業風險預案,落實稅費減免、社保補貼、援企穩崗等扶持政策,加強再就業培訓。

  延伸閱讀:四川省下調養老保險費率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四川省財政廳正式下發《關於階段性降低我省社會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從2017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保險繳費比例從20%降低為19%。目前,各地徵收系統正在做出調整,確保5月1日起,按調整後的費率收繳用人單位繳費。

  近日,人社部和財政部聯合發文,要求各地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從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高於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我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約2000億元,可支付月數已超出9個月,結合四川省情,按照國家政策特作出此次調整。雖然養老保險費率雖僅下降了1個百分點,但這將在今年隨後的8個月中為企業減負20多億元。

  據介紹,階段性降低費率短期內不會影響我省養老保險基金的正常執行,也不會影響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的發放。“養老保險金髮放的高低依據於三個方面的因素:繳費年限的長短、繳存基數的高低、退休時間的早晚,所以對於養老保險費率的調整不會影響到養老金的發放。”省人社廳該負責人介紹。同時,對於以個體身份參保的個人也將不受影響。

  另外,失業保險費率的降低目前具體幅度和比例還在測算中。

  此外,《通知》還明確,各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存***含儲備金,下同***超過12個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的,其行業基準費率的具體標準不得高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規定的全國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累計結存超過18個月左右的平均支付水平的,要通過適時調整行業基準費率具體標準或下調費率等措施壓減過多結存,切實減輕用人單位繳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