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辦理註冊流程

  現在辦理分公司的註冊有哪些流程要走的呢?如何辦理分公司?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註冊分公司的注意事項

  1、分公司應具備什麼條件?

  設立分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1***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名稱必須冠以公司名稱全稱;

  ***2***經營範圍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3***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分公司不得與公司在同一經營場所經營。

  2、分公司註冊資金從哪裡來?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請設立,不涉及注入註冊資本這一環節。分公司的經營資金由總公司供給,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3、分公司的名稱需要預先核准嗎?

  企業設立的分公司的名稱不需預先核准。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綴以“分公司”、“分廠”、“分店”等字詞,並標明該分支機構的行業和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但其行業與其所從屬的企業一致的,可以從略。

  4、分公司的經營範圍怎麼確定?

  隨著連鎖經濟的快速發展,開設分公司的企業越來越多。註冊分公司時需確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並報請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批。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註冊登記相關法律的規定,分公司經營範圍不能超出總公司經營範圍。

  ***2***分公司經營範圍涉及到特殊行業、產品或服務,需辦理行業審批許可證。

  ***3***分公司經營範圍隨總公司經營範圍而變化。若總公司增加了新的經營範圍,分公司也可以增加經營範圍,需辦理分公司變更手續。

  5、分公司註冊地址在哪裡?

  分公司註冊地址必須為辦公樓,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樓進行註冊。

  如何註冊分公司

  一、註冊分公司的一般流程

  ***一***名稱核定

  1、開辦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2、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加蓋公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執照》影印件***;

  3、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兩張、非滬籍的需暫住證、計生證;

  4、***;

  5、授權委託書;

  6、主要經營範圍;

  ***二***工商登記註冊

  1、公司董事長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3、公司章程及設立分公司的檔案;

  4、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四張***、身份證原件及戶籍證明、個人簡歷***一份***、暫住證、待業證原件;

  5、僱工名單***18--24歲男性兵役狀況證明、30歲以下學歷證明等***;

  6、場地使用證明;

  7、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9、其他***如健康證等***。

  ***三***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辦理企業法人程式碼證書;憑《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程式碼證書》開設銀行帳戶。

  ***四***到銀行開基本賬戶

  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的正本和影印件以及總公司所有證件的影印件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費用在50—200之間開戶費。

  開基本戶需要填很多表,包括營業執照正本原件、負責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本原件、稅務登記證正本原件、公、財章、負責人章及總公司的所有資料影印件。

  開基本戶時,還需要購買一個密碼器***從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銀行都有這個規定***,密碼器大概需要400元***各銀行的收費不太一樣***。今後公司開支票、劃款時,都需要使用密碼器來生成密碼。

  ***五***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申領發票

  憑開辦公司的《稅務登記證》影印件***國稅、地稅***、《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程式碼證書》、銀行開戶證明、財務人員相關資質證明等。

  二、分公司註冊應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影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公司章程***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影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影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影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影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影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影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檔案;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件影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或許可證明;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總公司的經營範圍。

  總公司在分公司訴訟中的地位

  法人的分支機構是法人在某一區域設定的、完成法人部分職能的業務活動機構。分公司與分支行都是分支機構形式的一種。在公司法等相關法律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商業銀行法》頒佈後,分支機構的非法人資格明確了下來。

  根據民事訴訟法共同訴訟的規定,純粹屬於訴訟主體合併的共同訴訟是必要的共同訴訟,而必要的共同訴訟的共同訴訟人是享有連帶債權和承擔連帶債務責任的民事主體。《公司法》、《商業銀行法》等法律規定總公司承擔的責任並非連帶責任,而是自己責任。所以,總公司與分公司不能作為共同訴訟主體。

  首先,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審查並不審查被告償債能力;其次,進入案件實體審理階段,分公司作為被告的償債能力並不在法院審理範圍之內;最後,分公司債務由總公司承擔已由公司法等法律明確規定,債權人利益並不因未追加總公司做被告而受有損害。故此,“審查分公司償債能力說”無論在法律程式性還是法律實體上都是站不住腳的。

  其次,總公司與分公司作為共同訴訟主體必然是連帶責任,而根據現行法律規定,總公司對於分公司並非承擔連帶責任,而是自己責任。而且,分公司所涉訴訟均需以總公司作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總公司對於分公司之事事必躬親,無形中將公司法對於分公司設定的便捷性滌除。關於《擔保法司法解釋》中對於在擔保合同糾紛中追加總公司的規定,該法的規定是對於追加總公司的特別規定,恰恰印證瞭如無法律特別規定,不應追加總公司作為當事人。另外,結合《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十七條,對於分公司提供的保證,法律要求總公司書面授權,否則保證合同無效。據此,對於該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可理解為追加總公司作為共同被告是為了查明保證所涉及的有無書面授權以及授權範圍。

  綜上所述,在法律邏輯上,不將總公司作為共同訴訟主體納入單純的分公司所涉訴訟更為符合現行法律,在實踐中,分公司作為單一訴訟主體參加訴訟也更有利於發揮公司法對於設定分公司便於公司經營的初衷,而且這樣做也不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