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採購中心辦事流程

  市政府立場是怎麼進行採購操作的呢?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供你參考。

  如下

  1.預算單位根據預算批准的政府採購專案內容和採購編號向上海市政府採購中心綜合管理部遞交採購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採購中心綜合管理部受理稽核通過後在下一個工作日分配給上海市政府採購中心有關採購業務部門。

  3.有關採購業務部門與預算單位共同確定招標檔案技術規格以及相關要求。

  4.有關採購業務部門進行招標檔案製作,時間約2至3個工作日。

  5.預算單位對招標檔案進行確認會籤。

  6.釋出招標公告,從招標檔案開始發售到投標截止,法定時間不少於20天。

  7.開標、匯標、專家評標,時間一般控制在1周內,其中邀請專家應提前3天通知。

  8.預算單位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評標結果進行確認並反饋給有關採購業務部門。

  9.採購中心內部稽核招標過程和結果,時間為1個工作日。

  10.公示中標結果,供應商自中標結果公示起7個工作日內可以提出質疑。如果收到供應商質疑,則按照《上海市政府採購中心供應商詢問和質疑處理辦法》辦理。

  11.簽訂合同,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應在30天內簽訂合同。

  12.合同各方根據合同規定的時間履行合同。包括預算單位組織驗收付款。

  13.招標公告發布後,不得擅自終止招標。

  14.如果招標失敗,應按照有關規定另行組織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