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居住證辦理流程

     杭州居住證如何辦理?需要什麼材料?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希望對您有幫助。

  如下

  作為流動人口大省的浙江,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較早建立居住證制度。《杭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流動人口在杭州居住30天以上的,就應該到公安機關辦理《浙江省臨時居住證》。拿到了臨時居住證,在杭州連續居住滿3年,符合“有穩定工作,在杭州市區繳納社會保險費三年以上”等條件的,就可以申請有效期為9年的《浙江省居住證》。

  杭州警方介紹,擁有《浙江省居住證》,起碼可享13項權益。包括:參加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登記;享受政府提供的創業就業扶持;在學前教育階段和義務教育階段與本市居民子女同等享受相關政策;不再在本市就業,住房公積金可以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可以享受特殊困難救助;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困難人員,可以在市區惠民醫院或者本市醫院愛心門診就診,享受醫療費減免;可申請租住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

  2011年11月10日,杭州下城區石橋派出所發放了杭州市第一張《浙江省居住證》,領證人是來自甘肅蘭州,在杭州工作、生活6年的市公交一公司司機張煜。

  居住證辦理:

  居住證的辦理新居民需要在居住地居住3日以上的,應當辦理居住登記;新居民應當在到達居住地3日以內,辦理居住登記。新居民辦理居住登記時,原則上已滿16週歲人員,擬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新居民事務部門應當發給《浙江省臨時居住證》。

  1、《浙江省居住證》申領的基本條件杭州新居民申領《浙江省居住證》,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持有《浙江省臨時居住證》,連續居住滿3年;

  ***2***具有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3***有固定住所;

  ***4***有穩定工作;

  ***5***無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

  ***6***無行政拘留以上處罰等違法犯罪記錄***過失犯罪處緩刑以下處罰的除外***;

  ***7***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2、《浙江省居住證》直接申領條件杭州新居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不受居住年限限制,直接申領《浙江省居住證》:

  ***1***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2***被選為區級及以上黨代會代表或者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

  ***3***榮獲區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級及以上有關部門授予的各種榮譽稱號;

  ***4***擔任規模企業中層以上領導職務;

  ***5***獲得高階工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具有助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6***獲得區級及以上人民政府科技部門認定的科技創新成果;

  ***7***個人在杭州投資或年經營納稅達到一定數額;

  ***8***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杭州無房也可落戶了 新的居住證制度出臺

  近日,簽署第663號國務院令,公佈《居住證暫行條例》,《條例》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今天,中國政府網全文公佈條例內容。

  《條例》會為居住證持有人確立哪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持證人申請登記居住地常住戶口的銜接通道是怎樣的?各類城市確定落戶條件的標準又是什麼?如何申辦居住證?我們為你一一梳理。

  一、居住證是什麼?和暫住證有啥區別?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一說到居住證,很多人會想到暫住證。實際上,二者有比較大的區別。暫住證是赴外地工作或居住人員的一項法定義務,而居住證的申領門檻相對較高。從名稱本身也能看出區別,暫住是臨時居住,居住證則是作為常住人口來對待。

  在很多地方,申請暫住證是申請居住證的基礎。比如剛剛公佈的《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送審稿***》,就明確提出來京人員申報暫住登記是法定義務和申領居住證的基礎。

  至於戶籍,申辦居住證是落戶的基礎,很多地方都根據居住證進行積分落戶,北京剛剛出臺相關細則的徵求意見稿,核心內容也是積分落戶。

  二、居住證持有人將享受哪些基本公共服務?

  對於居住證帶來的福利,《條例》明確,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1.義務教育;

  2.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3.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4.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6.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三、居住證持有人將享受哪些便利?

  除了上述基本公共服務方面的福利之外,持有居住證在居住地還有不少便利可以享受。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3.機動車登記;

  4.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5.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6.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7.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條例》還明確,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範圍,提高服務標準,並定期向社會公佈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務和便利的範圍。

  四、申領居住證的條件是什麼?

  什麼樣的人可以申領居住證?《條例》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五、如何申領居住證?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條例》明確,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申領居住證,不是向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

  提交的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其中,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需要指出的是,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六、居住證一年一簽 逾期不籤功能中止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註一次。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七、各類城市確定落戶條件的標準是什麼?

  很多人申請居住證之後希望落戶,如何落戶?對此,《條例》對於一些城市的落戶條件也有說明。其中小城鎮已經基本放開落戶,通過居住證落戶主要是一些一線城市和二線大城市,比如北京剛剛才釋出積分落戶政策細則徵求意見稿。而是否落戶,則尊重當事人意願。

  1.城區人口1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的落戶條件為在城市有合法穩定就業達到一定年限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但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其中,城區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範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的範圍、條件等作出規定,也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2.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應當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

  因此,擁有居住證之後要在這些城市落戶,需要了解本地的積分落戶政策。

  特別提醒: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工本費

  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辦理簽註手續不得收取費用。具體收費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條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施行前各地已發放的居住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