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雲註冊公司辦理流程

  白雲註冊公司如何辦理?白雲註冊公司需要的流程又有哪些?註冊公司的流程怎麼走?一起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註冊公司流程”,歡迎閱讀!

  一般註冊公司的要求

  1、公司註冊地址要求

  公司註冊地址與一般的個體工商戶的要求是不同的,公司註冊地址必須是辦公性質的,住宅是不能作為註冊地址之用的。註冊公司在辦理工商註冊登記及稅務登記時,需提供註冊地址的房產證影印件及租賃協議。

  2、公司註冊資本要求

  取消最低註冊資本

  特殊行業需符合行業最低註冊資本要求,註冊國際貨運代理公司必須符合註冊資本最低500萬元人民幣的要求。

  股東有繳納註冊資本的義務,註冊資本必須經過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證後,方能登記入工商註冊資訊。

  3、公司經營範圍要求

  在註冊公司,公司經營範圍須寫在營業執照上。普通的產品銷售及諮詢服務可以直接寫入經營範圍,但特殊行業或產品需辦理行業許可證後,方能寫入經營範圍。比如,酒類銷售就需辦理酒類批發許可證。

  4、公司股東、法人代表要求

  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必須有身份證,且在工商及稅務系統中無不良記錄。關於這股東等的詳細要求規定,可參考工商局的《企業告知承諾書》。

  5、財務人員要求

  公司註冊完成後,每個月需做帳和報稅,因而在辦理稅務登記時,需提供財務人員身份資訊。在發票購買時,需辦理“發票管理員證”。

  公司註冊完成後,還需開設公司基本帳戶及納稅帳戶。

  註冊公司需要的準備材料

  1、公司名稱***5個以上公司備選名稱***

  2、公司註冊地址的房產證及房主身份證影印件***單位房產需在房產證影印件及房屋租賃合同上加蓋產權單位的公章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產證原件給工商局進行核對***

  3、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如果註冊資金是客戶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戶口的需要提供暫住證原件***

  4、全體股東出資比例***股東佔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經營範圍***公司主要經營什麼,有的範圍可能涉及到辦理資質或許可證***

  註冊公司流程

  流程一、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1、準備好相應材料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視窗提出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

  2、或根據經營所在地轄區內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視窗提出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

  流程二、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1、準備好相應材料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登記視窗提出設立登記申請。

  2、或根據經營所在地轄區內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登記視窗提出設立登記申請。

  流程三、申請上網印章

  注:準備好相應材料找專業刻章公司向市公安局提出刻制上網印章申請。

  流程四、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1、準備好相應材料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申請。

  2、或經營所在地轄區內的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申請。

  流程五、辦理稅務登記證

  1、準備好相應材料向四川省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提出辦理國、地稅稅務登記證申請。

  2、或經營所在地轄區內的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提出辦理國、地稅稅務登記證申請。

  流程六、辦理銀行基本存款賬戶

  1、準備好相應材料向所選銀行提出開立銀行基本存款賬戶申請。

  2、待銀行基本存款賬戶開立後,可以簽署稅務代扣協議,找代理機構幫您代理記賬處理每月納稅申報,稅務做賬等。

  企業產權轉讓的法律規定

  國資監管機構負責稽核國家出資企業的產權轉讓事項。其中,因產權轉讓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所出資企業控股權的,須由國資監管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國家出資企業應當制定其子企業產權轉讓管理制度,確定審批管理許可權。其中,對主業處於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子企業的產權轉讓,須由國家出資企業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批准。

  轉讓方為多家國有股東共同持股的企業,由其中持股比例最大的國有股東負責履行相關批准程式;各國有股東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相關股東協商後確定其中一家股東負責履行相關批准程式。

  產權轉讓應當由轉讓方按照企業章程和企業內部管理制度進行決策,形成書面決議。國有控股和國有實際控制企業中國有股東委派的股東代表,應當按照《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和委派單位的指示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並將履職情況和結果及時報告委派單位。

  轉讓方應當按照企業發展戰略做好產權轉讓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論證。產權轉讓涉及職工安置事項的,安置方案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涉及債權債務處置事項的,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產權轉讓事項經批准後,由轉讓方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轉讓標的企業進行審計。涉及參股權轉讓不宜單獨進行專項審計的,轉讓方應當取得轉讓標的企業最近一期年度審計報告。

  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必須進行資產評估的產權轉讓事項,轉讓方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轉讓標的進行資產評估,產權轉讓價格應以經核准或備案的評估結果為基礎確定。

  產權轉讓原則上通過產權市場公開進行。轉讓方可以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工作進度安排,採取資訊預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產權交易機構網站分階段對外披露產權轉讓資訊,公開徵集受讓方。其中正式披露資訊時間不得少於20個工作日。

  因產權轉讓導致轉讓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的,轉讓方應當在轉讓行為獲批後10個工作日內,通過產權交易機構進行資訊預披露,時間不得少於20個工作日。

  產權轉讓原則上不得針對受讓方設定資格條件,確需設定的,不得有明確指向性或違反公平競爭原則,所設資格條件相關內容應當在資訊披露前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備案,國資監管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未反饋意見的視為同意。

  轉讓方披露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2、轉讓標的企業的股東結構;

  3、產權轉讓行為的決策及批准情況;

  4、轉讓標的企業最近一個年度審計報告和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中的主要財務指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營業收入、淨利潤等***轉讓參股權的,披露最近一個年度審計報告中的相應資料***;

  5、受讓方資格條件***適用於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

  6、交易條件、轉讓底價;

  7、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有限責任公司原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8、競價方式,受讓方選擇的相關評判標準;

  9、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項。

  其中資訊預披露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以上1-5點內容。

  轉讓方應當按照要求向產權交易機構提供披露資訊內容的紙質文件材料,並對披露內容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產權交易機構應當對資訊披露的規範性負責。

  產權轉讓專案首次正式資訊披露的轉讓底價,不得低於經核准或備案的轉讓標的評估結果。

  資訊披露期滿未徵集到意向受讓方的,可以延期或在降低轉讓底價、變更受讓條件後重新進行資訊披露。

  降低轉讓底價或變更受讓條件後重新披露資訊的,披露時間不得少於20個工作日。新的轉讓底價低於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經轉讓行為批准單位書面同意。

  轉讓專案自首次正式披露資訊之日起超過12個月未徵集到合格受讓方的,應當重新履行審計、資產評估以及資訊披露等產權轉讓工作程式。

  在正式披露資訊期間,轉讓方不得變更產權轉讓公告中公佈的內容,由於非轉讓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可能對轉讓標的價值判斷造成影響的,轉讓方應當及時調整補充披露資訊內容,並相應延長資訊披露時間。

  產權交易機構負責意向受讓方的登記工作,對意向受讓方是否符合受讓條件提出意見並反饋轉讓方。產權交易機構與轉讓方意見不一致的,由轉讓行為批准單位決定意向受讓方是否符合受讓條件。

  產權轉讓資訊披露期滿、產生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按照披露的競價方式組織競價。競價可以採取拍賣、招投標、網路競價以及其他競價方式,且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受讓方確定後,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交易雙方不得以交易期間企業經營性損益等理由對已達成的交易條件和交易價格進行調整。

  產權轉讓導致國有股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間接轉讓的,應當同時遵守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以及證券監管相關規定。

  企業產權轉讓涉及交易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特許經營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探礦權和採礦權等政府審批事項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受讓方為***投資者的,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負面清單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有關規定。

  交易價款應當以人民幣計價,通過產權交易機構以貨幣進行結算。因特殊情況不能通過產權交易機構結算的,轉讓方應當向產權交易機構提供轉讓行為批准單位的書面意見以及受讓方付款憑證。

  交易價款原則上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採取分期付款方式。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於總價款的30%,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餘款項應當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擔保,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後,產權交易機構應當將交易結果通過交易機構網站對外公告,公告內容包括交易標的名稱、轉讓標的評估結果、轉讓底價、交易價格,公告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並且受讓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後,產權交易機構應當及時為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以下情形的產權轉讓可以採取非公開協議轉讓方式:

  1、涉及主業處於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企業的重組整合,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企業產權需要在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之間轉讓的,經國資監管機構批准,可以採取非公開協議轉讓方式;

  2、同一國家出資企業及其各級控股企業或實際控制企業之間因實施內部重組整合進行產權轉讓的,經該國家出資企業審議決策,可以採取非公開協議轉讓方式。

  採取非公開協議轉讓方式轉讓企業產權,轉讓價格不得低於經核准或備案的評估結果。

  以下情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章程履行決策程式後,轉讓價格可以資產評估報告或最近一期審計報告確認的淨資產值為基礎確定,且不得低於經評估或審計的淨資產值:

  1、同一國家出資企業內部實施重組整合,轉讓方和受讓方為該國家出資企業及其直接或間接全資擁有的子企業;

  2、同一國有控股企業或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內部實施重組整合,轉讓方和受讓方為該國有控股企業或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及其直接、間接全資擁有的子企業。

  國資監管機構批准、國家出資企業審議決策採取非公開協議方式的企業產權轉讓行為時,應當稽核下列檔案:

  1、產權轉讓的有關決議檔案;

  2、產權轉讓方案;

  3、採取非公開協議方式轉讓產權的必要性以及受讓方情況;

  4、轉讓標的企業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其核準或備案檔案。其中屬於上述第1、2點情形的,可以僅提供企業審計報告;

  5、權轉讓協議;

  6、轉讓方、受讓方和轉讓標的企業的國家出資企業產權登記表***證***;

  7、產權轉讓行為的法律意見書;

  8、其他必要的檔案。

  公司高階管理人員

  ***一***公司董事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公司董事的法定十項職權:

  ***1***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除此之外,公司章程還可以載明公司董事的其他合法職權。

  ***二***公司總經理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

  公司總經理的八項法定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同樣的,公司章程可以另行在合法的前提下,載明公司總經理的其他職權。

  實務中,總經理管理的注意事項

  對總經理放權、束權都被公司法所允許,兩個方向的操作本身無好壞優劣之分。但是,無論向哪個方向操作,股東都應當通過公司章程以及相配套的其他管理制度,細化、明確,避免授權不明,公司治理秩序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