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高血壓藥用藥有哪些規則

  高血壓病是危害人民健康的常見病,是否需要治療要由大夫決定,通常對中度或重度高血壓的治療是沒有疑問的,而對成人輕型高血壓,近年來公認的觀點,是採用非藥物措施,那麼,呢?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歡迎大家閱讀。

  防治高血壓藥用藥規則:

  1.必須逐漸降壓:

  除高血壓急症以外,降壓以在數日、數週內逐漸降低為好,特別是老年人,以及有高血壓病史多年的患者,其機體已適應於高血壓目前的水平,突然降低反而不好。

  2.治療要因人而異:

  即藥物的選擇、用量、給藥方法等都要根據每個患者的具體情況而定,不能盲目一概而論。

  3.從單藥開始、階梯加藥:

  開始選單味藥從小劑量開始,隨著使用時間的延長,逐漸增加劑量,足量後不能有效地控制血壓,則加藥以兩種或三種藥物聯合治療,聯合用藥可以提高療效,減少藥量和副作用。

  4.用藥期間忌突然撤掉某一種藥物或突然驟停藥物。

  5.高血壓病人的藥物治療是長期使用,血壓控制理想、穩定後,藥量可以減到最低維持量。

  應用降壓藥:

  來降低血壓雖不能徹底解決高血壓的治療問題,但及時而又恰當進行降低血壓,確實能減輕因高血壓引起頭痛、頭昏、心悸、失眠等症狀,並減少由於持續性高血壓所引起的心、腦、腎等重要生命器官的功能障礙及其可能發生的器質性改變。因此,合理應用降壓藥非常重要。降血壓藥從70年代倡導的階梯治療方案,即以利尿劑或阻滯劑為第一階段用藥,有效以此維持,無效則逐步加用利血平、胍乙啶等。80年代中期認為鈣拮抗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優越於前者,列入第一階梯用藥。現在有又新的劑型出現,如緩釋、控釋製劑,使每天給藥次數減少,血藥濃度更穩定,治療效果也滿意。

  高血壓的診斷:

  在不同一天,數次在安靜休息時,測血壓值收縮壓≥21.33幹帕***160毫米汞柱***,舒張壓≥12.67幹帕***95毫米汞柱***,即可確診。高血壓有原發性和繼發性之分,當診斷確定後,應進行必要的檢查,以尋找病因。並在4周內反覆多次測血壓,若舒張壓波動在12-13.33幹帕***90-100毫米汞柱***之間,還可觀察三個月,若不下降或繼續升高,就需要用抗高血壓藥治療。對已經有冠心病或有左心室肥厚的患者,以及有卒中或心臟病家族史者,即使血壓輕度增高也應及早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