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經營範圍有哪些_個人合夥經營範圍

  個體經營是生產資料歸個人所有,以個人勞動為基礎,勞動所得歸勞動者個人所有的一種經營形式。個體經營有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合夥兩種形式。其中包括個人合夥。那麼個體經營範圍有哪些?個人合夥經營範圍又是什麼?小編為你帶來了“個體經營範圍”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

  工業、手工業,是指從事自然資源開採和商品的生產、製造、加工,礦產開採,以及生產裝置、工具修理等;

  建築業,是指從事土木建築、裝置安裝和建築設計、房屋修繕等;

  交通運輸業,是指從事公路、水上客貨運輸,裝卸搬運等;

  商業,是指從事商品收購、銷售、販運、儲存等;

  飲食業,是指從事飯館、菜館、飯鋪、冷飲館、酒館、茶館、切面鋪等;

  服務業,是指從事理髮、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 體育娛樂、資訊傳播、科技交流、諮詢服務等;

  修理業,是指從事鐘錶、自行車、縫紉機、收音機、電視機、黑白鐵及其他雜品修理等;

  其他行業,是指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個體工商戶經營的其他行業。

  個人合夥經營範圍

  對於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本著鼓勵合夥投資,方便企業設立的原則,合夥企業法對於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沒作特別限定,主要由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予以申報,由登記機關稽核確定。

  儘管如此,如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某項業務經營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企業從事這種業務時,應當在申請設立登記時提交有權部門的批准檔案。例如,一些地方的小煤窯亂採濫挖,回採率極低,嚴重破壞和浪費了國家資源,經常出現傷亡事故,為此,國家規定,從事煤炭採掘生產應由煤炭管理機關頒發採礦許可證,因而從事這類業務的企業在登記經營範圍時,就應當提供煤炭部門核發的相關檔案或證明。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這種證件核定企業採煤經營範圍,無證件的不予核准。

  商標局不再審查個體戶經營範圍

  1983年3月1日我國商標法開始實施的時候,對於自然人申請商標是不做任何限制的,隨便什麼人都可以申請一大堆用得著或用不著的商標。所以,出現了大量的自然人搶注商標的情況。

  2007年,由於自然人搶注商標的情況愈演愈烈,因此商標局對於自然人申請商標進行了限制。自然人申請商標,必須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並且所申請的商標的商品服務專案必須與營業執照保持一致。這個規定一直至今。

  進入2014年,隨著部分地區***例如深圳***的工商系統升級,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沒有營業範圍,所以還要在當地工商局網站上下載工商資訊作為附件提交給商標局才行。

  這樣的規定在這個以快當先的時代,就顯得有些拖後腿了,遞交複雜,稽核麻煩,而且在營業範圍越來越模糊,很難準確的界定。這種出力不出效果的規定,顯得越發格格不入了。也正是在這樣一個大前提下,商標局正式宣佈,不再對營業執照進行稽核了。

  不再稽核營業執照的營業範圍,影響有多大?首先是自然人商標稽核的枷鎖,終於卸下了,只要是自主品牌,跨營業範圍申請終於可以實現了!

  其次是,減輕了稽核人員的工作壓力,解放了更多人力,同時也就加快了整體的稽核速度。此檔案一出,是不是可以期待一下受理通知書的下發速度能加快了呢?

  最後需要提醒的是,雖然這項簡化了自然人申請商標時提交的檔案,不需要再提供網上列印版本了。但請不要以為不稽核就等於不需要提供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依然要提供,僅是不稽核營業範圍。

  不過,這對於自然人和代理機構來說,都已經是謝天謝地了。

  當然,也有人會擔心,不稽核營業範圍,難道就不怕再出現自然人搶注商標再度來襲嗎?甚至有同行朋友們認為這等於鼓勵自然人搶注商標。

  要注意,規定只是說不進行稽核,可沒有說自然人申請商標與營業執照一致的規定被取消。說的簡單點就是,商標局把註冊的***放開了,是為了方便正常的註冊保護。但是如果某人的註冊是惡意搶注的,被搶注人又多了一條異議成功的理由——自然人所申請的商標的商品專案與營業範圍不一致。這種情況下,自然人搶注商標被異議的成功率目測應該會比較高了。試問,這種情況下,哪個自然人會願意花個冤枉錢去搶注商標呢?

  現在的企業,品牌保護的意識已經不是十幾年以前那麼落伍了,哪怕放開自然人申請,想要成功搶注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做的好的企業,對於商標沒有不重視的;做的爛的企業,搶他個商標又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