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評論

  天津公務員考試把政府和廣大人民關心的熱點問題作為申論試卷的內容,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天津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天津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一***

  【背景連結】

  2016年12月中旬,河南省林州市遭受到了霧霾侵襲,該市釋出了“關於啟動紅色***I級***預警應急響應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學、幼兒園停課,不過林州市臨淇鎮一中似乎並沒有當回事。據媒體報道,該校不僅沒有給孩子放假,還組織幾百名學生在操場上進行考試。按照該校馮校長的說法,19日上午“雖有薄霧,但霧霾並不嚴重”,至於下午的考試,“組織都組織了,就考完吧”.

  【標準表述】

  [霧霾的影響]

  霧霾天氣是一種大氣汙染狀態,霧霾是對大氣中各種懸浮顆粒物含量超標的籠統表述。霧霾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容易引起呼吸系統疾病、心血管系統疾病、血液系統、生殖系統等疾病。政府高度重視霧霾危害,並將其納入空氣質量治理目標。各地在汙染天氣應急預案中,更是將中小學、幼兒園停課措施納入到公眾防護措施中,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問題剖析]

  重度汙染天氣,學校是否停課不僅直接關係到學校師生的健康,也是學校履職盡責意識強不強的直接反映,更是對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落實得怎麼樣的一次檢驗。因此,就該校此次霧霾天組織學生露天考試而言,這種說法於情於理都站不住腳。第一,面對霧霾,學校不想著如何讓學生免受汙染侵害,反而組織大多數學生集體“吸霾”,是對學生健康的不負責任。第二,在當地已啟動了重汙染紅色預警、發出停課通知的情況下,學校執行不到位是嚴重的失職。

  [啟示與對策]

  這警示學校:要充分重視、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釋出紅色預警和停課通知,正是為了學生的健康考慮,在這種情況下還組織學生露天考試,說明學校沒有理解領會上級部門的安排。為了教學目的而讓學生付出健康代價,是不可取的。任何時候,學生的健康都和教學同等重要,要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作為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一方面是要提高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教育工作者對霧霾危害的認識,增強霧霾天氣下優先保護學生健康的緊迫感;另一方面,有必要探討應對霧霾天氣的統一規範,使各地在什麼情況下停課,什麼時候停課,執行不力如何處罰,以及如何保障學生健康等方面有明確依據。

  這警示有關企業單位:要嚴格遵守、及時響應預警資訊。近年來,雖然有關方面加大了治霾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一些“慢半拍的反應”甚至對應急舉措的“拒不執行”,也給治霾帶來了重重阻力,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對此,必須加強監管,規範應急機制執行;同時,加大處罰和問責力度,剷除少數違法違規者的僥倖心理。

  天津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二***

  【背景連結】

  2016年11月,國辦印發《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了“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從管理體制、崗位職責、人員招聘等多方面對輔警人員管理進行規範。輔警履職“出格”不能“臨時工”了事,後果由所在公安機關承擔。

  意見的指向性很明顯,即為了解決實踐中輔警的法律地位不明、職責許可權不清、職業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規範等問題,通過法治手段實現輔警的規範化治理,確保輔警依法有效發揮作用。公眾期待,通過意見的規範化管理,能夠讓輔警走出“臨時工”之殤,逐步邁向公正文明的規則之治。

  【問題分析】

  輔警的產生最初源於公安執法力量的不足,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彌補性的舉措漸漸擴大,以致輔警從數量到質量都出現了一些問題。而實踐中輔警的權責並不清晰,個人素質參差不齊,參與執法情況比較混亂。尤其是一些部門在出現執法危機後,將責任推卸到輔警身上,降低了公眾對輔警的認同度。

  與此同時,輔警自身的付出與回報並不匹配。很多輔警幹著髒、重、累的活,但工作待遇缺乏保障,人身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等難以有效落實。有的單位聘用輔警極不規範,選人用人沒有硬標準,工資福利沒保障,有的輔警工資還沒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生活中輔警參與輔助執法時,更是面臨諸多人身權上的侵害,但卻缺乏相應的救濟機制。有資料顯示,近5年來,平均每年有近百名輔警在履行職責中犧牲、2000餘人負傷。

  一方面是外在聲譽備受詬病,一方面是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輔警陷入兩難,本質上影響的還是公安執法。

  【對策措施】

  首先需要釐清的是其法律地位。明確輔警的法律地位,實質上就是明晰其職責範圍,進而才能在程式上對其協助相關工作予以界定,規範其行為。

  其次是明確責任。嚴格落實“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監督原則外,還應該進一步明確,其在協助工作中的不當行為是個人行為,還是準公務行為,其相應的後果應由個人承擔,還是由相應的使用者完全承擔。這既是規範輔警責任的必然要求,也是維護輔警工作權益的需要。

  最後“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對輔警管理工作而言,同樣需要貫徹這一理念,只有從法律上明確可以為和不可為的權責界限,並輔之以公開的、可識別的操作性程式規範,才能不斷推動警務輔助隊伍正規化建設、充分發揮其警務輔助作用,在創新社會治理的同時更好地維護社會穩定。

  天津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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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規收受服務物件禮金,醫院科室過度醫療,利用職務便利虛報冒領獨生子女費……2016年7月21日,西安市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紀委通報了今年以來查處的2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華商報6月報道的西安華都婦產醫院過度醫療案名列其中,該院主要負責人張秋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綜合分析

  醫院科室過度醫療,醫院負責人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這對過度醫療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在現實醫療生態中,過度醫療儼然成了一道見怪不怪的風景。曾有國家衛計委發言人披露,我國城鄉居民用藥知識普遍匱乏,用藥行為不規範現象普遍存在。本來口服藥就能治病的卻去肌肉注射;本來肌肉注射能治病的卻去輸液;便宜藥能治病的也要用貴藥;一個普通感冒就從患者的口袋裡掏出上千元。除了過度用藥以外,醫生還熱衷過度檢查,特別依賴醫療裝置,望聞問切與傳統的醫療檢查手段都拋之腦後。對患者動輒做全身檢查;普通檢查能解決問題的,也要做高階檢查;重複檢查、做與疾病無關的檢查等等。過度用藥、過度檢查等過度醫療行為降低了患者身體免疫力,增加了患者經濟負擔,也暴露了醫院斂財急火攻心、醫生對患者缺乏責任心的醫療現狀。

  而在看病貴的大背景下,過高的醫療費本已讓許多家庭不堪重負,醫院再對患者過度醫療,只會讓不堪重負的患者雪上加霜。這不僅違背醫院救死扶傷的宗旨,更是在逼退醫德。且不說有部分醫生本身就熱衷於從過度醫療中牟利。在醫生收入與醫療收入掛鉤的語境下,就是正直的醫生難免也會蛻變。過度醫療與經濟利益驅使、醫德缺失不無關係。

  過度醫療也暴露出當前醫療機構的積弊,特別是主管部門監管不力的積弊。由於政府醫療投入不足,醫院被默許了以藥養醫、以檢查賺錢等創收政策,而監管體制又不健全,醫院與醫生的違規成本太低,導致過度醫療有恃無恐。

  儘管當前政府與衛生部門採取了一些措施,但效果不明顯。究其原因,主要是監管部門措施不夠強,執行不夠嚴。而由於每個病人都有獨特的個體情況,要證明醫院確實屬於違規操作具有一定難度。可見由於監管沒有標尺,連監管部門自身也“無計可施”.監管缺位,監管標準不明晰,過度醫療難免氾濫。

  參考對策

  要破解過度醫療的難題,除了需要患者自身不要迷信過度醫療以外,更需要制度路徑。

  一是監管部門對過度醫療的處罰不能止於對負責人警告處分了事,而要對違規醫院和相關責任人嚴格問責,並引導群眾參與監督,讓醫院與醫生形成過度醫療對己不利的概念;

  二是政府要加大對醫院的投入與補償力度,減少其對過度醫療的依賴心理;

  三是要督促醫院改革內部分配製度,引導醫生從過度醫療牟利向憑醫療技術和醫療服務獲取報酬方面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