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代理記賬價格

  代理記賬指的是個人代理記賬者、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所進行的一系列業務,其中包含有代辦納稅、報賬、記賬以及算賬等多項業務。下面是由小編分享的,希望對你有用。

  

  青島代理記賬收費標準沒有統一的一個規定,小規模大致是每個月300元,當然也有按年收2000一年的比如青島君合信那家公司,一般納稅人基本上都是按月400起,500。800的都有,因為每個公司的業務量不一樣價格方面肯定也就不一樣了。記賬,我個人感覺還是選擇一家比價負責的代理記賬公司比較好,價格只是一方面,需要大家正確分辨,真的不見得收費高就代表記賬水平高。因為我是小規模最終選擇了君合信代理記賬公司,業務每個月也就是四五票,收費我感覺還算合理,不高不低,比較適合我這種剛創業的人。

  青島代理記賬的協議書

  協議模板

  代理記賬協議樣本包含了標準的代理記賬合同應當包含的內容,為代賬公司與需要代賬服務的公司提供一個相對數位的模板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簽定時間:乙方: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簽定地點: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記賬事宜:

  記賬範圍

  1、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乙方代理甲方進行一般的建賬,建制和記帳、算賬、報賬、辦理客戶各項納稅事宜。做好各類納稅報表,憑證及賬冊,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類綜合報表,年鑑報表等各種財務所需帳目憑證,保證甲方正常營業,並順利通過稅務審計。

  2、乙方在每月2號之前派專人到甲方所在地收取作賬資料,辦理會計核算業務,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真實的作賬資料,以便乙方能及時作賬。乙方每月8日前為甲方作完納稅報表及帳冊憑證併到稅務部門報稅,同時通知甲方立即交納足額的稅款到納稅賬戶,若甲方沒有及時交納稅款所引發的損失乙方不負責任。乙方有義務提供給甲方財務方面諮詢及合理化建議並對代理甲方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保密。

  3、由於甲方提供的作賬材料不完整、不真實等導致乙方作賬的錯誤引發的損失,乙方不負責任。

  4、對於甲方以前的賬務***非乙方所作***,乙方不負責任。

  5、乙方在申報期及時為甲方申報,因乙方作賬出現問題和誤時申報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6、在代理期間如甲方遇到查賬或審計,乙方應予以配合,就代理所採用的會計政策等作出解釋。

  記賬資料交接

  1、乙方派專人收取甲方記賬資料,每次收取記賬資料履行相應的交接手續;

  2、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必須向甲方指定的賬冊接續人辦理交接手續以保證賬務的延續、完整。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作賬過程中造成的作賬錯誤、作賬資料丟失等原因,為甲方帶來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終止本協議的權利並不視為違約。

  2、甲乙雙方在協議簽定之日起,甲方隨時可終止合同,甲方不提出終止合同,本合同長期有效。

  記賬費用及結算

  1、甲方每月按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作賬費用:***包括:報稅、作賬***。

  2、結算方法:一季度一付,預付。

  3、每年1月另需支付100元賬本材料費。

  4、甲方需乙方代買**等其他事項所產生的費用實報實銷。

  其他

  1、本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對本協議內容需變更或解除,須提前用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甲方有權派指定人員對代理甲方的賬務查賬。對甲方指派人員提出的疑問作出解釋。

  3、本協議雙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青島代理記賬的相關原則

  ***一***核算質量

  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恪守與委託單位簽定的“代理記帳業務協議書”中的各項約定,在委託單位提供了必要條件的前提下,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約定保質保量地完成代理記帳業務。

  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開展代理記賬業務,應當對委託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進行稽核,並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據稽核後的原始憑證進行辦理會計核算。代理記帳從業人員應當對委託代理的會計核算的規範性和會計資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獨立執業

  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時,應當保持應有的獨立性,在代理許可權內,獨立行使代理權,不受其他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合法的干預。

  2.代理記帳從業人員應當具備正直、誠實的品質,公正地開展代理業務,不得偏袒或遷就委託單位。

  3.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委託單位示意其作不當的會計處理或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委託單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並依法加以制止或想主管財政部門報告。

  ***三***資料管理

  1.代理記帳從業人員對委託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負有保管的責任,處理完畢後,應按規定及時返還委託單位,並辦理交接手續。對代理業務形成的會計平整、會計賬冊、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應按約定的時間提交委託單位,並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其代理記賬授權,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對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於與代理記帳業務無關的目的,不得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四***專業水平

  1.代理記帳從業人員應當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具有一定的財務會計專業水平和實務操作能力。

  代理記帳從業人員應當合理運用財務會計知識、技能和經驗,保持職業謹慎,不應擅自處理超出代理職責範圍的事項。

  代理記帳從業人員應認真解答委託單位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和具體業務處理方面的問題。對於超出自身專業知識、技能或經驗的問題,應向經驗豐富的有關人員或具有相關職業知識的人員諮詢。

  3.代理記帳從業人員應當遵守財政部門有關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的規定,不斷更新知識,提高專業技能水平,熟悉並掌握現行財務會計及相關法律法規。

  ***五***業務承攬

  1.承辦代理記帳業務必須由代理記帳機構統一受理,按本市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代理費用,並與委託單位簽訂“代理記帳業務協議書”。代理記帳從業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攬業務或擅自收費。

  2.承接代理記帳業務時,經辦人員必須向委託單位說明代理的範圍、代理責任、雙方權利義務及收費標準等,不得以不正當的方式或手段招攬業務。

  ***六***執業紀律

  1.代理記帳從業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代理記帳機構從事代理記帳業務,也不得在未經批准的機構中從事代理記帳業務。會計師事務所從事代理記帳業務的,其代理記帳人員不得參與對同一委託單位提供經濟鑑證服務。

  2.代理記帳從業人員不得在委託單位或通過委託單位獲取代理收費以外的任何利益。

  五、違規責任

  代理記帳從業人員在從事代理記帳業務過程中,如有違反本規範的行為,由主管財政機關按照《會計法》及《上海市代理記帳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