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怎樣報名

  註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問題,一直是法學界和會計學界討論的一個熱點和難點問題,尤其是註冊會計師對第三人的民事責任問題。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註冊會計師報名方法。

  註冊會計師報名方法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通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分為網上預報名、資格稽核、交費確認三個步驟.

  登入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網站,點選"註冊會計師考試網上報名"連結,進入"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預報名。

  首次報名參加專業階段考試的報名人員,須持預報名資訊表、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學歷證書或中級以上職稱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到報名地現場辦理報名資格稽核。

  持有國外學歷證書的報名人員,還應當提供學歷證書原件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該學歷已獲得國家教育部認可的中文證明。

  非首次報名參加專業階段考試的報名人員,以及報名參加綜合階段考試的報名人員無需進行報名資格稽核。

  報名人員可以在一次考試中同時報考專業階段考試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註冊會計師的考試科目

  考試劃分為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考生在通過專業階段考試的全部科目後,才能參加綜合階段考試。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6個科目;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考試範圍:由財政部考委會在釋出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註冊會計師的考試改革

  歷經18年的註冊會計師考試利弊各有,為此2008年8月26日印發了《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的通知,2008年11月27日印發了《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工作方案***第二次徵求意見稿***》,計劃對註冊會計師考試進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是考試實行"6+1"制度,考試分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在原有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基礎上增加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新增科目***共6門考試科目,綜合階段考試科目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要求進行考核。

  2009年1月15日,中注協釋出《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方案》。***下面是這次改革的全部內容***

  為了做好中國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工作,加快行業人才培養,實現行業人才國際化,推動實現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發展戰略目標,提出如下改革方案:

  考試製度改革內容

  註冊會計師考試製度包括報名條件、考試階段、科目設定、實務經歷要求等基本制度,考試命題、考試評卷、考試合格標準等考試質量保證制度,以及考試組織、考場設定、考試紀律等考試組織管理制度。這次改革主要涉及註冊會計師考試基本制度。主要內容如下:

  考試階段

  將註冊會計師考試劃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即專業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註冊會計師執業所需的專業知識,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職業道德要求。

  第二階段,即綜合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在註冊會計師執業環境中運用專業知識,保持職業價值觀、職業態度與職業道德,有效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

  考生在通過第一階段的全部考試科目後,才能參加第二階段的考試。兩個階段的考試,每年各舉行1次。

  基於第二階段的考試側重於考查考生的勝任能力,建議考生在參加第二階段考試前注意積累必要的實務經驗。

  調整成績有效期

  第一階段的單科合格成績5年有效。對在連續5年內取得第一階段6個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發放專業階段合格證。

  第二階段考試科目應在取得專業階段合格證後完成。對取得第二階段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發放全科合格證。

  新的考試製度與現行考試製度的銜接

  新的考試製度於2009年開始實施。現行考試製度在2009年仍繼續實施一年。

  2009年,具有現行考試製度下有效期內任一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可以選擇按新的考試製度或現行考試製度報名參加考試。

  按新的考試製度報名參加考試的,其至2009年尚在有效期內的單科合格成績轉換為新的考試製度下有關科目的合格成績。

  按現行考試製度報名參加考試,取得全部5個科目合格成績的,發放全科合格證;未取得全部5個科目合格成績的,其至2010年尚在有效期內的單科合格成績轉換為新的考試製度下有關科目的合格成績。

  單科合格成績的轉換方式是,現行考試製度下單科合格成績自動轉換為新的考試製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績。其中,現行考試製度下財務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績,轉換為新的考試製度下的財務成本管理和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2個科目的合格成績。新的考試製度下,以轉換方式取得的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限統一至2013年。

  其他考生從2009年起均按新的考試製度報名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