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如何申請支付令

  以前如果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只能去仲裁、訴訟。現在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支付令來索要工資了。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申請支付令的條件,希望能幫到你。

  申請支付令的條件有哪些

  勞動者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與用人單位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但申請支付令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的標的必須是金錢和匯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債券、國庫券、可轉讓的存款單等有價證券。

  2、請求給付的金錢或有價證券已到期且數額確定,並寫明瞭請求所根據的事實和證據。

  3、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不存在對待給付義務,即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4、支付令必須能夠送達債務人。

  

  勞動者只要向法院遞交一份申請書,寫明某某單位欠我多少工資。法院受理後,不用等單位答辯,不需要開庭審理,也不用判決,十五天內給單位發一道支付令,單位接到命令後十五天內必須向勞動者支付所欠的工資,超過15日不支付,法院就可以採取強制措施,比如,查封企業賬號,直接從單位賬號上劃撥錢給勞動者。這一規定,大大減少了勞動者的訴訟成本。

  但是,勞動者也不能濫用督促程式。因為《民事訴訟法》規定,債務人字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有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的權利。比如,用人單位書面提出:這個人不是我單位職工,我單位不千他工資。遇到這種情況,督促程式終止。勞動者不服,只能起訴,要求法院開庭審理並做出判決。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上面我們為大家介紹了勞動者申請支付令的條件有哪些以及的問題,勞動者可以根據提示看看自己是否符合相關條件,及時追討單位所欠報酬。如果有什麼疑問,可隨時來電諮詢專業律師。

  支付令的介紹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式,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出的限期履行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的法律文書。是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依法作出的督促債務人為一定給付義務的法律文書。這是處理債權債務關係明確的民事、經濟糾紛的最好辦法,但只能體現在債務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不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方可實現。債務人對債權債務關係沒有異議,但對清償能力、清償期限、清償方式提出不同意見的,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若法院裁定終結督促程式,支付令自行失效,債權人可以提出訴訟。

  支付令的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一十七條: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轉入訴訟程式,但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