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事故責任認定標準

  我們知道出現交通事故的時候是分為多種情況的,不同的情況會導致雙方的責任認定不同,就會涉及到賠償的責任也不一樣,那麼交通事故中的追尾事故責任認定怎樣的呢?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歡迎閱讀。

  追尾事故責任認定方法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定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定了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構成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於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於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於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於故意,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

  一、認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原則有:

  1、當事人有違章行為。

  即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違犯道路交通法規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違章行為。如不存在違章行為,就不屬於交通事故。

  2、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有因果關係的,要負相應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係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3、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二、交通違章行為在事故發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據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來判定的,而路權原則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大小的根本原則。其先後程式如下:

  1、違反"各行其道"規定的;

  2、違反"讓行"規定的;

  3、違反交通規則其他規定的;

  4、違反交通安全原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