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全與法制的黑板報的內容

  法律的不斷完善為的就是保護公民的權益,但你連法制意識都沒有又如何可以保護好自己?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一些安全與法制黑板報的資料,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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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與法制的黑板報相關資料1:法制名言

  1*** 刑罰的嚴厲程度應該只為實現其目標而絕對必需。所有超過於此的刑罰不僅是過分的惡,而且會製造大量的阻礙公正目標實現的坎坷。

  2*** 憲法是一個無窮盡的一個國家的世代人都參與對話的流動的話語。——勞倫·卻伯

  3*** 憲法創制者給我們的是一個羅盤,而不是一張藍圖。——波斯納

  4*** 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列寧

  5*** 系統的法典化可以是法律生活的有意識的普遍的重定方向的產物,譬如作為外交部政治革新的成果,或者作為希望達到政治實體內在社會統一的各階級集團之間妥協的結果。

  6*** 習慣法非但不比法令靈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適應新的條件,而且相反,它更趨向於抱殘守缺因循守舊難以變化。

  7*** 無論何人,如為他人制定法律,應將同一法律應用於自己身上。——阿奎那

  8*** 我已經發現,混亂和一切火海的起源原因和發展都與各種社會的腐敗的法制有關。

  9*** 我們作為人而有權擁有的平等是環境平等,而不是個人平等。

  10*** 我們的時代是權利的時代。人權是我們時代的觀念,是已經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與道德觀念。

  11*** 倘若世上沒有壞人,也就不會有好的律師。

  12*** 所謂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種方策,使生命與國家皆得安全。――斯賓諾莎***荷***《神學政治論》

  13*** 司法,就其本質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條件的地方,就越難看出在刑罰平等上有什麼司法。

  14*** 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康德

  15*** 如同人們一般所理解的一樣,法律行為是對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實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種不違法的行為,同時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為,這類行為也要產生法律上的後果。這種根據法律規定而導致一定法律後果的行為,就是法律行為。

  安全與法制的黑板報相關資料2:法制宣傳徵文

  法律貫穿於我們社會生活的始終,從我們一出生起,就和法律結下了不解之緣,甚至這種“緣分”還會伴隨我們一生直至死亡。我們常常被告誡遵守法律,喊出諸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口號。可是法律究竟是什麼?

  幾乎沒有人能完整的解釋什麼是法。有人說“法律是法庭上運用公共力量這種情形下的宣告”,有人說“法律是在其所屬的社會組織中處理相互關係及行為的正被執行的一整套規則當中的一部分”,有人說約翰.贊恩從另一方面為我們揭示了法律的誕生。

  他告訴我們,法律是人類歷史的微縮,揭示了人類在法律領域裡漫長而艱苦的探索——人們用流血的雙腳在充滿荊棘的道路上一步一步由被奴役走向自由。他以豐富的想象力和山間小溪一樣流暢的筆調,將這一題材闡述得扣人心絃,讓人愛不釋手,用文學的筆調闡述了法學的道理,更是驅除了我對法學枯燥無味的偏見。 怪不得詹姆斯.貝克稱讚道:“及執業律師和真正的哲學家於一身的人物,而這樣的人物在美國律師界為數不多。本人曾讀到一些及博學與闡述清晰於一體的法律文章,一直不能忘懷。這些文章為芝加哥法律界的一位傑出人物所寫,在法律刊物上發表,他就是本書的作者。”

  我覺得站在不同的角度上,法律可以有很多種不同的理解。在我看來,法律是一種規則和秩序,這種規則、秩序是在社會和人類的不斷髮展中被定義的。

  法律的發展伴隨著人類的發展。

  人有一種傾向性的本能,違背習慣性的行為方式會讓他們感到一種羞恥感。在遠古時期,他們會下意識地學習模仿他周圍人的行為,從而避免不做損害集體利益的事情。所以一切“標新立異”的行為被認為非法。這種淺薄的判斷在今人眼中無疑具有某種不公正的色彩,因為它會受到輿論的影響。但這無疑是法律發展的一個階段,也是人性在法律當中的體現,今天的我們不好評論當時的法律是對是錯。站在當時的立場上,存在即是合理的,更是合法的。 在與艱難環境的不斷鬥爭中,人們的逐漸開發了更高的之力,語言被髮展出來,人們開始認識到本人和個性的觀念,認識到了自己與眾不同的地方。此時,正確和公正也被區分開來。所謂正確,是指符合事實、規律、道理或某種公認的標準,與“錯誤”相對。所謂公正,是一種價值判斷,內含有一定的價值標準。英語中的jus本身就有法的意思,公正以jus為詞根演變而來,也說明了這一點,任何一個社會都有自己的公正標準。

  因為人類智力的不斷髮展和完善,人類終究擺脫了像螞蟻一般形成高度秩序化的命運,可以通過自我的努力攀登更高階的王國。但是人類始終沒有發展出一套人人都基於本能而遵守的法律,這並不是因為法律本身並不完美甚至正確,而是因為他們能夠通過有目的的活動改變環境對他們的影響。

  發展是永恆的,從來沒有一成不變的事物,法律終究要適合不斷變化的客觀存在。也就是說,法律發展一定要伴隨著社會發展。

  如果男女之間還是原始的混亂關係狀態,怎麼會有婚姻法?逐漸發展而來的婚姻法,規定了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但這部法律絕對不會在母系社會或者父系社會誕生。沒有根基的法律,或許在不同社會環境中的人眼中,會是天方夜譚般的玩笑。法制故事讀後感如果沒有私有財產的出現,怎麼會有處理人與人關係的私法?在經濟學的觀點上,每個人都是理性的,也就是說,每個人都是自私的。人的這種利己的本性,決定了人類社會不可能如螞蟻王國一般,不論每隻螞蟻的貢獻大小,直接進行財產的平均分配。法律在這時就會作為一種財產分配的智慧出現了。隨著部落的發展和宗祖觀念的產生,類似的私法也越來越完善。

  總的來說,從來沒有一成不變的東西,法律自身也是不斷髮展的。人絕不會像螞蟻那樣認認真真地守法並服從其社會生活的規則而永不改變。改變法律的能力才是取得進步的源泉。法律是由億萬大眾創造而成的。 正如某位先哲所說的,每個人的所作所為應能使他自己的行為規則成為一般的法律,這是一切法律的基礎。也就是說,法律必然要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只有這樣才能讓大多數人不自覺地遵守踐行。由此也能看出法律的兩大特性,及自由和平等。

  公民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其自己的意志活動有不受限制的權利,就是法律上所指的自由。而法律上的平等,意為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同的民事主體參與民事關係,適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上所言的自由和平等,並不是無限制的自由和絕對的平等,而是如果社會成員要採取所有人都用的某種方式並發展成為一種習慣,那麼他們一定有以那種方式來行事的平等的自由。

  約翰.贊恩帶領我走到一個法律的世界。這個世界淺顯直白,通俗易懂,卻又深刻明晰,回味悠長。

  作為一個法律系的大學生來講,法律對我們的重要性仍舊是毋庸贅言的。每個人多學一點法,雖然算不上精深,仍舊是人生的寶貴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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