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的撫養義務如何認定

  撫養孩子是夫妻應盡的義務,下面是小編為你解答如何認定夫妻之間的撫養義務的疑問,希望對你有用。

  夫妻之間的扶養義務

  指夫妻之間經濟上供養和生活上扶助的法定權利和義務。《婚姻法》第20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認定夫妻扶養權利和義務,應把握以下四點:

  1、夫妻間的扶養權利義務以經濟上相互供養、生活上相互扶助為內容,是婚姻內在屬性和法律效力對主體的必然要求。這既是雙方當事人從締結婚姻開始就共生的義務,也是婚姻或家庭共同體得以維繫和存在的基本保障。

  2、夫妻扶養從婚姻合法有效成立之時起產生,至婚姻合法有效終止時消滅,在婚姻關係有效存續的整個過程中一直存在且具有法律拘束力,因而是一種狀態性的、持續性的法律關係。無論婚姻的實際情勢如何,也不論當事人雙方的感情狀況怎樣,夫妻扶養既是雙方的權利,也是雙方的義務,因而不履行義務的行為,必然是一種侵權行為。

  3、夫妻扶養作為法定義務,具有法律強制性。 基於夫妻關係的特殊性,夫妻扶養通常在婚姻共 同生活中自覺履行。當夫妻一方沒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來源,或者無獨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難,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養,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履行扶養義務。如果夫妻雙方因扶養問題發生糾紛,可以經有關部門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在審理扶養糾紛時,應首先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效,應當及時判決,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

  4、夫妻扶養義務與夫妻共同財產制的關係。我國婚姻法以婚後所得共同財產制為通常法定夫妻財產製,對適用共同財產制的夫妻而言,如果雙方同居生活,關於扶養義務固然在共同生活中得以實現,不會產生問題;如果雙方分居生活,一方拒不扶養對方,需要扶養的一方欲請求他方給付扶養費時,若義務人沒有個人財產,是否得判決以共同財產支付?夫妻扶養費用屬於婚姻日 常生活所需,埋應由夫婁共同財產支付,當夫妻 無共同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支付扶養費 用時,應由扶養義務人以其個人財產負擔扶養義務。

  夫妻之間的義務

  1、同居義務

  同居義務是指男女雙方基於配偶身份都負有同對方共同生活的義務,夫妻性生活是同居義務的重要內容。此外,還包括相互協力義務、共同寢食義務,這兩種義務要求夫妻相互支援對方的意願和活動,共同料理家事,相互扶養、扶助,當配偶一方遭遇危難,對方負有救助、救援義務。同居義務是法定義務,是夫妻雙方共同的、平等的義務,非有正當理由夫妻任何一方不得拒絕履行同居義務。

  2、貞操忠實義務

  貞操忠實義務又稱配偶性生活排他專屬義務,是指配偶專一性生活的義務,它要求配偶雙方互負貞操忠實義務,不為婚外性生活。廣義的貞操義務還包括不得惡意遺棄對方以及不得為第三人利益犧牲、損害配偶一方的利益。夫妻互負貞操忠實義務是婚姻關係的最本質的要求,婚姻關係的穩定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性生活上的忠貞不二。如果性生活沒有排他性,它雖然不會喪失自身的積極作用,但卻擴大了消極作用。

  二、一方有婚外情應負什麼責任

  1、發生婚外情的雙方除受到道德的遺責外,還應負什麼法律責任?

  ***1***如果兩人是夫妻名義同居,則有配偶的一方涉嫌構成重婚:如果其妻子提起了刑事自訴,會負刑事責任***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還應在離婚時給妻子精神損害賠償。同居的另一方如果是明知對方有配偶還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也涉嫌構成重婚。

  ***2***如果婚外情的雙方雖不以夫妻名義、但長期穩定共同居住,造成有配偶的一方離婚的:在離婚時也應給妻子精神損害賠償。

  ***3***如果沒有以上情形、僅是一般的婚外情,如果婚情導致夫妻離婚,在離婚時可能會適當少分財產。

  ***4***此外,如果僅是有一般婚外情、卻沒有以上情形、也沒有因婚外情導致離婚,就只能受輿論和道德的遣責了。

  2、如果造成另一方自殺又應負什麼法律責任?

  ***1***如果婚外情中的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因自己想不開而自殺:另一方沒有法律責任、只有道義上的責任。

  ***2***但是,如果婚外情中的一方在明知另一方有自殺傾向、卻既不採取措施也不報警、任由其自殺,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方未盡夫妻義務不可以起訴離婚

  我國《婚姻法》第4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這條規定是倡導性的規定,是道德原則。《婚姻法解釋***一***》第3條規定:當事人僅以婚姻法第四條為依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但是,需要明確的是,如果夫妻一方違反其他法定條款,對他方實施家庭暴力,或有虐待、遺棄等行為,或與他人同居的,他方可以依據其他法定條款和《婚姻法》第四條合併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受理,並給當事人一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