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開車被抓怎麼處罰

  2011年5月1日零時起,將醉酒駕車、飆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等嚴重危害群眾利益行為定為犯罪,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酒駕該怎麼處罰,希望能幫到你。

  醉駕的危害性

  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做出的處罰規定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前後比較,本次修改將加大對醉駕的處罰力度,大大提高犯罪成本,對於酒後駕車行為罰金方面,處罰金額從原來的200元起罰變為1000元起罰。

  醉酒駕車對於社會的危害人所共知,對醉酒駕駛機動車輛一律吊銷駕照,並在5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如此重罰顯得很有必要。但是讓人擔心的是,這樣的規定,能否得到嚴格執行。

  醉駕入刑 重在執行 2011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將正式實施,醉酒駕駛將作為危險駕駛罪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五一”期間,發現醉酒駕駛者,將對其進行刑事拘役,醉駕者一旦被查實,將面臨最高半年拘役的處罰。

  關於酒駕醉駕修改後的法律規定

  1、酒後駕車

  酒後駕駛機動車延長了暫扣駕駛證的時間,時間為六個月,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增加了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規定。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增加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針對該行為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酒後駕駛營運車輛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增加處十五日拘留的行政處罰,並處五千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車輛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該條款增加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如何確定司機醉酒駕駛

  查酒駕中的酒精監測儀器資料,僅是交警前期判斷醉駕的方法,通過對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比對,作出具鑑定結論。 目前司法實踐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為飲酒與醉酒的分界線。    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mg-79mg,屬於酒後開車;酒精含量達到80mg以上,屬於醉酒駕車。    用45分鐘緩慢喝下一瓶啤酒,緊接著喝三杯茶,5分鐘後測試結果,酒精含量就已達到60mg。如果這時開車,就已是酒駕。而喝完一大紙杯的紅酒或白酒,便是醉酒。

  酒駕醉駕處罰條文

  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吊銷駕駛證。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簡稱“新《規》”***將在全國統一正式施行,新《規》規定,只要是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就將被一次性扣掉12分。

  判定標準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釋出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中規定,該規定指出,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1***酒後駕車的處罰是: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

  ***2***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